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浅析 (二实证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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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浅析(二实证原因分析)
1.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薄弱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当前的教育现状(即上层建筑)。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上的倾斜,导致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极度不平衡。
甚至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的。
即使是在今天,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也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来的。
如2002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由2001年的2.81∶1扩大到3.11∶1,整体收入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46,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
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里的大量涌入,也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的发生。
试想如果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持平,那么农民工子女问题肯定不会陷入目前这种尴尬的境地。
然而这些并没有换来城市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反而加深了两者的代沟与隔阂。
城市居民在享受现代科技带来的物质文明的时候,忽略了农村的发展,农民工的权利和要求并不在他们的视线范围之内的。
因而,他们的子女教育也就不成为城市政府和居民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了。
2.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其主观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贫困。
农民进城后,主要从事小商品买卖,有的工作较稳定,如农贸市场的业主、小吃店店主等,还有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如三轮车夫、各种建筑工地的民工等,他们的收入普遍比较低。
流动人口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占1/4。
这样低的收入,扣除家庭成员必要的衣食花费以外,所剩无几。
据调查发现,长期在城里打工的农民,往往成家后会全家一起流入城市,家庭计划生育状况较差,几乎都有两个以上的孩子。
凭这么低的收入在城市中生活,马马虎虎地过日子都相当困难,怎么能支付孩子的学习费用呢?二是观念落后。
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希望孩子通过读书的方式改变父辈贫困、落后的状况,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认为读书没有什么用,他们认为时下城里的工人纷纷下岗,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们的孩子即使读了书,今后未必能在城里找到合适的单位,与其这样浪费钱财,还不如让孩子早点学做生意,多赚些钱,为结婚成家做好准备。
三是文化素质低下。
大量的研究表明,孩子学习成功与否,与家长的素质有着紧密的关系,如果家长对教育不重视,或家长不具备教育孩子的条件(包括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等),孩子的学习状况几乎都不理想。
城市里的大部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艺术,家里也没有营造适合孩子读书的基本环境。
这样,就导致了由于学习受到极大困难而不得不中途退学的结局。
3.政府的原因。
教育属于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出面提供。
因此当农民工子女教育出现问题时,政府要负主要责任。
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限制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剥夺了其受教育的机会。
第一,政策制定存在失误。
当前政策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较多承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的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各地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经费,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从政策效果的角度看,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但实际上可能会出现相互推卸责任、“滚雪球”,最后“雪球”越滚越大、没有部门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进行管理和投资的后果。
除此之外,户籍制度也是制约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关键原因之一。
尽管1979年以后,我国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农民可以“自由”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钳制作用,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影响的结果。
没有城市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在所居城市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
不论这些孩子是在家乡出生被父母
带到城市,还是在城市出生且生活在城市。
第二,政策执行过程手续过于繁琐。
公办学校的门槛在大多数农民工看来,实在太高。
要进入城市公办学校,通常需回老家乡镇政府开具家里没有监护人、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然后要凭务工证、暂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到流入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到公办学校报名。
这种情况程序合法但客观实际不合理。
对一个农民来说,办这些手续要花钱、花时间,还可能受到各种各样的冷落和刁难。
第三,教育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在供给方面存在地区性差异。
目前许多农民工通过“朋友介绍”或“媒体报刊获悉”为其子女在城里联系学校,而通过教育部门入学的很少,由学校主动联系的就更少之又少了。
这表明农民工流入地还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为农民工子女教育服务提供便捷的信息渠道,这无形中增大了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社会交易成本,给社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另外教育资源的地区性差异现象十分明显,在有些城市学校已处于饱和状态,入学机会很少;而在有些地方情况却恰恰相反。
例如目前济南共有13家公办定点民工子弟学校,在2004年初新学期开始时新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过200多名,出现了总体招生不足的情况。
教育资源的地区性差异导致了在总体使用上的效率低下。
第四,农民工流入地政府的一些做法有待改善。
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
目前在列举政绩时一向以本市常住人口作为基数。
有些地方在计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时,由于把农民工的贡献排除在外,造成了对本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估,进而不客观地要求人均教育水准或人口受教育的质量以及教育设施的配备都与已经高估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相匹配。
如果加进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也会拉低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那就势必影响到地方的政绩。
另外也是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
城市已习惯于单身农民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力,城市不但心他们留在城内与城市人共享公共福利,也不害怕城市出现大量的贫民窟。
而一旦把农民工子女就学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解决的日常工作问题,就会直接导致农民工家庭的集体进入。
这意味着城市政府还要考虑解决由此带来的他们的住房、社会保障、就业问题,乃至城市公共设施承受的压力。
其次是深层次的体制矛盾。
农民工子女就学关系到我国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
目前我国城市少儿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费用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形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
这样,农民工离开农村后,流入地的城市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中没有包括这笔经费,从而使我国义务教育体制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受害的只能是农民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