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调整黄浦江上游干流防洪工程等三项治太工程建设单位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调整黄浦江上游干流防洪工程等三
项治太工程建设单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4.16
•【字号】沪水务〔2024〕172号
•【施行日期】2024.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调整黄浦江上游干流防洪工程等三项治太
工程建设单位的批复
沪水务〔2024〕172号
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变更“2+1”工程建设单位等事项的请示》(沪堤防〔2024〕54号)收悉。

经核,2000年1月,原上海市水利局印发沪水利〔2000〕026号文,明确黄浦江上游干流防洪工程、拦路港工程、红旗塘工程等三项治太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市水利投资建设公司。

为满足“2+1”工程相关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要求,经研究,同意该三项治太工程建设单位调整为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不动产登记、工程审计决算、资产移交等后续收尾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4月1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