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收入的账务处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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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收入的账务处理内容是大家平常比较关注的问题,各位会计人员在处理暂估收入内容的时候一定要全面的了解这些内容在进行自己的工作内容处理,于是今天就全面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暂估收入账务处理的知识内容。

预估收入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次月冲回:
借:应收账款---暂估收入(负数或红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或红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或红数)
材料暂估的会计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材料已经入库,而材料的发票账单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同时到达或当月不能及时到达,这些到库材料应该在本月底作会计处理,从而充分反映本月财务状况。

2、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材料暂估的发票账单在到达时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充分反映材料暂估的实际金额。

3、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材料暂估的会计处理应在材料到达时和材料发票到达时分别作会计处理,企业资产和负债同时得到反映,通过“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材料)”科目可以及时的了解到企业当时未达发票账单金额,以便企业了解当时的负债情况;及根据做材料暂估的入库单据查明未达账单的单位,了解发票账单不能到达的原因,及时与对方单位进行沟通。

以上就是关于暂估收入的账务处理内容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暂估收入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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