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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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监督中心传票规范
(2009年9月11日)
一、传票整理要求:
1、上报传票为:机构轧帐单、机构现金与重要空白凭证核对表、柜员轧帐单、柜员现金与重要空白凭证核对表、柜员流水帐、柜员传票、科目日结单等,其他清单由网点打印后专夹保管;
2、网点传票排列顺序依次为:传票封面、电子柜员传票、柜员传票。

柜员传票应按柜员流水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3、柜员传票的排列顺序依次为:柜员传票封面、业务传票、柜员轧帐单(6202交易)、现金与重要凭证核对表(6224交易)、柜员流水帐(8657 交易)。

5、机构轧帐单(6102交易)放入主出纳柜员流水帐后;
6、柜员流水帐(8657交易)如有代发业务,流水帐过多,由网点保管,但要求上报最后一张流水帐(只需上报复印件);
7、电子柜员业务凭证及排列顺序:
(1)电子柜员业务凭证种类:联行来帐电划补充凭证、大小额来帐凭证、自助设备轧帐单和凭证、结息时打印的存贷款利息单、科目日结单等无具体操作柜员的凭证,
(2)排列顺序:自助设备轧帐单和凭证(按柜员大小排列)、电划汇兑报单(含实时汇兑、支票影像、农信银)、大额报单、小额报单、结息凭证、科目日结单等,
8、所有传票要分柜员(含电子柜员传票)进行打码,打码时从封面开始,打码机最少七位,前四位为柜员号,后面为该柜员的传票顺序
号,电子柜员的柜员号定为机构码+99。

二、凭证及业务处理规定:
1、柜员加盖印章应注意:
(1)机打凭证加盖印章时,避免在柜员流水号、帐号、金额、主机流水号等重要信息处盖章,应尽量加盖在没有打印信息处,
(2)凭证上有客户印鉴的(如支票、电汇凭证等),柜员盖章应盖在凭证空白处,不能加盖在客户印鉴处。

2、柜员对传票进行打码时,不能打在柜员流水号上,在传票的右下角进行打码;
3、实时汇兑复核打印、大额往帐复核打印、本汇票解付打印(注明柜员流水号)、提出借方打印、提出转帐支票退票、非税业务打印(注明柜员流水号)、有折发卡开卡凭证打印、换卡回单打印、无折卡配折打印、对公存款销户利息清单打印、贷款开户、柜员凭证领用等打印交易用新凭证打印;
4、一笔业务有多张凭证的,应将打有柜员流水号的传票放在前面,如有交易清单,应将交易清单放在最前,其他凭证放在其后;
5、大额支付系统退汇、转汇暂时用白纸打印,原报单第三联作为附件;小额挂帐处理用小额报单打印,原报单作附件;
6、抹帐业务,应填写抹帐凭证,在凭证中填写相关要素,如在抹帐业务涉及重要空白凭证,并在作废凭证加盖作废章;
7、存折和一证通更换、销户时,需将存折、一证通按页拆开,放在交易清单或取款凭条后;
8、销卡、换卡的圆鼎卡暂不上缴;
9、打印机及时更换色带,确保凭证打印质量;
10、手工销号交易,分录流水和销号清单用新凭证分开进行打印,销号清单不得打印在分录流水凭证背面;
11、因凭证需进行高速扫描,所以多联式凭证(如汇划补充报单、电汇凭证、进帐单等)必须逐联撕开,且不能将凭证折叠或卷成一卷,破损的凭证必须用透明胶带纸粘贴完整,传票内严禁夹带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针等各种金属物;
12、如发生因系统或是打印机原因,未能打印出凭证或凭证打印不规范的,如能重打凭证的,必须重打凭条;如需抹帐重做的,填写抹帐凭证,向主办会计申请抹帐;如不能重打、也不能抹账重做的,向主办会计申请手工填写,主办会计同意后,柜员手工填写,主办会计在手工填写的凭证进行签字确认,如休息日或节假日,主办会计不在,应由另一柜员签字,作为证明人。

13、电汇、本票签发、汇票签发经办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统一填写在第二联正面;
14、传票票面的填写:
(1)票面章的加盖不得倒臵,应与传票一致,并要填写合计数,(2)存单销户票面统一加盖在利息清单背面,金额为本息合计数,(3)如需并笔填写票面的,应加盖在该并笔业务的第一笔,并在其他传票上加盖票面并至某某号(柜员流水号)章,该章统一加盖在利息清单后面,
(4)非税收入缴款书如为现金缴存,票面统一填写在第二联背面,如需并笔填写票面的,参考利息并笔操作办法;
15、凭证的记帐员或复核员处打印柜员号的,不加盖个人名章;
16、传票要素必须填写完整,如分录、票面、款项来源等;
17、部分业务凭证没有打印柜员流水号的,如商户资金清算进帐单、非税收入、代发工资等,必须柜员手工填写柜员流水号;
18、提出支票时,进帐单需加盖受理凭证专用章,不需补制借贷方凭证,不上报提出借方清单;入帐时,进帐单加盖柜员流水号,打印收妥抵用入帐清单附进帐单后,在清单上加盖附件章;
19、费用发票:费用发票不上报,由网点自行留存保管,网点需将发生的费用传票(5321科目传票)复印后与发票留存;
20、久悬户销户,先做2820久悬户处理交易,使帐户状态正常,然后按正常销户手续办理;
21、解付三省一市汇票打印回单只需加盖经办、复核人名章,汇票第二联加盖转讫章、经办、复核人名章和附件章;
22、汇票、本票进帐时,用二联式银行进帐单。

23、所有交易清单只需加盖个人名章,不再加盖他业务印章;重打交易清单必须加盖授权人名章。

24、借款借据柜员在复核处加盖个人名章,第三联(贷方)是放入传票中。

25、卡密码解锁打印新制凭证,在打凭证上填写客户证件号码以及客户签名确认。

26、自动转存清单打印在利息清单背面;
27、法院强制扣款处理:
(1)、强制扣款交易(2827交易)不需补做传票,打印交易清
单和新制凭证;
(2)、汇款交易时,填制特种转帐传票(二借一贷,一借一贷放入当日传票中,一联借方联为客户回单),法院经办人员签字,摘抄证件号码,判决书和扣划申请书加盖附件章作特种传票附件;
28、一般户销户处理:
(1)、做销户交易,然后将本息填制特种转帐传票(柜员填制),转入临时存欠,销户申请书作为附件;
(2)、客户开具电汇凭证或转帐支票,如是电汇,付款人填写原名称和帐号,收款人填写该收款人的基本户名称和帐号,然后办理。

对方科目选临时存欠,输入时输入销户单位的帐号和户名;转帐支票同上处理。

29、活期存单支取及到期存单的支取,需客户签存单背签字。

30、内部凭证填制:
(1)内部传票由主办会计填制并在制单处盖章,现金付出经手人在传票上签字。

(2)诉讼费挂帐的处理:现金付出传票由主办会计填制并签章,经手人在付出传票上签字,诉讼费审批表复印件(原件和发票保管,上报复印件)作为付出传票附件。

31、收费凭证不需加盖客户印鉴,但出售凭证必须收费凭证第一联必须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2、代发工资的处理:
(1)转帐支票填制进帐单,支票收款人为某某单位(公司名称)
代发工资,进帐单收款人某某单位(公司名称)代发工资,帐号为临时存欠;
(2)现金或现金支票,由柜员填制现金收入传票,帐号临时存欠帐号,用途填某某单位(公司名称)代发工资,客户在现金收入传票上签字确认;
(3)代发不成功的,可以通过续存交易处理,在客户签名处注明:代发工资;
(4)柜员因不能经办自己业务而代发不成功的,更换柜员通过续存交易处理,在客户签名处注明:代发工资。

33、本(汇)票未用处理
(1)由退票单位提供退票理由书,在退票理由书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
(2)申请退票单位在提示付款签章处进行背书,如提示付款签章处已盖,则申请退票单位印鉴往后盖;
(3)汇票应在实际金额大写处注明“未用退回”字样;
(4)如签发人为个人,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4、个人大额存取款(包括转存和转帐)规定,个人取款超过5万(不含),存款20万(含)需提供取款人身份证号码。

35、累计折旧业务处理,使用普通借贷方凭证,一借三贷,财务部下发累计折旧清单附传票后,并根据下发的清单登记登记簿。

36、应付利息计提处理,使用特种转帐传票,一借一贷。

37、挂失补发或挂失销户,原存单或存折找到处理:
(1)在原存单(存折)上注明挂失日期,加盖作废章;
(2)在挂失登记簿上注明该存单(存折)存单找到和放入传票日期;
(3)该存单放入该日电子柜员传票中。

38、各种报单打印:
(1)信用社汇入报单打印(312d)打印电子汇兑补充贷方凭证(2)来帐接收凭证打印(3714),来帐接收凭证补打(3715)打印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大额系统)
(3)往来帐凭证打印(2f02)打印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
(4)解讫农信银汇票打印电子汇兑补充凭证(3367)(放入柜员传票中)
(5)农信银通存通兑打印电子汇兑补充凭证(33d7)
(6)他行解付我行签发三省一市汇(本)票打印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2f02交易,放入电子柜员),抽取汇票底卡联作为贷报附件。

如2f02交易打印不正常,不能打印出报单,用新制凭证打印解付回单(313c交易),抽取汇票底卡联作为回单附件。

(7)他行解付我行签发农信银汇票用电子汇兑补充凭证打印(3367)
(8)支票影响提出、提入用3a22打印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借记业务凭证回执)
(9)农信银汇兑打印电子汇兑补充凭证(3363)、转汇打印电子汇兑补充凭证(3365)
(10)实时同城业务(南通)打印电子汇兑补充凭证(3543、3544)
(11)辖内借记业务打印电子汇兑补充凭证(3605)
三、差错更正及回复的规定
1、对需追加或更换的客户凭证,在差错下达后的二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必须上报更换,如需特殊情况,必须与事后监督中心联系,同意后方能延时上报;
2、对需追加或更换的内部凭证,在差错下达后的次日(节假日顺延)必须上报,如需特殊情况,必须与事后监督中心联系,同意后方能延时上报;
3、对需更换证的差错回复,应在差错回复说明中注明更换凭证的日期、新凭证号码、操作柜员、柜员流水号等相关信息;
4、对于一般性的差错,在差错下达后的次日必须上报;如需特殊情况,必须与事后监督中心联系,同意后方能延时上报;
5、差错通知单网点回复联上报时,需加盖支行财务专用章;
6、差错的回复与上报将纳入差错考核范围,如回复与上报不及时,作为差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四、电子柜员报送的规定
1、电子柜员传票是通过邮包由清算中心传递到事后监督中心,各支行在上报的时候一定要把用大号信封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2、各支行在上报电子柜员时,在信封上注明事后监督中心收、电子柜员传票和传票日期,在信封最下一行注明上报机构名称;
3、如有差错回复单需上报的,并入电子柜员中上报,不另装信封上报,在信封上注明有差错回复单;
4、如没有发生电子柜员(含星期六和星期日)传票仍需上报,上报时只需上报封面,并在网点审核栏中注明:今日无电子柜员;
5、各网点主管在将电子柜员放入邮包中一定要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将邮包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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