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规定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机关值班值
守工作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2.19
•【字号】津容办〔2016〕364号
•【施行日期】2017.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
规定的通知
津容办〔2016〕364号
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实现值班值守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确保政令全时畅通,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据《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领导同志带班值守工作的意见》,结合市容园林工作实际,制定了《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规定》,并经12月15日委第8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将《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19日
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值班值守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责任、完善值班流程、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值班值守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确保政令全时畅通,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据《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领导同志带班值守工作的意见》,结合市容园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值班职责,健全工作流程,严格追责问责,逐级递进做好值班值守,确保委机关值班值守的高质量。

根据重要敏感程度,设工作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和法定重大节假日三级值班。

(一)工作日值班
委领导工作时间在岗带班,非工作时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履行工作职责。

白班。

值班时间:8:30至18:00。

值班电话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值守接听,做好记录,妥善处理。

夜班。

值班时间:18:00至次日8:30。

安排机关55岁以下两名男干部在值班室值班值守,同时明确一名干部为首席值班员,一名为第二值班员。

(二)双休日值班
委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安排一名处级干部为首席值班员。

白班。

值班时间:8:30至18:00。

安排两名机关女干部或55岁以上男干部值守,同时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为首席值班员,一名干部为第二值班员。

夜班。

值班时间:18:00至次日8:30。

安排机关55岁以下两名男干部在值班
室值班值守,同时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为首席值班员,一名干部为第二值班员。

(三)法定重大节假日值班
法定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敏感时期,委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安排一名处室负责人为首席值班员。

白班。

值班时间:8:30至18:00。

安排一名处室负责人为首席值班员,同时安排一名机关女干部或55岁以上男干部
夜班。

值班时间:18:00至次日8:30。

安排一名处室负责人为首席值班员,同时安排机关55岁以下男干部为第二值班员。

(四)前台接待
值守时间:8:00至18:00,由机关物业公司安排专职接待员值守前台,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登记、领导预约、联系处室工作,并与保安人员配合,做好信访人员引导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确保机关大厅的安全有序。

(五)带班领导同志负责当日突发事件处置和协调处理群访事项等。

委值班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和群访情况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按规定及时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委办公室报告。

带班领导同志视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导处置工作。

当日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在岗首席值班员是主要责任人,第二值班员是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1、负责当日全委值班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负责紧急工作和突发事件指挥处置。

3、检查督导委值班人员认真履职。

4、审核批准值班干部调班申请。

5、审核值班信息和值班报告事项。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首席值班员职责:
1、负责全委值班值守工作的落实督导。

2熟悉应急预案的组织程序。

3、遇紧急工作和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程序及时处理,并视情况向上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报告。

4、及时了解、掌握值班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值班检查,准确报告本系统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等情况。

5、负责组织检查委属单位的值班值守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第二值班员职责:
1、了解带班领导所在位置,熟悉值班业务,熟记值班规定,熟练掌握值班设备,熟知值班工作流程。

2、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妥善处理;按程序收发各类文件、传真、信函等,并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条目清晰、事项齐全。

3、认真分析接收的紧急工作和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及上级值班室报告,根据带班领导指示,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信息,及时汇总报告。

快速传达领导指示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参与处置。

4、督促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5、接受上级对值班工作的检查,主动报告值班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向带班领导进行汇报。

6、熟记政府系统常用值班电话,对委属单位值班工作进行电话抽查。

7、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及时排除电话故障,暂时无法恢复的,及时报告市值班室,并通知办公室修复。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前台接待员职责:
1、按时到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及时联系相关处室接待处置,引导信访人员到信访接待室,确保机关大厅秩序良好。

2、及时接听前台电话,做好记录,重要事项及时上报委办公室;按程序收发各类文件、信函等,并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条目清晰、事项齐全。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交接班
(一)交班准备(交班干部)
1、提前整理值班记录,列出待办事项。

2、认真整理值班期间的重要情况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二)接班准备(接班干部)
整理值班所需物品和用具,提前10分钟到岗。

(三)现场交接班
1、交接班工作在值班室履行。

2、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值班记录、突发事件信息及处置情况等进行交接。

3、交班人员要做到事项记载清楚,接班人员要认真熟悉情况,跟进完成待办事项。

4、接班人员应对电话、电脑、电视、传真机、空调等设备逐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第五条调班换班
(一)机关干部出差或安排休假需要调整值班时间的,应当在每月20日前将请假审批单报办公室,统一安排下月干部值班。

(二)临时调班的值班人员,需向带班委领导书面报告,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报告应注明调班人员、事由、时间、替班的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三)调班原则上应在同级干部间进行。

第六条值班纪律
(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二)严禁向无关人员传递值班工作信息,严禁为不明身份人员提供内部信息,严禁利用值班系统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宜。

(三)严守值班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不得将值班电话设定为呼叫转移。

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要报告带班领导并说明事由,待与替班人员交接清楚值班事项后方可离开。

(四)工作中不得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

(五)对空岗、脱岗、漏岗,值班情况掌握不清,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通讯联络不畅,突发事件处置延误等情况的,委办公室将定期予以通报。

(六)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及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事宜。

第七条追责问责
对不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违反值班工作纪律的值班干部,给予通报批评,
并视其造成后果的严重性进行追责问责。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