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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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体制保障,是引导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面向农村、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传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与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低保对象的生产、生活,影响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中,仍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与完善。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方法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一刀切”现象。

目前,各地民政部门普遍采用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来确定保障资格;但实际上,这种“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难以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第一,收入的项目繁多。

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除务工等货币收入外,其主要收入组成分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他实物收入。

第二,实物收入评估核定繁杂。

由于种植、养殖等具体项目品种不同,产值投入及价格也不一样,这些收入核算缺乏一种较为合理的衡量标准。

第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申请人及进行入户核实中,如发现其子女有车、有房,就认为其子女有赡养能力,对申请人进行“一刀切”
,不予办理低保。

但经我们了解,在农村存在一些子女有车、有房、有存款,但不进赡养义务,其父母常年生活困难,甚至卧床不起,如不纳入低保,则存在“应保未保”。

二是农村居民的收入核定难。

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隐性收入的存在,对实物收入的价值转化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收入的不稳定性。

各项显性的收入(如正常的工资、奖金等)容易确认,但是一些隐性收入(如其他的就业收入、银行存款及利息收入、有价证券、股票收入等)就难以确定。

三是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问题,“好进难出”的现象仍然存在。

同时,一些农村低保户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线后,不能及时被退出或不愿退出低保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农村低保制度的含金量日益增多,比如低保户子女考上大学(本科)一次性补助5000元,城乡医疗救助针对低保户只要住院报了新农合后剩余资金财政还可以给予补助,使一部分人形成了“福利依赖“,受助者不愿放弃福利待遇,宁可不就业或少就业,该制度虽不能使他们摆脱贫困,但至少可以不劳而获。

四是缺乏有效的组织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救助制度,涉及人口众多,需要准确掌握如此庞大人群的家庭收入及其变动情况,接受低保申请和咨询,进行情况核实与审批,这项工作相当繁重,现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就目前乡镇民政办来说,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只有两三个人,他们不但承担者大量民政工作,还要积
极参与乡镇其他工作,导致农村低保村级和乡镇级的调查、评议很多环节仍然存在一定薄弱之处。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合理界定保障对象。

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应该定位在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农村困难居民,对于有身体健康、劳动能力正常且处于劳动年龄成员的家庭,原则上不得纳入保障。

这样,既可将保障对象资格确定的复杂性进行了简单化,同时,又促使身体健康、劳动能力正常的农村困难居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开展生产自救,摆脱贫困,消除他们等、靠、要的消极依赖思想。

二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实方法。

在制定家庭收入评估办法时,把农村家庭主要收入项目(种植业、养殖业)的评估标准设定一个浮动幅度,不搞一刀切,对难以确认的家庭收入,因全面调查、了解、掌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入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通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民主听证的方式解决。

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之后,还应建立资料档案卡片,以便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情况的转变,定期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更新群众观念,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

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

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而是自身应得的权利,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
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一方面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授之以“渔”,使其具有“造血”功能。

另一方面对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可以采取停止发放低保补助之类的惩戒措施;每年定期对已经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复查,完善“三公示”制度,广纳群众意见,如有不符合低保标准的情况,可取消其低保资格。

四是整合行政资源,实现低保工作系统化。

除了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素质和建立专业化的工作队伍以外,还要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及调整的力度,通过建立低保人员的数据库,并与工商、劳动、房管、金融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最广泛的传播、最有效的利用,避免民政部门孤军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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