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遵府办发[2013]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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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正文:
----------------------------------------------------------------------------------------------------------------------------------------------------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遵府办发〔2013〕18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构建适应遵义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到2015年,建成以遵义大学城、遵义职教园区为引领,各县(市、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为基础的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1+1+13”职业教育体系;建成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园区、工厂、企业、学校、医院等相互融合、资源共享的实训体系,基本形成以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8万人,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补充职业教育专业师资3000名,各职业院校师生比达到1:20,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加快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实现2014年秋季搬迁入学,到2015年实现招生4000人。

加快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后续建设,到2015年实现招生2500人。

推动贵州航天职院整体搬迁,“十二五”末入驻园区办学。

加快遵义职教园区建设。

以红花岗区为主体,整合中心城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主要是民办职业技术学校,规划建设占地1000亩的遵义职教园区,打造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15年全面建成,入住学校6家,容纳学生15000人。

加快推进“百校大战”项目建设。

到2015年,全市列入省“百校大战”计划的16所项目学校完成总投资32亿元,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实训设备总值3.5亿元,专任教师4400人,兼职教师1000人。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经济社会需求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统筹专业设置,推行特色办学。

重点建设与全市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及重点发展新兴产业相对应的特色专业,围绕特色轻工、材料、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战略性新兴等“六大支柱产业”,加强特色专业建设。

努力打造与具有遵义特色的茶叶、商品蔬菜、辣椒、红高粱、竹、药、畜牧、干鲜果等“八大农业产业”相适应的骨干专业。

对全市职业院校重复设置、低水平、低效益的专业,3年内完成撤并调整任务。

2.实行与课程相衔接的双证融通制度。

推行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国家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等级证书制度,实行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互通。

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进行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予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院校应建立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14年年底前实现职业院校技能鉴定站(所)全覆盖。

(二)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1.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开展“职业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创建活动,重点支持打造红花岗、汇川区、遵义县、习水县、凤冈县、道真县、正安县、湄潭县等8个实训基地。

2.建立现代职业院校资产管理和经营机制,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学校现有资源,通过独资或股份制合作等方式,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工厂化办学、生产经营或培训活动。

院校收费和以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开发利用院校资源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所取得的经营收益,主要用于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

3.推动校企合作从“订单式”逐步过渡到“双元制”,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倡导招生与招工、学校与车间、教师与师傅“三结合”,“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

努力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模式。

各地要方式灵活地开展引厂入校、引校进厂、前店后校、厂校合一、人员同训,师资互补,设备共享等校企深度合作。

4.从2014年起,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要向校企合作领域倾斜,加大对院校聘用兼职教师、共建实训基地、教师进企业实践培训、联合招生招工、课程教学标准研发和产学研合作等支持力度。

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民办学校涉及教育教学的建设用地和各种规费减免等,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待遇。

税务、人防、住建、水利、电力
等部门要按相关规定落实优惠配套政策,职业院校用电按民用生活用电标准收费。

(三)加强职业院校现代管理制度和师资队伍建设。

1.推进职业院校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校长公开选拔任用机制。

在国家级示范学校探索建立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结合考核情况确定收入水平。

主要领导收入要与院校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挂钩,与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2.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管理体系。

专业教师实行“重实际操作、现场考核”聘用方式,兼职教师实行聘期制。

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和各类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兼职。

市级财政按每年不低于200万元、县级财政按中职学校发展实际每年安排资金补助聘用教师经费。

3.专业教师每2年到企业实践2个月(或到企业接受培训),2015年30%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2个月(或到企业接受培训)。

市属高职院校每年承担100人(次)的专业教师培训,市级每年组织1-2期骨干教师培训。

4.进一步探索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双师型”教师使用办法,逐步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聘用标准。

(四)完善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

1.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审查、管理、跟踪市外学校的办学资质和教学质量,坚决打击违规招生,依法取缔非法办学。

制定师范类、医药类等特殊专业招生考试制度,确保其教育教学质量。

2.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

强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安排招生计划。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注册入学不受年龄、地域、时间限制。

实行学分制等灵活学制,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学生修完学分可提前毕业。

各地各学校要完善教学方案,推行远程网络教育,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3.统筹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打通中职、高职、本科院校“直通车”,推荐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职业院校学生免试升入高一级职业院校就读。

提高中职升高职、高职升本科比例,促进职业院校学生受教育程度、掌握专业技能和充分就业紧密结合,为全市产业发展培养高技能型人才。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资金投入。

1.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教育各项投入保障政策,各级财政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

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以上用于职业教育,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尽快制定出台职业院校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

2.各县(市、区)要切实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采取贴息贷款、帮助融资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

市级每年压缩本级党政办公经费的5%,作职业教育发展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职业教育。

3.推广“学校筹资先建,政府贴息贷款,上级专项奖补,老校置换还本”职业院校建设模式。

(二)加强政府统筹。

1.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市政府将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

2.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现代职业教育目标双线管理责任制。

按行政线、业务线分别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职业教育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教育督导重要指标。

(三)营造良好氛围。

2013年12月23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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