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2021《经济基础》第36章背诵要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中级经济师——第三十六章(公司法律制度)背诵点
1 公司概述
1)公司的特征:公司具有法人人格、公司是营利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的分类
①根据组织结构不同: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②根据公司股权或股份是否可以转让:公开公司(公众公司)、封闭公司(私人公司)
③根据公司资本来源不同:国有公司、私有公司、外资公司、混合所有制公司
④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
2 公司的设立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②股东出资,公司资本满足要求
【股东除了钱之外,还可以用于出资的东西: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注意不是所有权)】
③股东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⑤有公司住所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
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③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⑤有公司住所
3)公司设立的一些注意事项
①公司名称必须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6个月。

3 公司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①三分之二同意的决策:修改章程、变动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形式。

2)董事会
①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5-19人)
②上市公司需要设立独立董事。

3)监事会
①监事会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该有股东代表跟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②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小,可以1-2名监事,没有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没这规定。

③监事能干的事儿: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干活、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法对董事高管提出诉讼。

4 股东权利
1)表决权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知情权
4)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5)股权转让权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要股东的过半同意
②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发起人持股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25%持有额。

6)股东代表诉讼权
5 董监高
1)高管: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2)不得担任董监高: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判刑执行期满后5年之内
③破产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厂子黄了有责任),破产清算起3年
④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厂子被吊证有责任),吊证起算3年
⑤个人欠了一堆债,到期还不还钱
6 股份发行与回购
1)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他股份的情况:
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让公司存续。

2)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③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⑤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⑥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7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1)公司合并
①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分立
①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解散
公司严重困难解决不了,持有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4)公司清算
①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②清算组干的活: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及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③清算组应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报纸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