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仿真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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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仿真实训室
管理人员职责
一、机房管理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仔细检查仪器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实训期间不得离开岗位,手机应关机;实训结束,检查每台计算机是否按规定关机,物品是否归位,并督促打扫卫生,按要求填写工作日志,下班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二、对学生在实训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记录在实训室工作日志上,情节严重的依照机房管理规定处罚并报系领导和教务处存档。

三、对机房机器建立配置档案,需更换时应及时登记并上报。

四、机房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处理设备一般性故障(包括软件故障)。

五、因硬件故障确需维修的要及时填写故障设备维修表,认真履行相关手续。

六、每周机房管理人员要对所负责的机器进行周维护,月底进行月维护(包括系统维护和环境维护)。

七、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和协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八、机房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确保财产安全。

若不负责任,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仿真实训
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应提前十分钟进入机房,检查机器和软件,准备课程教学的正常进行。

二、上机期间,不得擅离机房,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接待来客,手机应关机。

三、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四、上机结束后,提醒学生按规定程序关机,键盘、桌椅复位,并组织学生做好机房卫生工作,待全体学生离开机房后,指导教师方可离岗。

五、指导教师应主动、认真、详实的填写上机情况表、实训室记录和实习日志等,并及时交机房管理员。

六、计算机发生故障时,指导教师应及时报告机房管理员及时处理;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零件或对计算机的较大故障进行处理。

七、如有软件需要或课程安排变动,指导教师应提前两周向管理人员提出。

八、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仿真实训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安全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早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指导教师、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仿真机房只能用于教学、科研、培训与考核等工作,不得使用机房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互联网业务和电子游戏等活动。

四、广大师生应树立良好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机、文明上网。

凡利用室内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非法邪教和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的,一律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或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和法律责任。

五、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等机房管理人员应做好电源、网络的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机房的网络安全。

六、广大师生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须规范使用,如有问题可与相关人员联系解决,因个人原因造成机器损坏,按原价赔偿损失,蓄意破坏,将双倍罚款。

七、仿真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随意使用明火,不得存放生活用品,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

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九、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机房内设施、物品、软件要登记在案,做到专人管理。

十、严格按设备的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
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库房管理制度
一、仪器、药品的验收入库
1.仪器、设备、器材、试剂(以下皆称器材)验收入库之前,应由验收人检查是否合格;验收人由相关实验室主任指定;未经检查合格不准验收入库,更不得发放使用。

2.器材验收入库时,库房保管员要同验收人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一致,按送货单的要求签字,以明确承担物资保管的相关责任。

3.器材数量验收准确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就位,并及时填写《入库单》及有关台账,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账。

4.器材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部门负责人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如有发生,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二、器材的储存保管
1.器材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库位,并根据库房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量大的落地堆放,量小的货架存放。

2.器材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库房保管员对库存物品的安全完整负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库房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等情形发生,保管员不得隐瞒不报。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

同类物品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库存物资,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报经系主任批准。

6.库房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房人员擅自入库。

库房严禁烟火。

三、器材出库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在库物资。

2.正常性领料应填制《领料单》填明物品名称、型号、规格、领料数量和用途,领料人签字。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实验室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及时统计记录,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出入库台账要及时输入,不得压账。

2.合理的自然损耗须及时上报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处理,以便做到账、物、资金三一致。

3.保管员定期进行盘库,整理单据并进行装订,根据系各部门使用实验仪器及药品的费用,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4.保管员做好库房的防火、防潮、防盗、防失、防霉及卫生工作。

5.保管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库房交接手续。

6.对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物资短少或损失,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
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天平室管理制度
一、分析天平属于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护(修),使天平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二、天平室内应保持干燥、整洁。

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废纸扔在指定的地方。

三、不得把潮湿、高温,有腐蚀性物品带入室内。

四、天平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动作要轻微,以免产生震动影响称量精度。

五、学生及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天平。

六、实验时,学生应按分组使用指定的天平,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天平。

七、使用天平时,必须严格遵守天平操作规程;不懂操作者,严禁使用天平。

八、天平故障由教师或管理人员调修,他人不得擅自处理。

九、室内的一切仪器物品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十、天平使用完毕,必须使天平复位,检查零点,切断电源,关好天平。

在教师或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在签名本上签名方可离开。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危险化学药品
管理制度
一、除当日使用的药品外,原则上危险化学品均应在库房保存;未经库房保管员许可,他人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烟火,出库洗手;库房应安装防盗门窗。

二、剧毒品储存于库房保险柜中,实行库房管理人员与实验室主任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任何一人不得单独取用;易燃或腐蚀性药品储存总量不应超过5公斤,并储存于加锁的铁柜中;库房应通风良好,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见光、热易分解或蒸发的物品。

三、应根据药品性质,采取不同储存方法:氧化性药品和还原性药品应分离存放;金属钾、钠储存在煤油中,并定期加煤油;白磷、黄磷应存放在水中,并经常检查试剂瓶的密封状况;见光易分解药品严格避光保存;易挥发试剂(如乙醚等)应低温储存,随时检查容器密封性能。

四、气体钢瓶要远离火源,放置于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

五、剧毒、易燃或腐蚀性药品应由领取人签字限量领用,并注明用途。

六、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放在随手可取的地方,以便及时扑灭初起的火灾。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实验实训器材
管理办法
一、库房中的器材(含仪器、设备、材料、试剂等,下同)由库房管理员按《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库房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各实验实训室的器材由各实验实训室实验员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帐;各实验实训室对其所属的器材有使用的权利和维护管理的义务。

二、本系各实验实训室器材可以互相借用,借用时办理登记手续,借用人在借用期间负责保管和维修,归还时应验收。

三、为规范管理,任何人不得直接到建筑化工系库房领取或借用物品;所需物品可由各实验实训室主任提出,系主任签字同意后,向库房保管员领取。

四、对损坏的物品按《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实验、实训室
安全与卫生制度
为了确保实验、实训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实训场所的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与研究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实训室(包括分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和办公室)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在其所属的范围内,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每天下班前检查、关锁门窗,关闭水道、电灯,切断电源,清除室内外的废物等各种易燃物品;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的使用、贮存要严格按照《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对不了解仪器性能和操作技术的人,不能随意拆卸;精密仪器的调试安装应由专人负责,以免影响精密度或损坏。

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主任及该实验室管理者各执一套,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自行配置钥匙。

三、外系或外校人员来我系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等工作,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并由本实验、实训室人员或经办人员陪同,其他外单位人员不得自行出入我系实验实训室。

四、实验、实训室、库房、准备室及办公室等均不得留客。

五、实验、实训场所应保持一个文明、整洁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

仪器设备摆放要做到整齐、合理,实验桌凳整齐清洁。

六、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熟悉实验室内电源电路、工作电路,确保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实验、实训室
管理人员职责
一、在学院出台统一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之前,我系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以下皆称实验员)均在所隶属的实验、实训室主任领导下工作。

二、实验员应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认真学习有关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所属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主动向教研室了解实验、实训计划,及早做好实验、实训准备;配合指导教师,上好实验、实训课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培养学生动脑动手能力。

三、任何仪器设备一经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立即建立标明其“身份”的卡片。

实验员应在本人负责的实验实训室建立仪器、设备、材料、药品的购置帐目,建立健全入帐、供用、借用、赔偿、报废等制度,定期做好仪器、设备、材料、药品的添置、验收、登记、领发、回收、清点、保管、维修、保养和安全等工作,按规定清查上报报表,做到实验室、实验室主任、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三级帐册相符和帐册、卡片、实物三对口。

由于主观原因,造成仪器、用品的损坏和丢失者,
按《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及物品损坏、丢失赔偿条例》执行。

四、实验员应掌握相关仪器、设备、材料、药品的规格、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各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要求,能维修一般仪器,并积极动手,创制代用教具,推进教改实践。

五、实验员应保持实验、实训场所及准备室整洁,各种仪器设备等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任何化学物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应立即贴上标签;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暂时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化学物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浓碱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要有防静电措施(醇、酸等电解质除外);实验室所用的各种气体钢瓶要远离火源,应按规定放置于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

六、实验员应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按照学生分组方案,及时准备好演示及分组实验、实训器材;配合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与教师建立交接、清点、清扫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仪器流失、损坏的赔偿制度。

七、实验员应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遵守实验实训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做好防火、防爆、防蚀、防烫、防毒及安全用电等工作,每次实验、实训要有记录,建立实验、实训登记制。

八、实验员有责任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设备,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九、每学期结束,实验员应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学生实验、实训情况及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十、实验员应搞好实验、实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所管楼层(含楼梯门口)的环境布置与安全卫生工作。

十一、实验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按照《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专室专橱贮藏,并严格遵守保管和使用制度。

十二、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一、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实训(以下简称实验)教案;在指导实验前必须认真进行预备实验。

实验教案应包括:实验方案,实验所需仪器设备、试剂及要求,实验原理、步骤,实验结果的处理,对学生的要求和提醒学生实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二、通过预备实验检查仪器设备和试剂的状况,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一般的维修方法,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应在实验前十分钟到岗;在实验教学时间,不得离开指导岗位,手机应关机,不得会客。

四、认真指导学生实验,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个别指导,纠正不正确的操作,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实验进度和及时处理实验事故。

五、认真检查学生实验记录,签字后方可让学生离开实验室。

六、在指导实验知识与技能的同时,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等良好的实验作风,对弄虚作假、马虎、浪费现象给与批评教育,对于责任原因引起仪器设备损坏者,要责令检讨并按《安徽工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的规定赔偿。

七、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

八、及时认真地批阅实验报告。

批阅时给出必要的评语,纠正实验告中的错误,与学生讨论其中突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督促学生重写,根据学生实验情况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实验结束时检查所用水、电、气,关闭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实验、实训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我系各实验、实训室暂实行隶属于相关教研室的管理体制。

实验、实训室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确定本实验、实训室发展目标及规划,在此基础上拟定实验、实训室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耗材的申购、验收和领用工作;检查督促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的落实和仪器、设备、易耗品的建档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工作,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检查运行记录,建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检查执行。

负责编制实验、实训室的年度实验计划;提报年度仪器设备购置、报废、维修和实验耗材申购计划。

四、抓好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五、协助教研室主任完成每学期对实验、实训检查和评价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实训室计划的落实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安排对外服务工作。

六、有计划地以各种途径对实验、实训室人员的业务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实验、实训室的科学管理水平。

七、对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安全负责;做好实验、实训室学期、学年的工作总结。

八、配合设备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和统计工作,提供所需的各种数据材料。

九、负责处理和完成院或系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十、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2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系教学秘书在系主任的领导下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学院教务处的指导。

教学秘书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系教学秘书实行坐班制;可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二、教学秘书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和协调本系日常教学工作:
1.制定本系课程表、下达授课任务书、落实听课制度、收回、统计与保存听课记录表、统筹落实本系实践性教学环节等。

2.组织本系的课程考核,登录学生课程考核成绩。

3.做好本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从新生入学注册到学生毕业离校,对每位学生的学籍实行动态管理;对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的学生提出学籍处理意见,并及时报本系研究后送教务处审批;提供毕业班学生有关资料,供系领导对学生进行毕业审定后送学院审批。

4.协助系主任做好教学检查工作。

5.协助系主任做好实习、实训和毕业实习(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

6.做好本系有关文件、教学资料等教学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7.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以及学生的学风、学习效果。

协助系主任及时解决出现的教与学的问题(如临时停课或突发性教学事故的处理)。

8.负责本系的教材订购工作。

三、协助系主任制定和完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搞好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

对本系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四、做好系主任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
2 013年12月24日修订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化学工程系教研室工作条例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的业务水平。

一、概要
1.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每个教研室暂聘主任一名,主持教研室的全面工作;教研室主任可聘一名教师担任教学秘书,协助教研室主任工作。

2.各教研室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出本学期的“教研室工作计划”,专业教研室应制订本专业(群)的年度和长期建设规划,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活动应有记录,学期末应有总结。

二、承担各项教学任务
3.认真执行学院和系的教学计划。

根据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师授课任务和指导实验、实训、实习任务。

4.组织编写、修订并执行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

5.负责本教研室承担课程所用教材的选择和订购,根据需要自编教材和补充讲义。

6.监控和检查本教研室所承担课程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

7.在系主任和教务处的领导下,完成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考核工作。

三、开展教研活动
8.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开展教师评教,教师评学活动,认真填写测评表并作出统计分析。

9.经常(或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师撰写教学研究论文,积极申报院级和省级教学研究课题。

四、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10.有计划组织安排本教研室青年教师参加相关的“双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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