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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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
⼀、犯罪现场
概念:就是指犯罪分⼦实施犯罪⾏为的地点与遗留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的⼀切场所。
特点:(⼀)现场上储存着犯罪信息(客观存在)1、犯罪信息的明态反映性2、犯罪信息的潜态反映性(⼆)现场上有犯罪痕迹、物证可查(能够认识)(三)现场状况有易变性(变化发展)
分类:1、根据犯罪现场形成后有⽆变动,分为原就是现场与变动现场
原始现场。
就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现场勘查前,犯罪现场的状态没有因受到⼈为的或⾃然⼒的破坏发⽣改变⽽保持作案原貌状态的现场。
变动现场。
就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犯罪现场的勘查前,犯罪现场在⼈为因素或⾃然⼒的作⽤下,状态发⽣了部分或全部改变的现场。
2、根据现场在案件形成过程中的地位与作⽤,分为主题现场与关联现场
主体现场。
通常就是指作案⼈实施主要犯罪⾏为的地点。
具体说,就就是犯罪⾏为⼈对犯罪对象直接
实施侵犯(害)⾏为的场所。
主体现场就是每⼀起犯罪案件所必备的。
⼀般情况下,⼀起案件只有⼀个主体现场,有时也会出现⼀起案件有多个主体现场的情况。
关联现场。
就是指与实施主要犯罪⾏为有关的处所。
主要包括犯罪预谋活动与处理赃物、罪证等活动所涉及的处所。
意义:划分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的⽬的在于强调勘查⼯作的全⾯性与有序性。
3、按现场的真伪性质、有⽆伪装分为真实现场、伪装现场与伪造现场
真实现场,就是指犯罪⾏为⼈在实施犯罪⾏为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为之后,未蓄意加以伪装的犯罪现场。
伪装现场,就是指犯罪⾏为⼈为了掩盖真实的犯罪动机与⽬的,转移侦查视线,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及实施犯罪⾏为之后蓄意进⾏了歪曲真相的布置、改变犯罪现场状态后形成的现场。
伪造现场,就是指⾏为⼈出于各种不良动机,按照虚构的犯罪事实情节所布置的虚假现场。
伪造现场与伪装现场的本质区别在于伪造现场客观上根本没有所报称的犯罪⾏为的发⽣,就是假案现场,⽽伪装现场就是确有犯罪事实发⽣,就是真实的犯罪现场。
4、按现场所处的空间,可分为露天现场、半封闭现场、室内现场
5、根据犯罪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形成阶段的不同及其在犯罪功能上的差异,可分为预备现场、实施现场、掩盖现场
⼆、现场保护
概念:就是指犯罪案件发⽣后,为保护现场原状,使之免受变动或破坏,依法采取的警戒、封锁等保护措施。
其⽬的在于为侦查⼈员进⾏现场勘查,搜集犯罪痕迹、物证与研究犯罪活动,揭露、证实犯罪创造有利的条件。
特点:1、就是⼀个动态的过程,在整个保护过程应随时调整2、包括勘验前与勘验后的保护3、时基层民警与勘验⼈员的责任4、过程要注意⾃⾝安全保护
任务:1、核实情况,迅速上报2、划定保护区范围,布置警戒3、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措施4、收集对案件的反映,登记在场的证⼈5、向侦查⼈员报告发现案件经过与现场保护的情况
⽅法:
(⼀)、室外犯罪现场的保护⽅法,通常就是在现场周围划出⼀定范围布置警戒,将现场封锁起来,禁⽌⼀切⽆关⼈员进⼊。
室外犯罪现场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应当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犯罪现场所处的具体地理位置与环境来确定。
原则: 1、宁⼤勿⼩原则确定保护范围,设岗警戒。
2、⽓候条件变化时,对明显痕迹进⾏适当保护。
保护措施与⽅法
1、范围较⼤的现场:警戒
2、范围较⼩的现场:划线
3、有道路通过的现场:根据案情封锁交通OR留出通道
4、发⽣在城市繁华街道或者⼈⼝稠密地区的现场:现场保护与⽣活便利的兼顾
5、发⽣在住户院内空地上的现场:关上院门、派⼈瞧守、注意畜禽
(⼆)、室内犯罪现场的保护⽅法
⼆、室内犯罪现场的保护⽅法
(⼀)室内犯罪现场保护区范围的划定
通常情况下,室内犯罪现场⼀般应以现场所在的房屋、院落作为保护区范围
(⼆)室内犯罪现场的保护措施与⽅法
室内犯罪现场的保护,通常就是把出事的房间与室外进出该房间的路线,以及可能留有犯罪痕迹、物证的场所⼀起封锁起来,布置警戒,张贴布告,或者绕以绳索,禁⽌⼀切⽆关⼈员⼊内
1、单门独院的室内现场
2、楼群内某个办公室或住户内的现场
3、其她范围较⼩的室内犯罪现场
(三)、重⼤案件现场的特殊保护⽅法
通常的做法就是将现场分为三层保护,即:核⼼保护区、区域保护区与⼀般性保护区。
第⼀层保护区(即⼀般性保护区)设⽴相应的检查点,限制通过现场的车辆与阻⽌⽆关群众进⼊现场。
第⼆层保护区(即区域性保护区)只有到达现场的相关领导、公安民警、参加现场急救的⼈员与警⽤车辆才允许进⼊。
第三层保护区(即核⼼保护区)就是现场保护的核⼼区域,必须严格控制,只有现场勘验⼈员才准许进⼊该区域。
(四)、犯罪现场中⼫体的保护⽅法
1、吊挂着的⼈体的保护。
剪短颈部未打结处的绳索,不能够将绳索完整的保留下来。
2、处于室外恶劣⽓候条件下的⼫体保护。
在夏季处于阳光直射下的⼫体---应⽤洁净的遮盖物将⼫体盖住,以免加速腐败。
在冬季野外发现的⼫体---不要将其移⼊室内,应就地进⾏保护。
下⾬、下雪等天⽓变化时---民警应⽤塑料布等洁净的防⾬材料加以遮盖。
3、⽔中的⼫体的保护---不必打捞上岸,如⽔急会冲⾛可打捞上岸并进⾏遮盖
4、⽕场中⼫体的保护---若房屋没倒塌的危险,⽕势已被扑灭,可就地保护。
反之,则应⽤纺织品将⼫体兜出⽕场。
5、旷野⼭林中的⼫体的保护---应由专⼈瞧护,以免⼫体遭到野兽的破坏。
(五)、犯罪现场中痕迹、物证的保护⽅法
(1)痕迹、物证在勘查前的保护1、警戒守护法2、醒⽬标志法3、物品遮盖法。
4、转移保存法。
(2)痕迹物证在勘查过程中的保护。
1、勘查⼈员在进⼊现场前必须戴⼿套,有条件的应套上⼀次性鞋套。
2、禁⽌使⽤现场内的任何物品与交通、通讯⼯具。
3、禁⽌在现场内吸烟、进⾷、吐痰、梳头与使⽤现场内的盥洗室。
4、⾮法医不得随意触动⼫体与改变⼫体的姿势。
5、移动或触动现场内的物品进⾏观察与研究时,尽量选择⼀些⾮常规的着⼒点,如杯⼦的边沿、物体的棱⾓处、门的上缘等。
6、在提取痕迹物证时不能打喷嚏、咳嗽,最好戴⼝罩。
7、勘查⼈员进⼊现场⼯作后,应当按照既定的顺序进⾏勘验,尽量避免反复多次进出现场。
8、每种痕迹物证必须单独收集与包装,以免痕迹物证之间发⽣任何交叉污染。
9、为了便于需要时查明现场中的痕迹就是否在现场勘验中受到污染,应对曾直接接触过痕迹物证的⼈员进⾏登记,形成名册。
10、证据的提取、包装、运送的每个环节的交接过程必须环环相扣,⼈⼈签名。
三、紧急措施
概念:⼀般就是指犯罪案件发⽣之后,为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减少⼈员财产损失,针对现场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性情况⽽采取的各种必要的现场紧急处置办法。
现场搜索:就是指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为了发现、寻找遗留于外围现场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痕迹或⼫体,查获犯罪嫌疑⼈,⽽进⾏的⼀种查缉活动。
A\现场搜索的范围与重点:⼀般应以搜索的具体⽬标与现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物特征为依据,结合现场勘查与调查询问的材料,以及犯罪⼈的⼀般⼼理等来确定。
1、搜索犯罪嫌疑⼈在现场周围活动的踪迹与隐匿处所,应以犯罪嫌疑⼈前往现场与逃离现场的路线附近区域为搜索范围,以路线及其附近某些空间为重点。
2、搜索被害⼈⼫体、⼫块或其她⼈体脏器,在城市,应以现场附近的江、河、湖、堰、公共厕所、垃圾站、桥洞、地下⽔道等为搜索重点;在农村,应以粪坑、⽔池、⽔塘、⼭涧、密林、草丛、稻⽥地、⾼苗地、涵洞等为搜索重点。
3、搜索犯罪嫌疑⼈未及转移或就地隐藏的赃物,应以现场附近的地窖、地下管道、涵洞、猪圈、鸡窝、柴草堆、废旧物料堆、窑洞、⾼杆农作物⽥间等为重点。
某⾼校附近发现碎⼫,警⽅在现场附近进⾏搜索
B\现场搜索准备1、确定参加搜索的⼈员2、明确现场搜索的⽬的3、了解搜索⽬标的有关情况与特征4、准备必要的⼯具与器材
C\现场搜索⽅法:分⽚式、螺旋式、条幅式、辐射式、夹击式、包围式、栅栏式、连环式
四、现场访问
概念:指侦查⼈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基本情况、收集侦查线索与犯罪证据,就事件、案件发⽣、发现等情况,依法向有关⼈员进⾏询问调查的⼀项基本的侦查⾏为(或勘查⾏为)。
形式: 1、现访。
即现场就地访问。
2、邻访。
即挨门串户访问。
3、路访。
4,传访。
即传唤访问5、约访。
即跟踪访问;主要就是对外出的,采⽤信函、传呼、电话约定访问。
6、查访。
即调查访问。
7、追访。
针对不愿提供案情的, 8、回访,再次访问。
步骤:(⼀)选定访问的范围与重点:1、访问的地区范围。
2、访问的对象范围。
哪些部门、⾏业、在哪些⼈。
3、访问的内容范围。
即就现场与案件需要了解与搞清的问题进⾏访问。
4、访问的时间范围。
即案发时及案发前、后时间段,有的案件可能需访问案发前更长时间的情况。
(⼆)了解访问重点对象的情况(三)拟定访问计划(四)询问访问对象
现场询问的⼀般⽅法
1、⾃由陈述法。
就是指侦查⼈员讲明访问意图后,让访问对象⾃然地、详细地陈述所知道的或所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这就是⼀般通⽤的询问⽅法。
采⽤这种⽅法·要求侦查⼈员在访问对象陈述过程中,不要插⾔或随意提问,以免打断访问对象的思路与陈述。
2、查询提问法。
就是指侦查⼈员在访问对象作了陈述之后,根据询问的内容与访问对象陈述中的模糊点、疑点、细节点与要点,进⾏查询提问,让访问对象作补充陈述与答问,使所需访问的内容与问题更清楚与具体。
但要防⽌"暗⽰性"或"供选择式"的提问,以免误⼈歧途。
3、启发联想法。
就是指侦查⼈员向访问对象提醒问题,帮助访问对象产⽣联想、唤起记亿的⼀种询问办法。
实践中经常采⽤:接近联想、相似联想、对⽐联想、关系联想等启发或激励访问对象产⽣良好的回忆效果。
?
4、考查提问法。
就是指侦查⼈员对访问对象的陈述追根求源的⼀种询问⽅法。
采⽤这种⽅法,对于考查访问对象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发现新的重要问题,都有⼀定意义。
侦查⼈员针对访问对象陈述的内容,为考查其陈述的内容准确性与可靠性,还要进⼀步查明当时的时间、地点、条件以及还有谁能证明等情况。
5、质证提问法。
就是指侦查⼈员为巩固访问对象对陈述内容的就是与否的⼀种询问⽅法。
询问中,当访问对象陈述⼀个问题之后,先要质问访问对象所作陈述就是否真实,再让访问对象复述⼀遍,如果访问对象⼉次陈述或前后表述不⼀,或者陈述后⼜推翻已作出的陈述,侦查⼈员要加以考证,哪⼀次陈述就是可信的或哪⼀
种陈述就是真实的,还要查明变更或推翻陈述的原因,以便进⾏调查核实。
6、⼴泛交谈法。
就是侦查⼈员有意识地同访问对象⾃然地、随意地⼴泛交谈,使访问对象⽆拘束、⽆限制的谈论,从交谈中的
话题引伸出问题,或从话题申发现有⽤的情况与需要深谈的问题,这种⽅法也称随机询问法。
上述常⽤的⼏种询问⽅法,需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地综合应⽤。
三、现场访问的具体实施
现场访问⼤致就是按照接触访问对象→提出访问问题→引导追询→结束访问这样⼀个基本顺序进⾏的。
?(⼀)现场访问的准备1、了解对象的有关情况。
了解访问对象的个⼈基本情况
了解访问对象与案件的关系
了解访问对象有⽆顾虑的可能
2、确定访问的顺序。
案件的发现⼈、报案⼈与被害⼈
能够回答紧急调查事项的知情⼈
属于流动性的知情⼈
直接感知案件情况的⼈
知觉、记忆、再现能⼒较强的⼈
有相关专业知识与⽣活经验的⼈
3、确定询问的地点。
(1)不宜离现场太远。
2)要⽅便调查对象,有利于保密。
(3)要有利于保护现场。
4、确定应当邀请参加询问的⼈员。
(1)询问不通晓当地通⽤语⾔、⽂字的被害⼈、知情⼈,应当邀请翻译⼈员。
(2)询问聋哑的被害⼈、知情⼈,应当邀请通晓聋哑语的⼈员。
(3)询问⽣命垂危的病⼈,应当在医⽣的帮助下进⾏。
(4)询问少年⼉童的被害⼈、知情⼈,可以邀请监护⼈参加。
(⼆)接触访问对象
1、稳定访问对象的情绪。
(1)带离现场,尽快脱离现场对她们的影响。
(2)⽤⾏为与语⾔表⽰对被害⼈的同情。
2、掌握访问对象的⼼理状态
A 控告型
B 沉默型
C 隐匿型
D 诬告型
3、做好访问对象的思想转化⼯作。
(1)分析访问对象不愿作证的原因
缺乏正义感;怕出庭作证;怕打击报复;陷于私利;承担责任;怕受牵连;怕影响个⼈名誉;为泄私愤。
(2)⽤热情诚恳的态度,有针对性做思想⼯作。
(三)提出访问问题
1、提出访问问题的⽅法。
(1)开门见⼭式提问与委婉含蓄式提问。
(2)命题式提问与迂回式提问。
(3)探询式提问与质证式提问?2、选择提问⽅法的依据(1)提问问题的性质(2)访问对象的具体情况(3)与访问对象之间的关系
注意的⽅⾯:(1)主题要明确。
(2)问题覆盖⾯要宽。
“关于…、、您都知道些什么?”
(三)引导与追询
1、引导。
引导主要适⽤于访问对象不愿陈述或不能陈述的情形。
它可以帮助不愿陈述的访问对象消除其思想障碍,可以帮助不能陈述的访问对象进⾏回忆与陈述,最终达到提供真实证据的⽬的。
2、追询。
追询主要适⽤于访问对象陈述中出现⽭盾、模糊、零乱与漏洞等情形。
追询的⽅法有很多,常⽤的主要有:
(四)现场访问的结束
1、完成笔录与录⾳。
2、说明重要性。
3、表⽰感谢。
五、误证:就就是具有良好的动机与陈述愿望,但由于种种客观⽅⾯的原因导致证⾔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情况。
形成原因:(⼀)形成原因
1、感知⽅⾯的原因
(1)感知案情不全。
(2)错觉。
感知误差、感知能⼒不健全。
(3)案情复杂,使证⼈难以瞧清、听清案件的实际情况
(4)情境刺激。
如在⼀纵⽕案中,救⽕⼈员本⾝处于惊慌状态,很难将救⽕过程中的⼀些具体细节讲清。
(5)⼼理因素。
有的证⼈由于瞧到犯罪分⼦的猖狂肆虐,恐惧⼼理较突出,造成惊吓效应,造成正确感知事实与情节的困难,容易形成误证。
(6)兴趣、情绪情感、知识经验等因素。
如认为案犯象某个演员⽽导致混淆。
(7)选择性。
如服装设计师、理发师、鞋匠等对事物的感知带有职业特点。
(8)案情刺激物强度。
突发、怪异、暴⼒等使⼈印象深刻,反之,则印象肤浅。
(9)感知环境。
2、记忆⽅⾯的原因
:(1)感知时间的长短;(2)感知强度的强弱;(3)感知频率的多少;(4)感知后记忆时间的长短;(5)情绪的好坏;(6)年龄的⼤⼩;(7)记忆⼒的好坏等。
3、表述⽅⾯的原因。
表述即访问对象把感知并记忆下来的有关案情向侦查⼈员进⾏的陈述。
在表述阶段形成误证的常见原因有:(1)表述能⼒的强弱;
(2)表述情绪的好坏;(3)表述环境的优劣等。
上述诸种原因也容易使得访问对象提供的证⾔⽀离破碎、前后⽭盾、词不达意、以偏概全等问题,从⽽使证⾔出现误证。
4、传来证据有可能导致证⾔失实。
5、推测有可能导致证⾔失误。
6、暗⽰的影响
7、情绪的影响
对误证的突破1、增强对感知内容正确的理解与克服感知能⼒与感知范围的局限性。
2、增强记忆,克服遗忘3、增强陈述能⼒
六、伪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故意作的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虚假证⾔。
形成原因:1、出于保护亲友的⽬的⽽作伪证、2出于对犯罪嫌疑⼈的同情⽽作伪证、3出于加重犯罪嫌疑⼈罪⾏或嫁祸与陷害于⼈⽽作伪证(出于对被害⼈的同情、出于对犯罪嫌疑⼈的憎恨、出于借机报复)、4出于保护⾃⼰的动机⽽作伪证(怕⾃⼰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伪证、保护⾃⼰的物质利益⽽作伪证)5、贪图私利⽽作伪证。
6、害怕打击报复的畏惧⼼理。
7、害怕受害事实暴露后丢⼈现眼的羞愧⼼理。
8、与政府、社会与公安相抵触的对⽴⼼理。
伪证的突破1、增强法制观念。
2、转变不良品德。
3、转变消极情绪、情感。
对访问材料真实性的评断
七、对访问材料真实性的评断
在现场访问中,对访问对象所作的陈述,必须认真地分析核对,以鉴别其真实性,即评断陈述的可靠性、准确性与价值性。
证⼈证⾔的真实性涉及到以下因素:1、证⼈的感知能⼒、注意情况、记忆能⼒;2、证⼈的陈述能⼒;3、询问⼈员的引导与理解能⼒;4、笔录的记录。
1、评断陈述的可靠性
评断访问对象陈述的可靠性,应作为从实质上评断访问对象陈述的必要前提。
它包括两个⽅⾯内容:⼀就是陈述所提供情况的来源;⼆就是获取所提供情况的实际可能性。
为了评断陈述情况来源的可靠性与实际可能性,应当查明:
(⼀)情况来源。
(⼆)如何证实。
(三)核实情况。
2、评断陈述的准确性-
(⼀)对感知能⼒的分析
(⼆)对注意⼒的分析
(三)对记忆⼒的分析
1、记忆的形式(种类)。
分为动作记忆、形象记忆,、语⾔⽂字记忆、情感记忆。
2、记忆的程度。
3、记忆的时效。
4、记忆的印象。
5、记忆的强弱。
3、评断陈述的价值性---即陈述就是否可作为案件线索与证据,为查破案件提供依据。
(⼀)研究获得访问对象陈述的合法性(⼆)研究访问对象陈述的逻辑性(三)研究访问对象陈述的思维倾向性(四)研究访问对象陈述内容情节的⼀致性(五)研究访问对象陈述的相互关联性(六)将访问对象的陈述与实地勘验的材料相对照。
⼋、实地勘验
概念:就是指侦查⼈员为查明案件事实,获取犯罪证据与线索,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深⼊现场实地,运⽤科学技术⼿段及其她各种勘查对策,对涉嫌犯罪的有关场所、痕迹、物品、⼈⾝、⼫体等进⾏观察、检验、记录的⼀种侦查活动。
也称现场勘验或技术勘验。
对象:
实地勘验的对象(⼀)犯罪场所的勘验---场预备犯罪的场所,实施犯罪的场所,实施后隐藏、处理赃物、凶器、分⼫、抛⼫、、焚⼫等的场所及进出现场路线、逃跑路线。
(⼆)对可疑犯罪痕迹的勘验---1、⼈体痕迹:⼿纹、脚纹、⽛齿等; 2、穿着的⾐物痕迹:鞋印、袜印、⼿套印、坐痕、⼫体痕迹等;3、⼯具痕迹:4、交通运输⼯具印痕5、动物痕迹:蹄印、齿印;7犯罪嫌疑⼈的⾏为痕迹: 8被害⼈的动作痕迹
(三)对可疑犯罪物证的勘验、检查
(四)对⼫体、⼫块的勘验、检查
(五)⼈⾝检查
步骤:1巡视现场;2静态勘验;3动态勘验
⽅法:
九、现场勘验记录
概念,就是指侦查⼈员依法应⽤⽂字、声像、图像符号等将现场与勘验活动加以固定的⼀种法律⽂书。
结构:分为三部分:绪论部分、叙述事实部分、结尾部分。
(⼀)绪论部分。
它主要描述案件发⽣、发现、报案及出现场与现场保护等情况,也就就是正式开始勘查现场之前公安机关受理案
件⼯作情况的简介,它也就是笔录的引⾔。
(⼆)叙述事实部分1、现场的地址。
2、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现场范围,前、后、左、右相邻的建筑、设施与地形地貌,以及周围环境、道路等。
3、现场内部状态、建筑结构。
室内现场与室外现场要有所侧重。
4、现场中⼼处所及有关场所,勘查所见情况,特别要记明现场上(经过核实或明显的)⼀切变动变化情况。
5、记载罪犯在犯罪现场上遗留的痕迹、物证的详细情况。
6、现场上所见的反常现象。
(三)结尾部分l、现场勘查结束的时间(时、分)。
2、说明所采取的痕迹、物证的名称、数量。
3、说明现场拍照的内容,拍照的数量,录像带的时间量,就是否录⾳等。
4、说明绘制案件现场图种类、数量。
5、现场勘查的指挥领导⼈与⼯作⼈员及见证⼈签名。
⼗、绘图:分为现场⽅位(现场⽅位平⾯图、现场⽅位剖视图)、现场概貌(现场全貌⽴⾯图、现场全貌平⾯图、现场全貌剖视图)、现场局部、现场特写
现场图的制作⽅法-1-熟悉案情,确定犯罪现场范围2确定图的种类3图⾯结构与内容的构思4纸张⼤⼩的选择5确定⽅位6确定图的⽐例7选定参照物8绘制墙壁内侧线9绘制墙壁外侧线10绘制门窗11绘出室内结构与陈设物12绘出与案件有关的细⼩痕迹物证13局部特写14核对15描图16书写图题,填写图例
⼗⼀、照相:
包括:(⼀)现场⽅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三)现场中⼼照相(四)现场细⽬照相
⽅法:(⼀)场景的拍摄⽅法1、单向拍摄法。
2、相向拍摄法。
3、多向拍摄法。
4、回转分段连续拍摄法。
5、直线分段连续拍摄法。
(⼆)痕迹物证的拍摄⽅法1、垂直⽐例拍摄法, 2、⽆阴影拍摄法,
⼗⼆、类案现场
(⼀)杀⼈
(⼆)盗窃
A\⼊室盗窃案件现场的特点:有进出⼝、有盗窃财物的中⼼场所、有被盗⾛的财物、有作案⼈遗留于现场上的痕迹物证、现场容易遭到破坏、多伴有其她犯罪活动。
现场勘验的重点(⼀)进出⼝的勘验(⼆)财物被盗处所的勘验(三)外围现场的勘验
B\室外盗窃案件现场的特点:现场处于相对开放场所、⽆明确的进⼝与出⼝、被盗物品数量较⼤、痕迹物证少且易被破坏。
现场勘验的重点
(⼀)车辆被盗案现场的勘验重点(⼆)露天货场被盗案现场勘验的重点(三)货运列车、汽车上货物被盗案现场勘验的重点(四)盗窃供电、通讯设施现场的勘验
(三)抢劫
特点1、⼀般都有预谋准备阶段2、被害⼈与作案⼈通常有正⾯接触3、现场多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与物品4、作案⼈多,且多持有各种作案⼯具5、赃款、赃物的存在与转移
现场访问重点主要查明犯罪过程,查明作案⼈侵⼊的⽅法,查明作案⼈的体貌特征,查明被抢财物的情况。
1、询问被害⼈(1)案件发⽣的时间(2)案件发⽣的地点(3)侵袭的⽅法(4)作案⼯具(5)作案⼈的特征(6)被抢财物的特征(7)犯罪过程(8)逃跑⽅向(9)被害⼈的情况
2、询问知情⼈
现场勘验的重点
1、⼊室抢劫案件的现场勘验重点:主要包括对作案⼈实施抢劫的处所、作案⼈接触过的物品、现场周围环境、出⼊路线的勘验。
(1)抢劫地点,就是指抢劫案件的现场中⼼部位,就是作案⼈停留时间长、犯罪活动多的中⼼地点。
这⼀地点最容易留下作案⼈的各种物品、痕迹。
(2)作案⼈的来去路线在勘验中,主要就是发现与寻找作案⼈预伏、尾随与逃跑时留下的⾜迹、交通⼯具痕迹以及有关物品等,搜索发现作案⼈逃跑的⽅向。
2、拦路抢劫案件的现场勘验重点:主要包括确定拦路抢劫案件的实施现场,对实施抢劫及预伏等现场进⾏勘验,注意确定现场中⼼部位及作案⼈来去路线,发现并提取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
3、交通⼯具上发⽣的抢劫案件的现场勘验重点
(四)爆炸
特点:爆炸与燃烧的双重性、物体破坏与⼈员伤亡的严重性、爆炸发⽣的突发性、物证分布的⼴泛性、现场的变动性、物证发现的困难性。
任务(⼀)查明爆炸的性质(⼆)判定爆炸案件的性质,就是事故还就是破坏,就是⾃然事故、责任事故还就是谎造。
(三)分析死伤⼈员与爆炸的关系。
查明⼈员死亡的原因,损伤的性质,有⽆炸伤与炸点,确定⼫体与炸点的位置、距离,⽣前姿态与位置。
(四)提取爆炸残留物(五)分析、估算炸药的数量。
(六)依据现场勘验提取的各种爆炸物证,对爆炸装置的原始状态进⾏模拟复原。
(七)综合现场勘验的全部情况,分析爆炸的实施过程、爆炸犯罪分⼦的犯罪技术⽔平、作案⼈数等。
勘验的任务(⼀)查明爆炸的性质(⼆)判定爆炸案件的性质,就是事故还就是破坏,就是⾃然事故、责任事故还就是谎造。
(三)分析死伤⼈员与爆炸的关系。
查明⼈员死亡的原因,损伤的性质,有⽆炸伤与炸点,确定⼫体与炸点的位置、距离,⽣前姿态与位置。
(四)提取爆炸残留物
(五)分析、估算炸药的数量。
(六)依据现场勘验提取的各种爆炸物证,对爆炸装置的原始状态进⾏模拟复原。
(七)综合现场勘验的全部情况,分析爆炸的实施过程、爆炸犯罪分⼦的犯罪技术⽔平、作案⼈数等。
勘查要点(⼀)爆炸现场调查访问要点(1、爆炸的各种现象。
2、了解爆炸的经过。
3、了解爆炸物的情况。
4、爆炸发⽣后现场发⽣变动的情况。
5、其她与爆炸有关的情况。
注意询问案发前的异常情况)
现场实地勘验要点:1、全⾯观察、了解现场概况。
2、勘验炸点。
3、勘验现场爆炸破坏的范围
杀⼈案件的概念与特点
杀⼈案件⼀般有以下共同特点:
(⼀)犯罪嫌疑⼈与被害⼈之间事前多有⽭盾冲突
动机主要有以下⼏种:
1、图财杀⼈
2、仇恨报复杀⼈
3、奸情杀⼈
4、恋爱、婚姻与家庭纠纷⽽引起的杀⼈
5、其它动机引起的杀⼈。
主要包括流氓寻衅滋事引起的杀⼈,流氓与流氓团伙之间的敲诈勒索、争夺地盘引起的杀⼈,变态杀⼈以及⿊社会为练胆⽽杀⼈等。
(⼆)杀⼈犯罪嫌疑⼈在实施杀⼈犯罪活动之前,多有预谋过程与准备活动
(三)现场痕迹、物证丰富⽽⼜明显
(四)有⼫体与伤痕可供检验
杀⼈案件现场勘查的任务
(⼀)确定事件的性质与死亡原因。
(⼆)判断致死⽅法与作案⼈数。
(三)发现⼫体的地点就是否杀⼈现场。
(四)现场有⽆伪装。
(五)推断死亡时间,并进⽽分析作案时间。
(六)犯罪⼈作案过程,出⼈现场路线。
(七)查明⽆名⼫源。
三、杀⼈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
(⼀)杀⼈案件现场访问的重点
1、事件的发现经过与现场的原始状况。
2、被害⼈的基本情况。
3、周围群众对杀⼈案件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