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角里福尔摩斯”:赵苕狂和他的《胡闲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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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角里福尔摩斯”:赵苕狂和他的《胡闲探案》
陈罡
【摘要】Zhao Tiaokuang,who was described as “the main force of Mandarin Duck and Butterfly School”and“the famous editor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modern popular literature”,was engaged in edi-ting activities of the popular literary journal in Shanghai in 1920s and 1930s.He created a lot of popular literary works,and detective novels were the most influential of all.Huxian Detective Fiction ,the rep-resentative work of his detective novels,reflected the genre characteristics of early Chinese modern de-tective novels from the character image,the narrative pattern,the variety of earlier and later period, etc.%被称为“鸳鸯蝴蝶派主力”、“中国现代通俗文学史上的名编辑”的赵苕狂,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直在上海从事通俗文学期刊的编辑活动,同时也创作了大量的通俗文学作品,其中以侦探小说为多,影响也最大。

他的侦探小说代表作品《胡闲探案》系列,从人物形象、叙事方式、前后期的变化等方面,体现出中国早期现代侦探小说的类型特征。

【期刊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00)011
【总页数】7页(P22-27,43)
【关键词】赵苕狂;鸳鸯蝴蝶派;侦探小说;胡闲探案
【作者】陈罡
【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浙江湖州 31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46
赵苕狂是“鸳鸯蝴蝶派”代表文人之一。

虽然“鸳鸯蝴蝶派”这一概念本身尚存争议,与之在同一层面上使用的概念还有“民国旧派”、“《礼拜六》派”、“鸳鸯蝴蝶——《礼拜六》派”等,但是本文依然选择使用“鸳鸯蝴蝶派”这一概念,是基于文学史叙述上的表达习惯和涵盖广度。

虽然赵苕狂被称为“鸳鸯蝴蝶派主
力”[1](P82)、“中国现代通俗文学史上的名编辑”[2],但是关于他的研究并不多,在“鸳蝴派”文人群体中属于受关注度不太高的一位,在汇集了44位“鸳蝴派”文人的《中国近现代通俗作家评传丛书》(范伯群主编)中也未能寻找到他的身影。

赵苕狂(1893—1953),①关于赵苕狂的生卒年,有记(1891-?),见梁淑安主编:《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近代卷》,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14页;范伯群主编:《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上》,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894页;记“生于1892年”,见张泽贤著:《中国现代文学小说版本闻见录1934-1949》,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10年版,第598页;记(1892-1953),见沈文泉编著:《湖州名人志》,杭州:杭州出版社2009年版,第461页等。

此处依据《鸳鸯蝴蝶派主力赵苕狂》中的记载“赵苕狂生于一八九三年,卒于一九五三年”,见孔海珠著:《聚散之间:上海文坛旧事》,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页。

浙江吴兴(今湖州)人。

原名泽霖,字雨苍,取霖雨苍生之意,号苕狂,别署忆凤、忆凤楼主等。

赵苕狂早年就读于上海南洋公学(今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最迟至1921年进入大东书局开始他的编辑生涯。

此后,他又进入世界书局担任编辑,整个二三十年代一直在上海从事通俗文学期刊的编辑活动,同时也创作了大量的通俗文学作品,包括译作和著述。

他主编或参与编辑过的期刊有《游戏世界》《侦探世界》《红玫瑰》《骆驼画报》《玫瑰》等。

赵苕狂创作的小说有侦探、社会、言情、武侠、滑稽等多种类型,其中以侦探小说
为多,影响也最大。

《民国旧派小说名家小史》中说“他的小说自以侦探为最擅长,
可以与程小青抗手,有门角里福尔摩斯的徽号”,[3](P552)汤哲声认为,“说赵苕狂的侦探小说能与程小青抗手,这个评价高了些,不过,说他是‘门角里福尔摩斯’,这个徽号起得倒比较恰当,说明他创作的侦探小说虽上不了大的场面,但在‘门角里’有
他的一席之地。

”[4](P895)事实上,赵苕狂编辑业务繁忙,创作类型又多,而不似程小青、孙了红般专门潜心于侦探小说创作,其实绩确实逊于他们。

中国现代侦探小说始于民国初年,从传统的侠义公案小说转变而来,但主要受到西方
侦探小说在近代中国大量翻译输入的深刻影响。

当时致力于侦探小说创作的作家并不多,有名气的也不超过10人。

当时“中国的侦探小说创作队伍逐渐地形成了。

它们是程小青的《霍桑探案》、孙了红的《鲁平奇案》,以及陆澹安的《李飞探案》、俞天愤的《中国新探案》和《蝶飞探案》、张碧梧的《宋悟奇家庭探案》、赵苕狂的《胡闲探案》。

这些作品代表了中国侦探小说的水平,显示出中国作家为创作中
国的侦探小说所做出的努力。

这些侦探小说的产生和叙事模式都明显地受到外国侦探小说的影响,但是,中国的作家们的确做了很大的调整,使之更贴近中国的实际生活,更符合中国读者的阅读口味。

”[4](P786)李欧梵《福尔摩斯在中国》一文最后也提到“虽然当时的小报或小型杂志上不乏福尔摩斯式的人物,甚至赵苕狂还创出一
个‘角弄里的福尔摩斯’胡闲,一个失败的侦探”。

[5]
以抗日战争为界,赵苕狂侦探小说“胡闲探案”系列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后期
小说在人物形象、叙事手法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前期“胡闲探案”小说基本都发表在《侦探世界》杂志上,共有4篇,第一期就刊出了第一篇《裹中物》,杂志停刊后曾一度中断。

抗战胜利后他又继续写作,1948年正气书局出版的《胡闲探案·鲁平
的胜利》一书辑入了《狭窄的世界》《鲁平的胜利》《少女的恶魔》三篇。

具体如表1所示:
赵苕狂的“胡闲探案”系列小说塑造了一个“失败的侦探”形象,这在民国侦探小
说侦探群像中是十分独特的一个。

《裹中物》的开头“我”(胡闲)是这样自我介
绍的:
讲起我的头衔,倒也煊赫得很,人家总得称我一声大侦探啊。

且慢,诸位都是老看侦探小说的,听见了在下的这番话,定要说道,讲到大侦探,在外国有福尔摩斯、聂卡脱,在
中国有霍桑、李飞,这都是我们知道的,倒没有听见过你这个名儿,大概是你在那里吹牛罢。

那我就回答道,不、不,我确是一个大侦探,讲起资格来,虽及不上福尔摩斯聂卡脱,倒也与霍桑李飞不相上下,不过少和诸位会面罢了。

如今我见他们把自己的案子,一桩桩的登载出来,不免有些眼红,所以也想效颦一下。

所可惜的,我并没有像包朗韫玉女士这种懂得文字的朋友,只得自己动笔了。

不过我要声明一句,我与他们,却有不同之点,他们所纪的,都是成功的历史,我所纪的,偏偏都是失败的事实。

何以呢,因为
我当侦探,足足有十多年,所担任的案子,没有一桩不遭失败,从没有成功过的,所以只
得就失败一方讲的了。

但是诸位听了,千万别笑,其实拆穿西洋镜讲起来,哪一个侦探是没有失败过的,哪一个侦探,又真能次次成功呢。

[6]
在这段文字中,作者让一个充满喜剧感的小人物“大侦探”形象在读者面前“粉墨
登场”了,他有几分诙谐,喜欢自我标榜,又有几分可爱,擅于自我解嘲。

《裹中物》中,“我”(胡闲)的朋友陆淡如请“我”帮忙调查他妹妹秀娟的两件饰品被窃一案,案件虽是破了,但是“我”(胡闲)的侦探作用并没有发挥,反而在判断上出了错,其
结果自然是失败了。

在这第一篇“胡闲探案”小说中,胡闲的形象还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第二篇《榻下人》[7]则非常生动、细致地将这个滑稽人物刻划了出来。

一个晚上,“我”(胡闲)隔壁周宅的仆人王福来报案,说是周小姐卧室里传出了枪声,请“我”过去,“我”答应了,开始着手侦查,那么整个探案过程里“我”是怎样表现的呢?侦查时若没有发现,“我”会通过抬高凶手来平衡自己的无能;若有了发现,就沾沾自喜,急于显示自己的高明。

“我”有点小聪明,容易自得,喜欢下结论,可是这结论却常常是错的,一旦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却又会找理由自我安慰,仿佛这错误是无关紧要的。

比如,当“我”和周宅主人周仁卿进到室中,看到周小姐“此时恰已直僵僵的睡在那里,一些生气都没有,左鬓边拥着一大摊的血,连枕函都染成了殷红之色,一望就知是中了枪了”,“我”马上判断她“十有八九是没有生望的了”,而且“暗想这件案子的范围此时已确定了,是一件谋杀案,并不是自杀,这是照情形看来是如此的,凶器是一柄手枪”,结果却是“枪并没有打中”,她“不过因受惊过甚晕了过去”,对于这结果,“我听完脸上不觉一红,一时倒忿忿的说不出什么话来,可是一转念间,又从容自若了,想她仅仅是晕去,我说她是死了,她仅仅是被枪弹擦伤,我说她是中了枪子了,这不过进一步的说法就是了,于事实的根本上并没有什么错误啊”。

当“我”在室中寻找证据时,认为“证据不必大,线索不必多,就是稀稀的几根头发,小小的一个指印,如能做得全案的关键的,我们做侦探的得到了就可着手了”,“可是我手足并劳五官并用的这么过了好一阵,竟找不到一点可以做得证据的做得线索的,倒不免暗暗地佩服这位凶手起来,想他的手脚真做得干净,我这样精明的勘察竟得不到他一些间隙啊。

正在这个当儿,忽听得门外有一个人说道,那面靠墙壁的地上不是有一柄手枪,怎么这位大侦探在地上猫捉老鼠似的搜寻了这么一会子,竟没有瞧见啊。

我听了脸上不觉一红,暗想这真是惭愧啊惭愧,我一心只注在头发和指印上面,竟把这重要的证据手枪忘记了”。

这样糊涂的侦探自然是抓不到凶手了,那躲在榻下的凶手是自己钻出来想逃跑时被众人捉住的,而凶手竟也取笑起“我”来:“谁知你只在四下乱嗅,并不向榻下望望,我倒又暗笑起来,想这位侦探竟如此的粗心啊,这是我的幸运了”,“我”听了“脸上登时红了起来”,“更觉得难为情了”,后来周仁卿“倒好好的向我谢了几句,并送我一笔钱,我倒觉得却之不恭受之有愧呢”,读者读到这里,也会替胡闲脸红了,而这恰恰也是作者对胡闲这一人物塑造的巧妙之处。

《谁是霍桑》继续表现胡闲的糊涂。

一位叫秦堪新(谐音“寻开心”)的少年要找
侦探霍桑破案,却来了四个自称是“霍桑”的人,于是委托胡闲去调查谁是真的霍桑,等胡闲一番侦查“明确”之后,告知那少年,可是他说出的真相是“我的教你侦探谁
是霍桑,原要试试你的本领,故意寻你一下子开心的,谁知你连侦探的常识都没有,竟巴巴的当件事干,你要知道霍桑不过是程小青腕底造成的人物,并不真有这个人,你又何从侦探起呢,如今你竟对我说已侦探着了,岂不是大大一个笑话么”[8]。

这一小说除了让“寻开心”“捉弄”胡闲来制造喜剧感外,可能还包括了对福尔摩斯探案小说
译介过来时曾一度被译者、读者当作实有其人(包括华生)一事的影射与反讽:福
尔摩斯探案小说最早的译本是1896年《时务报》上的三篇,“三个译本都没有注
明作者姓名,而标题分别列为《译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英包探勘盗密约案),《译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此书滑震所作》(记伛者复仇事),及《译滑震笔记》(《呵尔
唔斯缉案被戕》)。

这些故事原来刊载于《福尔摩斯回忆录》(The 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一书,而叙事人又是华生,因此我们很可以理解译者的为难之处;至于‘笔记’一词也绝不会让1896年的中国读者联想到层次复杂的叙事方法,反
而只会想到传统文人的笔记小说,而因此更认定这些‘笔记’自然是以作者命名的”。

[9](P98)
《新年中之胡闲》发表在《侦探世界》新年刊中,这篇小说写的是胡闲新年里的遭遇,这回他运气很好,竟然连连破案,可视为新年应景之作。

不过作为前期“胡闲探案”的最后一篇,小说的结尾预示了后期“胡闲探案”的改变,似乎又是赵苕狂的一种伏笔:“大概我胡闲今年也转了运了,这个如果是真的,那今年是甲子年,也是一花甲之开始,我大概要交六十年好运罢。

从此以后,你们诸位定也刮目相看,须知今年的胡闲已非吴下阿蒙了呵呵。

苕狂道,今年的胡闲先生,大交其运,生涯好的了不得,也无暇自己记他的案子了。

所以由我代他记下来罢,以后大概要援以为例咧”。

[10]之后
“胡闲探案”小说的叙事者的确是改变了,下文将有论述。

关于胡闲这个“失败的侦探”形象,已有一些研究者作过分析,如汤哲声认为,“这部
系列小说塑造了一个很有个性的私人侦探形象:胡闲。

胡闲,被人称为‘失败的侦探’,十桩案子倒有九桩是失败的。

这个失败并不是指胡闲破不了案,而是说他在破
案过程中,常常有遗漏的地方,案子不能破得十分圆满,总留下一点遗憾。

其实,这正是作者聪明的地方,胡闲虽是‘失败’了,但他终是将那些丑恶和罪恶揭示出来了,他的失败史,正构成了整个案件的侦破史,所以说,胡闲探案,虽败犹荣”。

[2]
那么,赵苕狂为什么要写这么一个“失败的侦探”形象呢?汤哲声认为,他“是有意而为之,是为了独树一帜。

看来,作者的目的是达到了”。

[2]姜维枫认为,“作家从一开始便没有将自己的创作摆在很高的位置上,或许是性情使然,或许是作者有意要另辟
侦探小说创作的蹊径,《胡闲探案》的创作风格从一开始便以有悖于传统侦探小说
的特点,而在近现代侦探小说创作的文坛上别树一帜,它的别异其趣表现在侦探人物
形象的塑造、语言的表达、结构的设置等多方面。

”[11](P211)赵苕狂自己却说,“在我初意,并不欲别树一帜,只因写得侦探小说,局势总是非常紧张的倘然篇篇都是这一类的侦探小说岂不叫人过于兴奋?所以我欲把一种轻松的笔墨来调和一下空
气了!”[12]笔者认为,赵苕狂以“轻松的笔墨”进行人物塑造,与当时整个鸳蝴文人创作氛围中游戏、消闲、娱乐、趣味的倾向,以及赵苕狂本人滑稽小说创作经验的
影响有关。

“中国的滑稽文学,源远流长。

老百姓最善于用形象的错位造成滑稽的图画表现出
自己的感情,滑稽文学和民间文学有着极深的关系,喜剧性、直观性和世俗性是老百
姓最喜爱的表达方式”。

[13](P220)中国已有的滑稽文学传统与清末民初通俗文学的“趣味”主张,使“滑稽小说”应运而生。

吴趼人1906年创办的《月月小说》第1期中,第一次推出标识“滑稽小说”的大陆所著小说《新封神传》,第3期所刊载的《月月小说发刊词》中明确“东方诙谐,笑骂百万,容心指摘,信口雌黄。

由明为晦,由无生有,金鑑在心,词锋脱口。

作滑稽小说第九”。

①刊载时有注:“此篇为陆君亮成所代撰,本拟登录第一号,因发稿时偶失去,兹复检出,亟补录于此”,见《月月
小说》1906年第3期“小说与诙谐的结合,产生了近现代一种重要的小说类型——滑稽小说。

《月月小说》提倡滑稽小说之举一呼百应,社会反应非常强烈。

1907年‘滑稽小说’纷纷出炉。

如陈冷的《新西游》,1907年以前所作两回,并未明确
‘滑稽小说’的性质,而之后则追加上‘滑稽小说’的标签;又如翻译名家林纾,在1907年4月至8月间,连续推出《拊掌录》、《旅行述异》和《滑稽外史》等三
部标‘滑稽小说’的译作。

此后,‘滑稽小说’渐发展成为近现代一种重要的小说
类型。

”[14]
赵苕狂在成为《侦探世界》编辑之前,和周瘦鹃一起主编《游戏世界》,《游戏世界》是20年代的滑稽文学杂志,趣味、消闲正是滑稽文学的基本元素。

到后来主编《红玫瑰》的时候,赵苕狂更是强调“滑稽”和“趣味”。

赵苕狂曾在《游戏世界》中
发表过不少滑稽小说,受此影响,他前期的“胡闲探案”系列小说也带有滑稽小说的
鲜明特征。

《侦探世界》第一期的刊末,陆澹庵在《辑余赘墨》里就说,“赵苕狂先
生做的一篇《裹中物》,也是滑稽侦探小说,描写一个蹩脚侦探,有趣得很。

”[6]
研究《胡闲侦探》,更值得注意的是赵苕狂在前期“胡闲探案”系列小说叙事中采
取的戏仿手法。

小说“仿”的是当时国内国外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和文体模式。

比如,《裹中物》开头:“我确是一个大侦探,讲起资格来,虽及不上福尔摩斯聂卡脱,倒也与霍桑李飞不相上下,不过少和诸位会面罢了。

”“所可惜的,我并没有像包朗韫
玉女士这种懂得文字的朋友,只得自己动笔了。

”前一句是借福尔摩斯、霍桑等人
的名头来宣扬自己,后一句是对侦探朋友代笔记述案件的小说写法的调侃。

当“我”(胡闲)的事务所开张了,“我”又赶紧登广告招请一位助手,这有点像对福尔摩斯—华生模式(霍桑—包朗模式)的模仿,可“我”请的助手夏协和是一个跛子,因为这样的话跟踪别人时“就不致起对方之疑了,而且他虽是个跛子,行走动作都很矫健,与不跛者丝毫无二呢”。

[6]《榻下人》中“我”一上来就急于搜寻头发、指印,也是对侦探小说中通常的探案程式的戏仿,结果“我”反而漏了明显的凶器。

小说
把《福尔摩斯探案》、《霍桑探案》作为“前文本”,通过这样一些滑稽模仿,产生
倒错、诙谐的效果,充满了喜剧感。

戏仿(Parody)是从西方文艺理论翻译过来的一个术语,也被译为戏拟、滑稽模仿等,其本身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概念。

在M.H.艾布拉姆斯的《文学术语词典》中,戏仿是作为滑稽讽刺作品(Burlesque)的一类来定位的,它“模仿某篇文学作品严肃的
手法或特征,或某一作家独特的文体,或某一严肃文学类型和典型文体和其他特色,并通过表现粗俗的或滑稽的风马牛不相及的主题来贬低被模仿者。

”[15](P53)刘恪对戏仿作了更具体的讨论,认为,Parody和Burlesque,“前者仿文成体,后者滑稽戏弄意浓。

今天中文里稳定译法Parody为戏仿。

同时也指称为后现代写作中的一种文体”,“戏仿作为文体是一个类别的总则,注意,它与具体的戏仿技巧要区别:一方面它是滑稽技巧模仿技巧的方法,具体表达均随语境的发生,或者根据前文本使用相
反的暴露和夸张的策略;另一方面是具体戏仿时产生的局部手段,例如故意重复使用
陈词滥调,过度夸张比喻,制造张冠李戴的情节,罗列一系列的空洞词语,并置无意义的双关,曲解严肃词汇,组合一些不协调的细节,滑稽可笑的动作,这一切均是一种喜剧的夸张手法。

”[16](P223-224)借用刘恪的分析,笔者认为,戏仿有在技巧层面上使
用的“滑稽模仿”,也有在文体层面上进行后现代写作的“戏仿”。

赵苕狂的“戏仿”更接近于中国传统中的游戏、滑稽手法与技巧,它不是在一种对抗、破坏的逻
辑中显现解构、祛魅的努力,而是自身传统脉络里延续下来的诙谐。

但是,这并不妨
碍今天的读者在新的语境下阅读、品味出的“胡闲探案”小说中对侦探小说“正统”叙事(如“索”、“剔”、“结”[17](P520))的反讽与对《福尔摩斯探案》、《霍桑探案》“教科书”地位的消解。

因此,前期“胡闲探案”系列中“失败的侦探”这一人物形象塑造,以喜剧人物和喜
剧情节架构故事内容,体现的是滑稽小说的创作策略,而戏仿手法的运用,同样来自于诙谐叙事传统。

前期《胡闲探案》系列小说是侦探小说与滑稽小说的“嫁接”,戏
仿正是“嫁接”的实现手段。

侦探小说“正统”创作的难度,使得当时有不少小说作者采取“滑稽侦探”的写法,如刊于《小说大观》1915年第二集的芜畴的滑稽小说《大侦探》,刊于《红杂志》1923年第42期的严独鹤的《真耶假耶》等。

与其他作者的“滑稽侦探”比较起来,赵苕狂有意识地、系列化地对侦探小说文类进行戏仿,是较有新意的。

在叙事方面,赵苕狂的“胡闲探案”小说巧妙运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这也是当时侦探小说的常用手法。

小说家大量采用第一人称叙事,也是受到了西方小说译介的影响,这其中就包括《福尔摩斯探案》。

“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早期第一人称小说译作,其叙述者‘我’绝大部分是配角。

也就是说,是讲‘我’的见闻,‘我’的朋友的故事,而不是‘我’自己的故事。

”“作为故事的记录者与新世界的观察者而出现的‘我’,在中国古代文言小说中并不罕见。

中国古代小说缺的是由‘我’讲述‘我’自己的故事,而这正是第一人称叙事的关键及魅力所在。

”[18](P69)《福尔摩斯探案》《霍桑探案》都属于这种讲述“我”的朋友的故事。

在这
里,“‘我’只是一个呆板的、被动的局外的叙述人物,在旁边作‘我’的分析,发‘我’的议论。

说实在的,这样的‘我’只是为了方便叙述而设置的。

这种叙述特点,除了中国的作家们对运用第一人称叙事角度在理论上认识不够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来自于他们的模仿对象先天的毛病。

侦探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是为了烘托小说主人公的机智和勇敢而设置的,是为了向读者解释那些最隐秘的事情是如何产生、如何被破释而增添的一个辅助人物,阐释和说明是他的主要功能。

第一人称仅是游离在小说的叙事情境之外,而非融会于叙事情境之中去,这样的叙事角度还不是成熟的叙事模式”。

[4](P776)前期“胡闲探案”小说的第一人称叙事却改变了这种状况,“我”就是主人公自己,即“我”讲述的正是“我”自己的故事。

一方
面,“我”(胡闲)并不是一个如福尔摩斯、霍桑般机智而勇敢的大侦探,并不需要一个辅助人物来烘托;另一方面,直接通过“我”的行动、心理来展现“我”的自作聪
明、自我安慰,更容易使读者进入“我”的行为现场和动作情境中去,获得更强烈的
滑稽效果。

因此,赵苕狂对“我”(胡闲)这一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的选择,是非常契合小说的喜剧感的。

但在他后期的“胡闲探案”系列小说中,叙事视角与叙事手法发
生了改变。

从1940年发表于《玫瑰》的《胡闲探案》开始,赵苕狂的后期“胡闲探案”登场了,目前资料所见,也是4篇。

小说还是第一人称叙事,但是“我”已经不是胡闲本人,而是胡闲的朋友华生。

作者在发表时使用了“华生”、“黄华生”的笔名,“华生”又与福尔摩斯的朋友同名,小说中也交代,“我和他的关系,正同华生之于福尔摩斯”,但又说“早年他所失败的几桩案子,都是我代他记了下来的!”[19]这却与前期“胡
闲探案”小说的情况矛盾。

后期“胡闲探案”的变化还包括,戏仿手法仍有使用,但
逐渐减少;而胡闲的形象,也有了很大改变。

在《胡闲探案》《狭窄的世界》中,赵苕狂保持了前期的戏仿手法,除了继续对侦探
小说写作程式的调侃与反讽外,还增加了胡闲吸烟的情节。

但是《鲁平的胜利》和《少女的恶魔》两篇,戏仿的情节却在减少。

而且,在胡闲人物形象上,作者除了继续让他因失误而不免遭遇失败和保留一贯的诙谐外,“智慧”的成分却变得多了起来。

《少女的恶魔》是赵苕狂后期“胡闲探案”小说中最有代表性的一篇,也是最后的
一篇,戏仿几乎没有。

小说中写“他虽是十桩案子竟有九桩失败,给人连讥带嘲的,称为‘失败的侦探’,但他的侦探学识究竟很不平凡,令我深深拜服”,而且,“警察局长凌明和胡闲的私交极厚,素来遇着疑难的案子常来向胡闲请教,胡闲确也帮过他不少
的忙”。

[20](P372-373)他不再糊涂莽撞,反而有些运筹帷幄,从容不迫起来。

比如,他一开始就认定疑点很大的沈十不是凶手,只是凶手的一个幌子;他能从沈十失踪那日的《新闻报》中找到关键的广告,并向“我”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而且与事实
相符;他虽然对凶手一个同谋者的判断上有失误,但是侦查方向与对凶手的判断并没
有差错;他和华生、凌明一起埋伏在预计凶手会出现的地方,阻止了凶手的恶行;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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