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9.29
•【字号】定政办发[2007]116号
•【施行日期】2007.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
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土地执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解决当前全市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市政府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集中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以保护耕地和国有土地资产为目的,以执行
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以彻底清理和查清问题为基础,以全面整改和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依法公开查处重大典型案件为手段,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扎扎实实地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认真纠正和解决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到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非农建设项目用地和案件查处情况清理,排查梳理出违法违规和案件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25日期间的所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包括城市批次、单独选址、乡村集体和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并按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两大类,逐一造册登记。
其中:对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25日期间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去年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核查有无遗漏,并逐宗进行单列造册登记;对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25日前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也要进行逐宗单列造册登记。
二是对清理出的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核查,对其中未按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审批的建设用地,逐宗进行造册登记。
三是对2005年1月至2007年9月期间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及处罚情况进行复查。
对定性不准、尚未处罚或处罚不到位和未追究违法行政责任的,要逐件进行造册登记。
各县区要在全面清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于10月10日前分别上报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
(二)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检查,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重点对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下发以来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一是检查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情况。
二是检查执行《招标拍
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情况,查清是否按规定公开土地出让信息;是否存在操作程序和操作行为不规范问题。
三是检查工业用地是否存在规避招拍挂出让、仍以协议方式出让的问题;涉及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是否存在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前事先确定用地单位的问题。
四是检查工业用地出让中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拍卖、挂牌和徇私舞弊的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问题。
各县区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纠正,并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以规范,对领导干部在工业用地出让中违规干预甚至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于10月15日前,分别向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检查整改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
(三)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清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检查要与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6年度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专项检查的通知》(甘财综〔2007〕21号)结合起来进行,全面清查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情况。
重点围绕是否将应出让土地作划拨处理,是否将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出让金的确定及收支是
否合法合规。
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地使用权后,有无违反规定改变用途等规划条件四个环节进行清理。
具体检查:(1)宗地出让前规划情况。
主要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和附图;规划设计条件是否明确出让宗地的区位、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和开发期限等要求。
(2)供地方式是否合法。
划拨用地是否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协议供地是否符合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供应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土地出让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让计划、公告及结果是否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出让土地是否经过评估,出让底价是否经集体决策;宗地出让价格是否低于最低价标准、是
否低于出让底价;签订的出让合同是否规范。
(4)是否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存在擅自减免或同意缓缴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2005、2006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是否严格执行《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07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支是否纳入政府基金和预算管理,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供地后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经批准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后,是否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供地后是否存在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拍挂出让情况,有无将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变为商品房用地的行为。
各县区要在认真开展清查、全面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依法纠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的腐败问题,全面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管。
省审计厅将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审计厅9月12日协调会议的精神,组成审计组对我市本级和各县区土地出让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各县区要认真填写各类统计报表,并于2008年1月25日前分别上报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
(四)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切实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对清理排查梳理出的200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各种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全部依法立案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对清理排查出的2005年1月1日以来查处不到位的案件,要逐一重新查处到位。
要重点依法严肃查处以下案件:1、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
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的违法案件。
2、已批准保留的开发区擅自突破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以“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案件。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区”等名义擅自调整规划。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报不批,擅自征地、供地、用地;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先行征地、供地、施工建设;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动工建设等违法案件。
4、各级政府超越法定审批权限违法违规批准农地转用、土地征收;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反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规定以协议方式或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供地;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征用集体土地、侵害农民权益等违法违规案件。
同时要注意发现和严肃查处在国有土地出让中存在的权钱交易和行贿受贿问题。
5、查处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等土地违法案件。
6、在企业改制中,非法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在企业改制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案件。
7、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不执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省上出台的相关政策,给农民补偿不到位、补偿过低等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
各县区要集中力量开展案件查处工作,认真填写相关统计报表,并于11月15日前分别上报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采取县区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相结合,以县区自查自纠为主;拉网式清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以拉网式清查为主;案件查处与整改规范相结合,以整改规范为主。
重点抓好县区的清理核查、自查自纠、案件查处、整改规范和建章立制工作。
全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自查阶段(9月25日至10月15日)。
市上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印发《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上电视电话会议和《方案》的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
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拉网式的清查方式,对本县区2005年1月1日以来
的所有非农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避免发生漏查、漏报、瞒报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自查清理任务。
各县区要将动员自查阶段的工作总结于10月10日前分别上报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6日至11月20日)。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自查清理、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认真进行整理分类,区别情况,依法处理。
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逐一查处。
对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和刑事责任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到位。
市上将直接公开查处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各县区要直接公开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对专项行动过程中瞒案不报、有案不查、不按规定
整改和纠正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区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予以纠正。
各县区要将查处纠正阶段的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分别上报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
(三)整改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清理核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
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要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分别上报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
整改总结阶段,市上将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对各县区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执行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规范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为了加强对百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土地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效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重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刊有文章、街道有标语,为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确认一起、处理一起,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土地保护的积极性。
要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保持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高压态势,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部门配合,靠实工作责任。
市、县区监察、国土、财政、建设、审计部门要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
动的通知》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协同作战,共同做好各相关落实工作。
监察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清理核查、案件查处和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检查清理工作;建设部门要做好土地出让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清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土地出让金的确定、收取、使用及征地费用的检查审计工作。
五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共同研究处理;发现重大典型案件,涉及的相关部门要联合进行查处。
各部门要选派业务精、作风、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专项行动,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查指导,狠抓任务落实。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县区开展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指导,每个阶段不得少于一次。
对督查发观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市上将对各县区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对各县区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等予以通报。
通过督查验收,对行动缓慢、清查不彻底、案件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和谎报、漏报有关数据及对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县区,市上将发出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期间将暂停该县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五)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规范管理。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在以往的土地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制度上、管理上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
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附件:
定西市集中开展土地执法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XXX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景义市政府副秘书长
单发勤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尚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叶登科市建委副主任、市规划局局长
刘争鸣市监察局副局长
马克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汉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学俭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瑜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志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芳兰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李汉周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志祥、张芳兰兼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