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手册(螺纹钢R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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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钢期货合约
交割手册
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编制本手册。
具体以交易所最新公布为准。
一、仓单注册和注销
(一)仓单生成
1.仓库仓单生成流程:
*未经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2.厂库仓单生成流程
* 交割商品应当是经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的生产厂生的注册商标的商品
* 交割螺纹钢的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应当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在指定交割仓库交割的螺纹钢其长度为9米和12米定尺。
* 交割螺纹钢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90天内,并且应在生产日起的30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单。
* 交割商品必备单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 厂库以自己作为货主签发的厂库标准仓单不得充抵保证金使用。
* 厂库标准仓单的交割有效期为厂库标准仓单生成之日起六个月,厂库标准仓单超过交割有效期即失效,不得用于期货交割
(二)包装物的规定、计量和溢短
交割螺纹钢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每一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并且组成每一仓单的螺纹钢的生产日期应当不超过连续两日,且以最早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用于交割的螺纹钢每一仓单的标的实物应当作为一个堆放垛位进行堆放。
计量和溢短:交割螺纹钢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
每张螺纹钢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3%。
(三)仓单注销
1、仓单所有人提货时,应当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交割仓库提交注销申请,交割仓库在审核后予以发货。
2、仓单所有人在出库申请中应当注明提货方式:
(1)自行到库提货的,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
货主应当到库监发,货主不到库监发的,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2)委托第三方提货的,货主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出库申请上注明其委托的提货单位、提货密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
货主委托的提货单位应当到库监发,不到库监发的,视为货主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3)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的,货主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出库申请上注明发货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指定交割仓库在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
货主应当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
3.厂库仓单的注销:
(1)货主应在拟提货日七个工作日前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厂库提交提货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规格、数量、拟提货日、提货方式、提货计划(每日提货量)、提货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2)厂库在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参照货主提交的提货日、规格及企业的生产计划等,确认货主的提货申请。
如果货主提交的拟提货日有多个持有厂库标准仓单的货主同时申请提货,且日提货总量超出厂库的日发货量时,厂库可参照各个货主申请提货日的先后、提货计划及生产计划等统筹安排发货,并在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货主提供一个可供选择的提货时间范围和发货计划(每日发货量)。
货主如无异议,可选择并确定其中一天为提货日,并确定发货计划。
如有异议,可重新和厂库协商直至双方确定一致的提货日和发货计划。
(3)由上款所述多个货主同时申请提货而造成货主提货时间的延迟,厂库不承担经济责任。
但厂库应及时报交易所书面备案,阐明原因。
(4)出库商品的生产日期应在货主和厂库之间已经确定的提货日之前的四十五天之内
二、交割
(一)交割时间:在合约最后交易日(交割月份15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
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二)交割单位:300吨
(三)交割流程
注意事项:
1. 买方在最后交易日前将买入意向书传真至所在营业部,并将全额货款补足。
2.卖方有足够的可流通的标准仓单,卖方仓单的仓储费要预付至交割月当月的第
五个交割日。
3.发票开具流程是:卖方 卖方会员 上海期货交易所
买方会员
4.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5.在交割期内,会员如在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交
割事宜,交易所当日结算时即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
如在14:00之后办妥的,交
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相应的保证金。
(四)关于增值税发票
1.卖方会员最迟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至交易所。
2.会员迟交增值税专用发票3至10天的,每天处以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迟交11至30天,每天处以货款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30天未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作不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以货款金额20%的罚款。
(五)交割异议
螺纹钢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本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螺纹钢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名单由交易所另行公告)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
用于交割的螺纹钢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
即使交割螺纹钢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三、期转现
(一)申请时间:
期转现的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但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三个交易日不得办理期转现申请。
(二)期转现交割流程
1. 期转现仅适用于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2. 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的协议价。
3.合约平仓价: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
4. 用非标准仓单交割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和提单复印件。
(三)关于增值税发票
卖出方应当在办理期转现手续后七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迟于当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提交。
如卖方在14:00之前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复核无误后,交易所退付卖方相应的保证金。
如在14:00之后交付的,交易所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相应的保证金。
交易所在收到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时提交增值税发票的,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仓单转让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仓单转让,客户可在标准仓单系统客户端自行完成。
客户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卖方提交标准仓单转出申请
1.点击系统菜单仓单转让> 电子仓单转让> 转出申请,进入转出申请页面,填写仓单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按钮,下方列表显示仓单列表,如图:
2. 选择要转让的仓单到已选列表(即页面右侧的小列表框)中。
3. 填写转让信息,当用户选择结算方式为客户自行结算时,不必填写卖方会员与转让价。
当选择结算方式为交易所结算时,卖方会员与转让价必须填写。
4.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成功后,提交已选仓单的转让申请。
5. 注意,选择仓单:
在查询结果列表中,在仓单前打勾(点击复选框),点击箭头,这些
仓单即加入已选列表中;或在列表下方填写起止仓单号,点击选择按钮,填写范围内的仓单即加入已选列表中。
在已选列表中,选中一个仓单,点击箭头,该仓单从已选列表中删除。
(二)、在卖出方提交转出申请后,由买入方确认转入
1.点击系统菜单仓单转让> 电子仓单转让> 买方确认转出申请,显示转出申请列表,如图:
2.点击要确认的申请编号,进入该申请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操作成功,买方确认生效,等待仓库审批。
(三)、经交割仓库审核批准后,卖方释放仓单(也可授权交易所释放),完成仓单转让。
点击系统菜单仓单转让> 电子仓单转让> 转出释放,显示已被批准的转出申请列表,如图:
点击要释放的申请编号,进入该申请详细信息页面,点击释放按钮,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后,仓单转让成功。
五、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
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是由客户在系统中对会员进行授权,会员提交至交易所进行审批。
分为两个业务类型: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和标准仓单作为交割月份卖出头寸保证金。
(一)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
客户将仓单授权给会员,流程如下:
1.填写仓单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按钮,下方列表显示仓单列表。
2.选中授权的仓单到已选列表(即页面右侧的列表)中,填写被授权会员
号,点击授权提交按钮,所选仓单授权给指定会员。
(二)标准仓单作为交割月份卖出头寸保证金
标准仓单作为交割月份卖出头寸保证金,只能针对交割月份合约,操作流程参照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业务流程,但需跟期货公司说明业务内容,期货公司操作过程与办理仓单作为保证金略有差别,仓单作为交割月份卖出头寸保证金操作完成后,相应卖方持仓的保证金不再收取,总的客户权益不变。
此业务不能等同于交割过程中的仓单授权,即作为交割月份卖出头寸保证金的标准仓单必须在解除后,方能参与交割。
(三)两项业务的区别
作为保证金业务需满足1:4的资金配比,充抵金额为最近交割月份当日结算价计算仓单价值的80%,充抵资金可用于期货交易,不能用于现金支付(费用、货款、亏损等)。
最长期限为6个月,届满后仍需作为充抵保证金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作为交割月份卖出头寸保证金:需有相应的卖方持仓,持仓保证金不再收取,客户权益不变。
在充抵期限内提取标准仓单的,应当弥补相应的保证金,方可办理提取手续,取回交存的标准仓单。
有价证券保管费在每月月底按照实际占用资金的一定标准(目前交易所按照年利率的1.8%执行)收取。
六、交割费用
(一)螺纹钢交割手续费:
螺纹钢交割手续费2元/吨
(二)螺纹钢交割仓库收费标准:
(三)螺纹钢升贴水
1、地区升贴水
天津地区螺纹钢交割贴水130元/吨;
2、牌号升贴水
牌号为HRB335或HRBF335的螺纹钢替代交割贴水130元/吨。
七、附注
(一)交割违约处理流程
(二)螺纹钢交割品牌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注册商标与包装标准
注:
1、表中“捆重”为理论值,“捆/手”为理论计算值,仅供参考;
2、仓单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三)交割仓库名录
(四)交易所指定质量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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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螺纹钢交割商品补充规定
客户在进行某一螺纹钢期货合约卖出交割时,交割商品公称直径分布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交割数量≤6000吨,可以是同一公称直径。
2、6000吨<交割数量≤9000吨,至少是两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割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数量的60%。
3、9000吨<交割数量≤18000吨,至少是三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割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数量的40%。
4、交割数量>18000吨,至少是四个公称直径,并且每一公称直径交割数量不得高于其总交割数量的30%。
同一客户从交易所买入再卖出交割的商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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