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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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二、学籍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普通班、特色班、技能培训班等。
三、学籍注册
1. 学生入学时,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
办理入学手续。
2. 学校应按规定将新生基本信息及时上报并输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电子注
册手续。
3. 学生学籍信息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
四、学籍变更
1. 学生因故需变更学籍信息,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
变更。
2.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五、学籍保留与恢复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可申请保留学籍。
2. 学生保留学籍期限最长为两年,期满后,如需继续保留学籍,须重新提出申请。
3. 学生学籍保留期满后,如需恢复学籍,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
准后,方可恢复。
六、学籍取消
1.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学籍:
(1)入学时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虚报学籍、弄虚作假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3)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4)患病或其他原因,经治疗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影响他人健康的。
2. 学校取消学生学籍,应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发出书面通知。
七、学籍档案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籍变动情况、奖惩记录等。
2. 学生学籍档案归档后,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泄露。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同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希望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的良好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