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籍调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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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老
浅谈地籍调查管理工作
指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数量、质
量、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
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
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
具有法律效力。

为保证城镇(包括村庄)地籍调
查工作规范、有序,符合土地登记的要求,原国
家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籍调查的单元是宗地。

它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
闭的地块。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
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
宗地。

一、主要目的
核实宗地的权属、确认宗地界线、查明宗地面积、用途、等级等,为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提供依据。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周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査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彬始地籍调査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7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二、分类
地籍调查通常分为初始地籍调査和变更地籍调查。

按照调査的先后工作重点分为:权
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按照时期与任务分为:地
籍总调查和日常地籍调査。

按照调查的区域分
为:村庄地籍调査和城镇地籍调査。

三、具体内容
权属调査,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

即在
现场査实、査清相邻权属单位的权属关系,通过现场认定和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位置,调查土地用途。

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査表。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地籍勘丈。

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

绘制地籍图。

四、原则
依法的原则。

地籍调查必须依据土地、房地产、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实事求是的原则。

调査时必须做到依法与现状相结合,同时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历史背景。

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

调查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制度进行,在调査的内容、方法、地籍册薄、图件的格式、项目填写内容及详细程度等方面,均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操作,这样才能保证所调査的地籍资料的现势性、一致性、精确性和完整性。

符合多用途的原则。

为此,第一,调查前应收集有关测绘、地政、房地产产权产籍、规划、建筑物报价等资料,并应用于调查之中;第二,应采用空间上全覆盖的调査方法,全面覆盖调査区域的每一块土地,每一个宗地的情况都要全面调査清楚,包括道路、桥梁、河流、水面、山地、农田等;第三,地籍调查的结果要做到图形、数据、簿册之间具有清晰的对应关系。

五、成果主要资料
包括:地籍调查技术设计书;地籍调查表;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的原始记录、控制点网图、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地籍勘丈原始记录;解析界址点成果表;地籍铅笔原图和着墨二底图、宗地图(土地证附图);地籍图分幅接合表;面积量算表及原始记录;以街道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检查验收报告;技术报告。

地籍勘丈成果经审核批准依法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六、调查
标准:实地用途与批准用途一致;定界准确;现场现状拍照清晰。

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办人员实地调査土地实际用途与批准用途是否一致。

发现不一致的,暂缓办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经办人员实地核查用地范围、用地界线、用地界址是否与申报的一致。

经办人员进行现场现状拍照。

用地范围不明确但邻宗签字盖章的,现场指界程序为:经办人员通知现场认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指界通知书》。

寄送时间和指界时间至少相差4天。

经办人员(不少于两人)会同本宗、邻宗指界人一起到现场认界。

确认实地宗地界址和界标与地籍调查表上标注的是否一致;核实宗地草图、地籍调査表、宗地图的签章的真实性。

各方在权属调査工作笔录上签章确认。

七、审定
标准:材料齐全、面积准确、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表》中填写审定意见.签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会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填写审定意见。

时限:5个工作日。

八、告知与颁发
标准:及时、准确告知当事人处理结果(必要时送达);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留存归档的登记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经办人员在《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意见书》上加盖区政府专用章,连同所有材料一并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标准进行通知。

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意见书》。

当事人超过1个月未领取的,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

时限:2个工作日。

在地籍调査成果(三表一图)上盖土地登记专用章;告知申请人领取地籍调查成果;核发地籍调查成果。

时限:2个工作日。

九、公示与归档
岗位职责及权限:地籍科经办人员每周一将上周办理结果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信息管理人员应在本周内将办理结果在网络上予以公示。

申请人领取相关材料后,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应在一周内将审批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应在1个月内完成档案入库工作。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黑龙江自然资源
2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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