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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12·4”国家宪法日网
络版学法用法专题考试通知
课件
201X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12·4”国家宪法日网络版学法用法专题考试通
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普法办,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
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普法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X〕4号)和《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转发
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
规划(201X-2020年)〉的通知》(青发〔201X〕17号)精神,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和
省普法办决定在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行全省宪法知识网络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市州、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
青单位国家工作人员。
二、考试范围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范围
《宪法知识读本》《党员干部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读本(201X版)》《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读本》《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民族宗教法律知识专题》《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专题》《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防震减灾法律知识专题》。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网络版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法宣在线:xx)或法宣在线
APP客户端进行全省统一考试,电脑随机出题,各地区各单位在考试时间段内
自行组织答题,参考人员通过电脑或APP客户端操作完成考试。
每份试卷共50题,试卷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
三、考试时间
(一)模拟考试时间
第一期模考时间为201X年11月23日上午9点至201X年11月24日下午18点;
第二期为201X年11月28日上午9点至201X年11月29日下午18点。
模拟考试仅作测试,各单位组织参考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步骤即可,成绩不计入学分。
(二)统一考试和补考时间
统考时间为201X年12月1日上午9点至201X年12月2日下午18点;补考时间为201X年12月8日上午9点至201X年12月9日下午18点。
参考人员有三次考试机会,每次答题时间为90分钟,考试不及格的可在考试时间段内重新参加考试。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今年的网络化学法用法考试平台是201X年“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基础上的升级转版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络版平台
考试情况,已列入青海省201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各
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省普法统考工作,把普法统考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
法用法制度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升级
准备工作,做到设备、人员、时间“三落实”,积极做好应考准备。
(二)加强巡视,严格督导。
今年我省首次举行网络化平台统一考试,是贯彻省委、省政府“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考前将举行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学
法用法考试平台启动仪式,届时邀请省领导进行现场指导并组织巡考。
各地司
法局、普法办具体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考试的巡视督导,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试期间要严格考场纪律,考试中不得冒名顶替,考
试须独立答卷。
各地各单位按照“考试须知”内容(见附件),组织参考人员
进行考前模拟考试和网络测试,确保网络化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规范管理。
从今年起,我省将对网络学法及普法考试工作进
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国家工
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成果的运用。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
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网络化学
法用法的影响力,要注意总结宣传推广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网
络化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