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单位首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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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单位首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9.06.26
•【字号】闽教直[2009]19号
•【施行日期】2009.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单位首批名单的通知
(闽教直〔2009〕19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及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财[2009]7号)、《关于做好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备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直[2009]4号)的要求,经审核研究,现公布2009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单位首批名单(附件1-3)。
请各试点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后续有关情况,我们将在福建省学生资助网(http:///)上公布通知,请予关注。
附件:1.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县(市、区)首批名单
2.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高校首批名单
3.部属及省外高校名单(略,查阅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略)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县(市、区)首批名单(21个)福鼎市、福安市、柘荣县、周宁县、寿宁县、屏南县、古田县、霞浦县、蕉城区;仙游县、秀屿区、荔城区、涵江区、城厢区、湄洲岛管委会、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山县、漳浦县;连城县、长汀县;洛江区。
附件2:
福建省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高校首批名单(40所)本科院校(12所):福建师范大学(含软件人才培养基地)、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福建中医学院、漳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警察学院、莆田学院。
公办高职高专(19所):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独立学院(3所):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民办高职(2所):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成人高校(4所):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