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全市律师职业道德与业务知识培训情况的通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邵阳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全市律师职业道德与业
务知识培训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邵阳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1.12.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1.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邵阳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全市律师职业道德与业务知识
培训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2011年11月19、20日邵阳市司法局、邵阳市律师协会在邵阳市资江学校联合举办了全市律师职业道德与业务知识培训班。

现将培训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培训人员参加情况: 2011年度全市共有执业律师443名,报名参加培训423人,办理请假手续13人,异动2人,暂停执业2人,考上公务员2人,准备歇业1人。

2、培训纪律情况:
19日下午迟到人员:刘志军(启航所)、于柯(常清所)、曾晓文(大行所)、罗东旭(方廉所)、冒朝军(邵长所)、陈万年(天戟所)、邓伟(富强所)、李志(富强所)、钟新(楚信所)、黄多生(楚信所)、罗吉平(楚信所)、李勇林(远达所)、伍铜球(南天所)、杨琪(湘华源所)。

19日下午缺课人员:王建军(请假)、文小宇(湘华源所)、曾佳(振威
所)、邵志刚(富强所)、郭世雄(富强所)、田伟男(平心所)、曾华(平心所)。

20日下午迟到人员:罗吉平(楚信所)
20日下午缺课人员:符邵长(请假)、杨坤知(请假)、李四明(请假)、文小宇(湘华源所)、苏和平(请假)、戴毓琦(请假)、郑贴桥(请假)、曾华(平心所)、郭世雄(富强所)、胡玺权(富强所)、宋金正(平心所)、蒋正跃(平心所)、罗东旭(请假)、袁朝勇(请假)、姚湘元(普利所)、谭敦文(春风所)。

3、培训组织情况:此次培训大部分县市和律师事务所能按照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律师参加培训。

对下列组织得好的县市和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表扬:洞口县司法局、绥宁县司法局、邵阳县司法局、武冈市司法局、湖南富强律师事务所、湖南楚信律师事务所、湖南九天阳律师事务所、湖南大行律师事务所、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湖南泽宇律师事务所。

二、处理意见:
1、下列人员扣除2011年度考核分5分及通报批评
刘志军(启航所)、于柯(常清所)、曾晓文(大行所)、罗东旭(方廉所)、冒朝军(邵长所)、陈万年(天戟所)、邓伟(富强所)、李志(富强所)、钟新(楚信所)、黄多生(楚信所)、李勇林(远达所)、伍铜球(南天所)、杨棋(湘华源所)。

2、下列人员扣除2011年度考核分8分及参加补训
文小宇(湘华源所)、曾佳(振威所)、邵志刚(富强所)、郭世雄(富强所)、田伟男(平心所)、曾华(平心所)、胡玺权(富强所)、宋金正(刚正所)、蒋正跃(刚正所)、姚湘元(普利所)、谭敦文(春风所)。

3、下列人员扣除2011年度考核分5分及参加补训
罗吉平(楚信所)
4、下列人员参加补训
曾志民(方廉所)、张建民(方廉所)、李红新(常清所)、幸勤(志涛所)、罗金(普利所)、唐晓华(方剑所)、张智铭(白泉所)、彭东钫(东放明所)、刘星(南天所)、黄才华(楚信所)、孙小宝(楚信所)、肖洪孝(桔城所)、曾纪昌(伏龙所)。

以上人员对通报情况有异议的,请于12月15日前与邵阳市律师协会联系。

邵阳市律师协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