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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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1.0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对认证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以验证生产的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线上的最终检验,确认检验用于出仓前的检验。
2.0工作流程
2.1工作程序内容
2.1.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例行检验应于
加贴标志前进行,由生产线上QC执行检验。
2.1.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抽样检验。
检验频次按检验规
范的要求进行检验,由QA执行抽验。
2.1.3检验和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2.2例行检验
2.2.1工程部依据国家标准的适用条款对电气强度、接地电阻、泄漏电流、外观项目等
的技术要求编制例行检验规范,可结合工艺作业指导书一起,明确检验方法、判
定依据及使用的检测设备,经审批后作例行检验的依据。
2.2.2 生产线检测/检验人员依据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或《检验标准》等对生产线的
产品实施全检,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上,并保存检验记录。
2.2.3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2.3确认检验
2.3.1为验证生产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除对生产线的产品实施全检外,还应对每
批产品实施确认检验。
并按3C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作半年一次的确认检
验。
2.3.2品质中心部依据国家标准要求,对外观、标志、泄漏电流、电气强度、接地电阻、
输入功率和电流等项目的技术要求编制确认检验标准,明确的检验方法、判定依
据及使用的检测设备,经审批后作为确认检验的依据。
2.3.3品质中心QA检验员对装配好的成品实施抽检,抽检方法按相应产品检验标准进行
抽样。
检验结果记录在《QA检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记录单》上,并保存检验记
录。
2.3.4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2.4 检验记录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按规定的要求执行,记录清晰、完整,并且有检验员和审
批人签名。
3.0职责
3.1装配厂/品质中心:负责对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负责保存例行检验和确认
检验/验证的记录。
半年一次的确认检验外送检测
4.0相关/支持文件
4.1 作业指导书
4.2 检验标准
4.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