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生育保险费用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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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用申报须知
各参保单位在每月1—20日报送生育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单据,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申报住院分娩及产前检查费用的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
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
4、北京市户口人员:《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外埠人员:《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
二、申报人工流产及药物流产费用的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
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
三、申报上(或取)环费用的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收据、药费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的原件
住院:收据、明细单的原件、《全额结账证明》
报送单据时,单位须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所有单据之上,并以左上角对齐与报销单据装订。

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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