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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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记实测评和评议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药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作为先进集体评选、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助学金评定(有其他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推优入党,毕业生推荐实习、就业,毕业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1次,一般于每年9月完成,毕业班级于4月完成。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等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组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各班级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每个寝室都应有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须在学院统一公示),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评议小组建议班主任助理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由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美育素质测评、劳育素质测评等5 个方面组成。
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德育素质测评占20%, 智育素质测评占50%,体育素质测评占10%,美育素质测评占10%,劳育素质测评占10%。
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8bc5bb6e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bb.png)
机电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综合测评的原则综合测评坚持动态与静态测评相结合、民主与集中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学生各方面素质的评定和评价,科学合理的反映学生综合素质。
综合测评的内容综合测评的主要内容由品行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及日常行为表现)、智育成绩(教务部门记载的各门考试、考查课程)、文体成绩(体育课、体育达标、早操、课外文体活动竞赛)以及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内容构成。
一、品行成绩40%(包括品行评估和奖惩分,共计100分)(一)静态测评(共70分)1、政治态度与思想品德(10分)(1)拥护党的路线,关心国家大事,不说不利于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稳定的事。
(2分)解释:该项可以理解为两小项:①拥护党的路线,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得分1分。
②不说不利于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稳定的事(1分)。
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或政治性任务不正确认识,听信或盲从谣言并传播谣言,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不得此分。
例如对于国家布置的接种防预疫苗不正确认识,片面听信网络谣传,并传播谣言,对上级布置的工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2)诚实守信。
(3分)出现一次不诚信情况视情节轻重扣0.5—3分,系内出现不诚信违纪的视情节轻重扣0.5—1分,不诚信行为被学校通报视情节扣2—3分。
解释:学生入学后会组织各团队统一宣读了《校园文明公约》并组织个人承诺签名。
凡违背《校园文明公约》条款,视为不诚信行为,除按规定扣除本项分数外,视具体情况再按相关规定扣除其他项得分。
(3)尊重他人,服从管理。
(5分)尊重同学,出现漫骂侮辱他人视情节轻重扣1—2分,出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情况,每次扣2分。
*本项扣分上限为10分,下限为0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https://img.taocdn.com/s3/m/cbfe9ec3376baf1ffd4fad28.png)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二、细则第一部分:加分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内居前三名者分别另加3、2、1分。
总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另加4、3、2分.3.每通过一门选修课加2分。
校级各类技能考核每通过一项加2分。
全国、省级计算机、书法、普通话等项目等级考试,每通过一项加4(3)分。
4.遵守纪律、当月考勤全勤者加5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5)、6(3)、4(2)分,获得优秀奖者加2(1)分.位于一等奖中第一名者,另加2分。
6.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级比赛,成绩突出者加4、3、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30、15;30、20、8;20、15、5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
7.参加国家、省、市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非专业比赛或征稿等,成绩突出者加3、2、1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20、10;20、15、5;15、10、3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8.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者每人加4分,舍长另加1分,校级卫生先进个人加4分,受院卫生评比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2分,舍长另加1分.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参与者每次加1分,获省、市和学校先进个人加8—6分.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获省、市和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15)、20(8)、15(6)分,获国家专利的加30分。
10.崇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参加义务性工作等文明活动行为,表现突出,或受院级或院级以上部门表彰者加5~2分。
11.关心集体,在院编专题小报、《连云港师专》报和市级报刊(《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上发表正面报道的通讯稿、诗歌、散文、小说、感受及摄影绘画书法作品者,每篇加2~10分,成绩突出或受表彰者加10~12分.12.积极从事外语、经贸及其他学术研究,在校外各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者,每篇加10~15分.13.积极主动向院、班集体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主动监督检举不良行为使事态没有不良发展,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加4~2分。
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51c747d9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0e.png)
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5年1月修订试行)》的总体要求,针对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修订)》。
一、德育(一)德育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德育成绩测评分=基本分+加分-扣分,基本分为70分。
(二)加分情况1.获各级行政部门、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的,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州市级加6分,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因同一事由同时获不同级别表彰者,按最高级加分);各级学生组织内部自行给予的表彰奖励不予加分;2.参加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活动,获国家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获省级表彰奖励者加5分,获校级表彰奖励者加3分,获院级表彰奖励者加1分(同时获多项(次)奖励的只加一项最高分);3.在《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5年8月修订试行)》中没有涉及的加分项目或无法比照加分的,按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分别加5、4、3、2分。
4.被学生工作部等学校部门评选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类似称号加2分。
(注:迎接新生的志愿者不加分)(德育成绩第一项)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级8分、州市级6分、校级4分、院级2分),获学校社团奖励的优秀社团干部加2分,上述荣誉不得累加,只加最高项的分。
(德育成绩第一项)6.运动会优秀工作人员、优秀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校级加4分,院级加2分,上述各项荣誉不累加。
(德育第一项)7.参加学校批准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的经指导教师提供证明的成员加1分。
(德育成绩第二项)获奖的按获奖等级在能力第一项第6条进行加分。
8.参加无偿献血一次或捐赠造血干细胞一次加5分。
(德育成绩第三项)9.被聘为新生班班主任助理的加3分。
(德育成绩第三项)10.学院学生会干部或班委加分情况:学生会主席加6分;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学生会部长、各班班长加5分;学生会副部长、各班副班长、班级团支书、学习委员加4分;班级其他班委、学生会干事经考核合格者加2分,评为优秀干事的加3分(学生会干部或干事缺席活动3次以上不加分)。
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已分类最新)
![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已分类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6a8dca29cfc789eb172dc894.png)
建筑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明细(08、09、10级)附减分: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1、-22.连续两次宿舍卫生不合格-1/人(按生活部宿舍检查记录结果为准,严格执行)3.故意损坏公物-3——-54.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分别-10、-15、-20、-255.无故旷课每达三次-26.夜不归宿-1/次7.班委不参加班级活动、学生会干部干事不参加学院会议,每次-0.58.每挂科一门-1(严格执行)9. 打架斗殴-3/次10. 无故不按时缴纳各项费用-1附加分:1.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22.学生会成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部长+2,副部长+1,社团负责人+2,干事+0.5(同时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职务的加分时不冲突)3.班长、团支书、年级助理、班级助理+2 (不可兼得),学习委员、生活委员+1,其余班委+0.5(担任多个班级职务的只能加一次)4.文明宿舍成员+0.55.国家、省、市、校先进个人+4、+3、+2、+1,院级优秀干部、干事+0.5 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26.参加科技创新项目获得省级、校级立项+2、+17.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5、+4、+3、+2(递减0.5),团体+3,+2 ,+1.5 ,+18.大学英语四级、六级+2、+4;计算机一、二、三级+2、+4、+69.在学术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省市级报刊上发表专题性文章(以第一作者为准)+4—+810.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2、+1.5、+111.获得劳动技术鉴定部门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12.国家、省、市级运动会获得名次者+6、+5、+4;校运动会前三名+4、+3、+2参与者+113.积极为学院、班级做出贡献的同学(参加校篮球比赛的队员+1)参加校级篮球比赛获奖+114.优秀主题班会主持人+115.获得优秀班干称号+2、三好学生+116.学习成绩进步超10名的同学+117.南京市创意外观设计大赛市优秀奖+118.校科技节优秀个人+119.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校级)+1,优秀学风宿舍成员+0.520.2010年度重点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121.捐书超过十本+122.结构力学创新参加学校与江苏科技馆联合举办的“学生科技作品展”+123.周培源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江苏省二等奖)+3.524.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省级立项+225.工程字竞赛+0.526.话剧比赛(院级)个人一等奖+1,其余+0.527.辩论赛(院级)4个人+0.528.星光杯班级才艺大赛,个人一等奖+1,其余+0.529.四院海报展+0.530.书画印比赛+1黑色为德育,蓝色为智育,红色为体育!各班级严格按照此细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https://img.taocdn.com/s3/m/8410c1ca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34.png)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手段,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核登记,坚持经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
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年度九月一日起到本年度九月一日止。
按学年制评定。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八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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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全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貞•落实教育部41号令,大力推进素质教冇,结合我校实际,对学生的徳、智、体、美、劳等诸多方而的素质用肚量考核和左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予以综合测评,以虽化的形式反映评价结果。
具体测评细则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徳冇为先的原则。
2、坚持思想引领,服务成长的原则。
3、坚持学业为主,全而发展的原则。
4、坚持过程管理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测评内容1、思想逍徳素质,包括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品徳修养、集体观念和遵纪守法情况。
2、专业文化素质,包括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情况。
3、创新实践素质,包括创新创业能力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4、身心素质,包括身体锻炼和心理适应情况。
5、加减分,在各项评优评先中,获各级奖励的给以加分,最髙加10分:有违纪处分或有其它不文明行为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三、测评方法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
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思想道徳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创新实践素质+身心素质+加减分。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个人自评成绩(权重40%)、班级考评成绩(权重60%)两部分组成。
班级考评由班级5-7人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考评组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以及班级推选的3-5名同学。
3、测评时学生本人提供加分证明,班级提供减分证明。
四、成绩运用1、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在前30%者,有资格参加院级以上(包括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以及各类奖学金的评比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和培养。
2、测评成绩计入学生成绩档案。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评表2: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评表学院: 班级:姓名: 学号:年月日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综测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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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类测评基础材料由学生小班和学生本人负责提供,内容应真实、具体。
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测评步骤1.综合测评工作程序依次为:学生本人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班主任审核、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
2.测评采用“加减分评分法”与“加权求和评分法”相结合,学生自评申报和学生民主选出考评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学生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和小班学生代表共计7—9人组成(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纪检委员必须参加)。
3.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学习委员负责收集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每学年公布成绩为准。
4.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班主任作为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需全程参与并对测评结果负全责。
测评结束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将测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接受同学的质疑并予以答复。
学生如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诉。
第三条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附加分五部分构成,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
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章思想道德素质考评第四条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的综合表现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品行修养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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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增强学生自律、自强的能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合格毕业生,按照导向的政策性,教育的目的性,内容的全面性,管理的规范性,评价学生客观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一)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
(二) 综合测评鼓励学生在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三) 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方面。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四) 综合测评办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的指导性方法。
具体操作是,各系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指标体系及操作方法(一) 基础性素质按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思想品德”占20分、“学习成绩”占70分、“身心素质”占10分。
(二) 基础性素质测评 1、“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三个档次:18~20、13~17、12分及以下。
(1)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且无任何违纪行为者记18~20分。
(2) 受到校系级通报批评者或所住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者记13~17分。
(3)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记12分及以下。
2、“学习成绩”测评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学时)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学习成绩”分值。
(1)实行学分制:学习成绩=7.00.80.8⨯+⨯⨯+⨯∑∑∑∑考查课程学分考试课程学分学分)(考查课程点学分)(考试课程点 (2) 实行记分制学习成绩=7.0)为yi 式中(8.0)(11⨯+∑∑==nyi X X n i ni i i 某课程的考查成绩为某课程的考试成绩式中说明:①按等级评定的课程分别按优秀85分、良好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45分计算。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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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文件[2019] 25号文件精神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选办法》,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二、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党员3分,预备党员2分,入党积极分子1分,共青团员0.5分,群中不加分。
2、操行考评成绩(8分)根据操行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行扣分,直到扣完,无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日常行为规范中有不诚信行为酌情扣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无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统一下发。
(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截止当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细则(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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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为激励学生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行为上严格律己,学习上刻苦创新,实施素质教育。
在《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细化考评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标准中凡同类项目同时加分,只计最高分,不重复加。
扣分项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一、加分(1)班(团)委以上学生干部,经所在班级、学生组织或聘用单位考核合格,学生会主席团、学友互助基金会理事长、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主任、理论研究会会长加8分;副秘书长、学科副主席、新闻中心主任、思达创业社社长、经贸学社社长、青志协秘书长、副理事长加7分,其他学生干部按照级别依次递减,学生会所有部委加3分;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方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普通部委加4分,副主任加5分,主任加8分;班委会其他成员及党支部其他委员加5分;寝室长加2分;学生党员考核合格加5分,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合格加4分(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受处分现象,或有重修两门课程以上,或所在寝室未达3星级以上者,不给奖励分)。
学生会礼仪队、啦啦队、志愿者等以团委学生会出具的证明为准,最高可加3分。
大一临时班委相应减半加分,协会会员不加分。
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计一次最高分。
(2)被评为五星级寝室的寝室各成员各加3分。
每学期卫生平均成绩在楼层中排名第一的寝室享受寝室各成员各加2分(加分名单见各学期“自律工作汇总(终) ”)(3)大一第一学期主动上交入党申请书的每人奖励2分。
(入党积极分子该项不加分)(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由各班实行监督考勤,参加人员相应可加1.5分/次、1分/次、0.5分/次。
(5)在争先创优、文明评比等活动中,受到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表扬,相应加20分、10分、5分、3分。
(6)凡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可加10分;四级口语证加10分;托福5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加10分。
三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三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5187c1f0c77da26925c5b095.png)
三明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高等教育法》,依照《三明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目标要求及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宗旨和原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业为主、全面发展”的宗旨。
测评过程坚持定性与定量、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测评结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构和职责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校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展开。
2、学院成立以学工科科长为组长,团委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审核审批本学院的测评工作。
3、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书为副组长,考勤班长、寝室长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汇总成绩及各项参评数据,收集整理各种材料,填写各种测评表格,审核奖励和处罚的内容和分值,公布测评结果和收集学生对测评的意见和建议。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程序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各班学生按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定名次,供评定该学期奖学金及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使用。
毕业班学生按各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平均值排定名次,作为评定优秀毕业生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2、每学期开学1周内进行上一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班测评工作小组在每学期开学第2周的后3个工作日内将测评结果在本班公示,无异议后由测评工作小组成员和学生本人签名,第三周上报本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在开学4周内将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和汇总表报送学工处审核。
4、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学期末将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考试课程分除外)报学工处学管科备案。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和评分标准(10%)德育素质分=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1、基本分(1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关心国家大事、时事政治。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848aad176a20029bd642dc9.png)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1d2c3114f7ec4afe05a1df44.png)
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增强学生自律、自强的能力,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合格毕业生,按照导向的政策性,教育的目的性,内容的全面性,管理的规范性,评价学生客观性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的指导思想(一)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的、规范的、科学的评价。
(二) 综合测评鼓励学生在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前提下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和特长。
(三) 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方面。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四) 综合测评办法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的指导性方法。
具体操作是,各系可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指标体系及操作方法(一) 基础性素质按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三个一级指标设立,其中“思想品德”占20分、“学习成绩”占70分、“身心素质”占10分。
(二) 基础性素质测评1、“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分三个档次:18~20、13~17、12分及以下。
(1)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且无任何违纪行为者记18~20分。
(2) 受到校系级通报批评者或所住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者记13~17分。
(3)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记12分及以下。
2、“学习成绩”测评根据学生实际考分和相应学分(学时)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学习成绩”分值。
(1)实行学分制:学习成绩=7.00.80.8⨯+⨯⨯+⨯∑∑∑∑考查课程学分考试课程学分学分)(考查课程点学分)(考试课程点(2) 实行记分制 学习成绩=7.0)为yi 式中(8.0)(11⨯+∑∑==nyi X Xni ni i i某课程的考查成绩为某课程的考试成绩式中说明:①按等级评定的课程分别按优秀85分、良好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45分计算。
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
![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acc44177b0717fd5370cdc14.png)
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落实《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细则是对《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具体细化和解释,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第四条凡适用于本细则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
第二章学习成绩第五条学习成绩计算按照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计算公式为:第三章基础性素质测评第六条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规范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
第七条“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此记录得出记实分值。
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60分。
(一)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
每学年课堂纪律最高分记20分。
每学期末由班级纪律委员、学习委员收集任课教师提供的学生到课信息,并对每位同学进行登记记录;学期中班委成员轮流进行课堂秩序和纪律情况记录,并每天向辅导员汇报登记;辅导员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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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
为激励学生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行为上严格律己,学习上刻苦创新,实施素质教育。
在《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细化考评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标准中凡同类项目同时加分,只计最高分,不重复加。
扣分项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一、加分
(1)班(团)委以上学生干部,经所在班级、学生组织或聘用单位考核合格,学生会主席团、学友互助基金会理事长、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主任、理论研究会会长加8分;副秘书长、学科副主席、新闻中心主任、思达创业社社长、经贸学社社长、青志协秘书长、副理事长加7分,其他学生干部按照级别依次递减,学生会所有部委加3分;自律委员会成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方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普通部委加4分,副主任加5分,主任加8分;班委会其他成员及党支部其他委员加5分;寝室长加2分;学生党员考核合格加5分,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合格加4分(考核不合格,或有违纪受处分现象,或有重修两门课程以上,或所在寝室未达3星级以上者,不给奖励分)。
学生会礼仪队、啦啦队、志愿者等以团委学生会出具的证明为准,最高可加3分。
大一临时班委相应减半加分,协会会员不加分。
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计一次最高分。
(2)被评为五星级寝室的寝室各成员各加3分。
每学期卫生平均成绩在楼层中排名第一的寝室享受寝室各成员各加2分(加分名单见各学期“自律工作汇总(终) ”)(3)大一第一学期主动上交入党申请书的每人奖励2分。
(入党积极分子该项不加分)(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由各班实行监督考勤,参加人员相应可加1.5分/次、1分/次、0.5分/次。
(5)在争先创优、文明评比等活动中,受到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表扬,相应加20分、10分、5分、3分。
(6)凡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可加10分;四级口语证按等级加分;托福9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加10分。
(只能加一次,以证书下发时间为准)
(7)参加各种征文比赛参照思想道德素质相应标准加分。
二、减分
(1)学生干部不积极按要求定时定量完成工作者每人次扣5分,违纪者每人次扣5分,不团结并影响工作者每人次扣10分,工作失职受楼栋学工办批评者每人次扣10分。
(2)晚归每人次扣2分,彻夜未归每人次扣5分。
(3)卫生检查中,因卫生工作不到位而被通报批评的,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分5分。
(4)违章违纪事件,受警告处分每人次扣10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20分,记过以上处分每人次扣30分,受楼栋、校级通报批评分别每人次扣5分、10分。
(5)两门以上不及格或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
(6)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未按要求参加支部大会及组织生活按1分/次,请假0.5分/次;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的不加5分;所在寝室未达4星级以上者,不给奖励分。
不加分证书:救护员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献血证、跆拳道、健美操、裁判证
以上涉及楼栋卫生、违章及党务方面的数据结果,由各栋委会及各党支部负责人在每学期综合素质考评之前汇总向学院提供,并于每学期开学初张贴于各楼栋宣传栏和15108室对面宣传栏,各班考评小组可前往核对或咨询辅导员。
本细则由经管学院学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其他未尽事项严格参照《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本细则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关于综合素质考评加分若干问题的补充
1、普通话证:一甲加10分,一乙8分,二甲6分,二乙4分。
2、BEC中高级加10分,初级不加分。
3、思想政治理论课同一学期2门同时过85分,只加5分。
4、大三能取得学位(过校学位英语)也可以参评奖学金。
5、学习成绩要算指导性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6、军乐团成员享受学生会部委待遇,无论参加多少次演出一律加3分。
7、四级口语证书:A级加10分,B级加7分,C级加4分。
8、获得国家、校级创新实验项目按实践创新二等奖加分,集体项目减半。
9、证劵从业资格证过2门加4分,过3门加7分,过5门加10分。
不累
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