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打造“影视之城”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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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打造“影视之城”的若干思考
作者:王仁忠
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17年第01期
2016年,宁波市提出实施“一都三城”建设的文化战略构想,围绕“东亚文化之都”建设,打造“书香之城、音乐之城、影视之城”。
影视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极具创新生命力的朝阳产业。
通过打造“影视之城”,做大做强影视文化产业,真正把宁波建设成为东方影都和中国影视文化发展的新标杆,为文化大市建设注入新动力。
底蕴深厚
宁波影视产业蓬勃发展
宁波电影拍摄始于1910 年,是中国电影发源地之一,曾创造了中国电影史上有据可查的7个“第一”,如创办中国第一家自主制片的影片公司——幻仙影片公司,拍摄和执导中国第一部短故事片《难夫难妻》等。
涌现出邵逸夫、袁牧之、周星驰等一大批海内外著名的宁波籍电影人。
宁波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多元的历史文化底蕴,有山、海、湖等秀美的自然风光,也有时尚的都市风采,拍摄资源丰富,素有“天然摄影棚”的美誉。
近年来,宁波影视产业蓬勃发展,其中以象山影视城为代表的影视拍摄基地位处全国前列,鄞州南部商务区已经成为现代都市剧的热门取景地。
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有影视制作公司107家(2015年新增33家),共拍摄电影6部,生产电视剧41部,销售收入211325万元。
涌现了大量优秀的影视作品,如宁波广播影视艺术中心曾经拍摄出《天地粮人》《北风那个吹》《小姨多鹤》《家常菜》《向东是大海》等一批思想性与观赏性兼具的精品力作,并为人所熟识,被业界称为电视剧创作的“宁波现象”。
当前,“互联网+”电影产业生态链、微电影、网络大电影、“电影+游戏”等影视产业新兴业态发展迅速,也极大地推动着影视产业快速发展。
机遇挑战并存
“影视+”成突围新路径
当然,宁波打造“影视之城”,也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比如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缺位,政策对影视产业扶持力度较弱,影视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龙头企业缺乏,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融合辐射力度不够等。
此外,宁波影视文化产业还面临产业集聚能力弱、产业园区建设滞后、产业链不完整等问题。
因此,宁波打造“影视之城”应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及敢于拼搏、开拓创新的宁波精神,突破陈规、大胆探索、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影视+”战略实现突围。
“影视城+”战略,是以象山影视城为依托,拓展、强化与上海、杭州、横店的影视产业的资源共享与密切合作,实现区域产业一体化发展。
努力将象山影视城打造成为可以与横店影视城相媲美的影视拍摄基地的“双子星座”。
“影视+旅游”则是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成立影视旅游场景基地联盟,实现影视旅游一体化发展,双轮驱动,相辅相成。
“影视+互联网”战略,是以互联网创新思维引导产业发展,充分把握互联网影视新业态蓬勃发展的产业机遇,争取创建“中国(宁波)互联网影视新业态实验区”,抢夺产业发展的先机。
而“影视+科技”和“影视+金融”则分别从发挥智能制造和强化资本驱动两个方面,将宁波打造成为影视高科技和影视投融资平台。
多措并举
助力打造影视重镇
宁波打造“影视之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确立长远的目标并制定切实的行动计划,将规划落到实处。
“一三六”举措便是其中之一。
何为“一三六”?通过实施“一大引领”,构建“三大平台”,实施“六个一批”,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影视之城”建设,把宁波建设成为全国影视重镇。
“一大引领”,即通过产业扶持政策,引领、鼓励影视文化产业发展。
尽快制订出台促进全市影视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比如《关于促进宁波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关于促进宁波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通过扶持政策,鼓励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设立影视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影视产业的补贴资助力度。
“三大平台”,即影视生产平台、产业支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
涵盖影视编剧、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古装道具、影视培训、宣传发行、影视服务等影视文化产业的各个环节。
“六个一批”,即鼓励创作一批影视精品力作,着力培养一批影视文化专业人才,精心培育一批影视骨干企业,全力建设一批影视基地园区,大力实施一批影视惠民工程,以及用心打造一批品牌节庆活动。
鼓勵创作一批影视精品力作。
内容创作是影视产业链最为核心的部分,也是最活跃的环节。
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紧扣时代精神,花大气力打造一批贴近宁波实际、贴近现实生活的影视精品力作,让其成为影视行业繁荣的标杆,“影视之城”建设的标志。
鼓励宁波帮、大工业、城市基层建设等宁波本土特色题材影视剧的创作。
全面促进电影、电视剧和纪录片的创作生产,鼓励网络大电影、电视电影、微视频等影视新产品的发展,不断提高创作能力和生产能
力,在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更加突出质量,设立影视精品工程,并大力推进建设。
积极鼓励影视创作交流,举办中国编剧高峰论坛,打造影视创作联盟,组织推荐优秀影片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和商业性影视推广活动。
着力培养一批影视文化专业人才。
实施影视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打造影视人才培养基地,健全制度支撑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引进高层次影视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影视名导演、名编剧和影视领军团队,设立名导演、名编剧工作室。
加强影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在甬高校设置影视相关专业,引进国际一流影视教育,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懂专业、会经营、创新型的影视专业人才。
精心培育一批影视骨干企业。
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引领工程,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上缴税收、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均位居行业前列的影视骨干企业。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推动优质影视企业上市融资,完善影视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建立“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影视企业上市梯队格局。
大力支持条件成熟的影视文化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或者在“新三板”挂牌,逐步形成由龙头及骨干企业为支撑、大中小企业机密配合,上下游企业有机聚合,分工明确与协作完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全力建设一批影视基地园区。
促进产业要素集聚与产业分工协作,引导影视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全力建设一批影视产业园区以及产业要素集聚的拍摄基地,以全局的视野,规划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注重不同产业园区的错位发展与差异化发展。
大力实施一批影视惠民工程。
全面加强影视公共服务,大力实施一批影视惠民工程,让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成果能够让普通群众普惠共享,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影视文化素养。
进一步完善全市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低保户与困难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政策,对农村音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低保群众的基本影视文化权益。
继续深化改革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力推进“电影惠农331工程”建设,完善提高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电影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积极推动艺术电影院线的建设,鼓励艺术电影的拍摄、制作与放映,加强对艺术电影的扶持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电影艺术氛围。
立项建设宁波电影艺术博物馆,收集整理宁波电影发展史料,展示宁波电影发展的不凡历程。
用心打造一批品牌节庆活动。
依托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定位,全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影视业节庆活动,并形成节庆品牌。
举全市之力,打造“两岸三地十大华语电影评选”活动。
通过一系列品牌节庆活动,营造影视文化氛围,促进影视产业发展,提升城市知名度。
继续举办中国(宁波)农民电影节、阿拉电影周、宁波市国际微电影大赛、宁波文化广场国际短片电影周,引进整合外部资源,策划重大节庆活动,比如中日韩三国电影节、东亚电影巡礼等。
让“市民的节日、电影的盛会”成为节庆活动的主题。
(作者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毛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