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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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口岸通关
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12.25
•【字号】防政办发〔2014〕70号
•【施行日期】2014.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港口
正文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口岸通关一体化
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4〕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城港市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25日防城港市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防城港口岸整体通关效率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六市通关监管作业新模式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等国家战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口岸通关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62号)文件精神,结合防城港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沿海和内陆沿边开放、创新口岸查验监管体制机制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口岸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建立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区域性通关新模式的目标,从职能转变、事权划分、资源配置、流程再造、风险管理等方面大胆创新、深入改革,打破查验部门的管理边界,探索实施行政管理一体化、通关作业一体化、信息技术一体化、综合服务一体化、口岸协调管理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实现防城港市与北部湾经济区“六市一关”(南宁、北海、钦州、玉林、崇左市)的区域性通关一体化,促进贸易物流无障碍通关、无缝隙对接,营造低成本、可预期、高效率的便利通关环境,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一)行政管理一体化。
创新口岸监管体制机制,树立“六市一关”监管理念,理顺垂直管理,强化横向协作,整合部门行政资源,为通关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物流联动系统,简化货物进出转存环节手续,优化或简化转关手续。
研究推动统一关区代码。
加强口岸发展整体规划,科学开展绩效考核。
(二)通关作业一体化。
推行四部门“三个一”(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单一窗口”等一体化作业新模式,对企业申报、联合查验和统一放行等环节进行整合,促进通关业务深度融合,操作流程互嵌互补,达到减少重复作业、节约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增强执法效能的目的,形成“大通关协作区
域”。
(三)信息技术一体化。
加强电子口岸建设,搭建统一的信息交换和执法联动的公共数据平台,实现部门、企业和作业信息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联网应用。
开发物流联动监管、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手机移动口岸、跨境电子商务等应用系统,不断提高口岸执法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综合服务一体化。
大力发展口岸物流、商务、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鼓励银行、外管、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口岸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处,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货代、船代、航代、报关等中介服务,新建或扩建一批大型物流园区和仓储配套设施,为口岸运营提供全功能、全方位的综合配套支持。
(五)口岸管理协调一体化。
提高口岸协调的层级,充实市(区)口岸办机构人员编制,各级口岸办与查验部门密切联系、协调共进,建立健全区域性、制度化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效整合口岸管理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发挥口岸管理的综合效能,形成大口岸工作格局,提高区域通关效率和监管效能,实现可持续共赢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配合全区推进“六市一关”。
借鉴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区一体化建设经验,建立健全二维码物流联动监管系统,通过经济区内各口岸监管场所卡口系统的联网互动,实现物流到港、存储、在途、进场等信息的实时监管与互信互认,优化或简化海关监管场所之间货物转关手续,实现货物在北部湾经济区内的“7关4区”(既邕州关、北海关、钦州关、防城关、东兴关、凭祥关、玉林关、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自由流转,促进区港联动、陆海联动,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落实推进海关关区代码改革,逐步统一为单一的关区代码,区域内口岸各查验部门不断加强协同作业水平,统筹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防城港市及相关城市的六市关检等各领域一体化通关。
(二)实施四部门“三个一”。
重新梳理、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做好防城港口岸进行“三个一”通关改革工作。
探索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与交通(陆路)、海事(海港)四部门共同参与的“三个一”全流程业务新模式,加快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通关最快、服务最优、负担最低”的口岸。
(三)推动“单一窗口”建设。
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经验,推动口岸查验部门和工商、税务、银行、外管等配套服务部门依托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实现共用数据标准化,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推动执法流程再造和简化。
将口岸现行的多人员、多客户端、多单证系统操作的繁琐流程,优化为一口对外、一次受理和一次操作的新型执法模式,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为企业一站式办结所有通关手续。
(四)开展口岸管理“三互”合作。
加快实现查验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提升口岸综合执法效能,依托电子口岸实现口岸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和地方之间信息互换,推动全面共享共用。
“以进出境货物一次通关”为目标,推进不同部门监管结果的互信互认。
建立健全口岸监管执法互助机制,扩大联合执法、合作查验范围。
(五)推广区域通关模式。
海关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企业适用资格推广至B类企业,北部湾经济区企业按照经营单位注册地或货物进出境地自主选择申报口岸,取消货物转关。
检验检疫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货物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查验模式,关检双方加强区域通关协调配合工作,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建立跨区域口岸合作机制。
(六)推动沿边口岸“合作查验、一次放行”。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推动查验部门与越南对应部门建立执法互认互助机制。
在东兴口岸推动试点“一地两检”、“一站式”、旅客自助式通关、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等通关创新模式。
探索建立两国海关之间原产地管理、查验结果参考
互认,检验检疫部门之间鲜活产品及食品安全合作管理,边检部门之间暴恐防范和联合打击,海事部门之间船舶航行安全管理和海上搜救合作等,不断提高口岸国际合作水平。
(七)统筹建设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
完善电子口岸网络基础环境与硬件设施,建成统一的北部湾经济区电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一体化通关改革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
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使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报关手续。
(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明晰管理部门的权责,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示。
加快改变审批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查验部门内部针对企业的审核程序和环节,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检验的比例,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规范并公布通关作业时限,提供透明、可预期的通关环境。
(九)建立“收费清单”制度。
公开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明确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等,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对涉及查验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其经济实体、中介组织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取消无服务内容的强制收费、垄断收费。
对收费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十)延长东兴口岸通关时间。
延长东兴口岸通关时间,使广大企业、旅客和边民有更充裕的时间安排通关。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通关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融入改革开放大局,扎实推进一体化工作,通关一体化工作由市口岸办、市北部湾办牵头,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防
检查、交通等单位和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共同参与,要认真制定实施细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进度台帐,确保任务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口岸涉及的国家各主管部门的支持,赋予更多的先行先试权限和支持政策。
(二)强化资金保障,力争建设项目落实到位。
口岸通关一体化项目数量多,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自治区层面的资金重点支持“单一窗口”、“三个一”、电子口岸、物流联动等信息化管理的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和系统运维等。
市政府负责防城港口岸现场信息系统环境搭建、硬件配置建设,各区(市)政府负责辖区口岸现场信息系统环境搭建、硬件配置等。
(三)加强口岸发展的统筹规划。
加强防城港市口岸工作的顶层设计,确保口岸规划和布局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等国家战略相衔接,进一步优化各类口岸的功能定位,整合分散资源,抓好出口加工,按照工贸一体发展思路,把每个口岸都做出特色,加快形成龙头带动、特色鲜明、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口岸发展格局。
(四)加强口岸管理协调力量。
进一步加强口岸协调、规划、建设等综合管理能力,创新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调整充实力量,提升工作格局。
五、重点工作分工和进度计划
(一)配合推进“六市一关”。
防城海关、东兴海关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市)参与。
2014年11月启动实施,2015年2月实现区域内货物流转程序大幅简化。
(二)开展四部门“三个一”。
防城港市口岸办、东兴市口岸办分别牵头,驻地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站、海事局、交通管理等参与。
按照全国和自治区口岸工作要求,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关检合作“三个一”推行到区域内所有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所有通关现场、所有依法需要报关报检的货物和物品。
2015年6月启动四部门“三个一”。
(三)推动“单一窗口”建设。
口岸查验单位共同参与,2014年11月底前启动,2015年4月基本建成。
(四)推动口岸管理“三互”合作。
防城港市口岸办、东兴市口岸办牵头,驻地口岸查验单位共同参与。
2014年12月底前实现“三互”合作协议,2015年6月基本完成。
(五)推广应用区域通关模式。
防城海关、东兴海关和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2014年11月底启动,提出推广实施意见,扩大服务范围,加强宣传报道。
(六)推动沿边口岸“合作查验、一次放行”。
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兴边检站、防城港海事局负责。
2014年底前启动,2015年6月实现。
(七)统筹建设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
市口岸办牵头,查验单位共同参与。
2014年11月-2015年6月进一步完善全市电子口岸体系,2015年底前建成公共信息平台
(八)实施“权力清单”管理模式。
防城海关、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防城边检站、防城港海事局、防城港市交通局、防城港市编办、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兴边检站、东兴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东兴市交通局负责。
2014年底前完成自查、提出工作意见,2015年完成。
(九)建立“收费清单”制度。
防城海关、防城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防城边检站、防城港海事局、防城港市财政局、防城港市交通局、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兴边检站、东兴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东兴市交通局、东兴市财政局负责。
2014年底前完成自查、提出工作意见,2015年完成。
(十)延长东兴口岸通关时间。
东兴市口岸办牵头,东兴市外办、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东兴边检站参与。
2015年1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