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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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技能比赛方案
2017 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子赛项——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技能比赛,是围绕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艺术技能所设置的比赛项目,旨在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加强艺术专业技能学习,提升艺术素养,反思教育教学,从而提高技能水平和教学质量。

同时,通过比赛,为广西各中等职业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进而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2月15日,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二)比赛时间、地点抽签时间:2017年12 月15日,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

比赛时间:2017年12 月16 日—12 月18 日,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比赛日程及各选手比赛时间、场次以抽签后公布的安排表为准。

二、参赛对象、组队形式
(一)参赛对象广西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职专任教师(除外聘教师)。

(二)组队形式本项竞赛为学前教育专业技能个人赛,由区直中职学校、各市教育局推荐选手参加竞赛。

参赛名额见技能大赛通知。

三、比赛方式与内容
(一)比赛方式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技能比赛采用个人比赛制,主要以现场表现方式进行。

比赛分必赛项和选赛项两个项目,其中必赛项比赛内容为半命题演讲,要求所有选手必
须参加;选赛项设语言、声乐、美术三个选项目,选手可依据自身专业择一项参赛,每个选赛项比赛内容包括两个部分内容(即自选作品和命题作品)比赛。

见下表
(二)比赛内容与要求
1、必赛项:半命题演讲1篇(演讲主题与内容自拟,但演讲主题须紧扣本专业,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展开)
要求:时间3分钟以内完成。

2、选赛项
(1)语言
内容:
①自选作品:诗歌或散文朗诵1篇(即自备作品);
②命题作品:即兴看图讲故事1个(即抽签命题作品)。

要求:
①自备朗诵作品内容应符合本次比赛要求,主题积极向上,感染力强;
②命题作品讲述内容应符合所抽题的图片提示要求,掌握运用关键词
恰当,故事主题清晰、生动、有教育意义;
③需配乐朗诵的选手可自备背景音乐;
④时间:自选作品(朗诵)3分钟以内;命题作品(看图讲故事)5分钟以内。

(2)声乐
内容:
①自选作品: 演唱声乐作品1 首(即自备作品);
②命题作品: 即兴幼儿歌曲弹唱或表演唱1 首(即抽签命题作品)。

要求:
①自选声乐作品内容健康,中外歌曲不限,唱法不限;
②命题作品系幼儿歌曲,可选择弹唱或表演唱形式进行表现,应符合所给调、词、曲要求,表现流畅、有感染力;
③选手自备伴奏带;
④时间:自选作品(演唱)5分钟以内;命题作品(弹唱或表演唱)3 分钟以内。

(3)美术
内容:
①自选作品: 绘画作品1件(即自选主题及画种作品);
②命题作品: 教玩具制作1 件(即抽签命题作品)。

要求:
①自选作品绘画主题鲜明,构图合理,色彩搭配协调,富有创意;
②命题作品制作内容应符合命题提示要求,主题突出、富有新意、有教育意义和操作性;
③自选作品材料不限,画种自选。

画纸、工具材料自备,作品尺寸一律用8 开画纸;
④命题作品(教玩具制作)比赛,只允许使用赛项执行组提供的材料及工具;
⑤时间:自选作品绘画40分钟以内完成;命题作品教玩具制作40分钟以内完成。

四、比赛场地与设施
1、必赛项目比赛场地与设施
场地:
①比赛场地:图书馆报告厅(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②备赛场地:见比赛安排表。

设施:
①比赛场地:演讲台,音响设备1套、手提电脑1台;
②备赛场地:配备选手检录区、选手侯赛区、饮水服务区,配备适量桌椅。

2、语言项目比赛场地与设施
场地:
①比赛场地:逸夫楼报告厅(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②备赛场地:逸夫楼教室(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设施:
①比赛场地:演讲台,音响设备1套,ppt投影仪。

②备赛场地:配备选手检录区、选手备赛区、休息区、饮水区,配备适量桌椅。

3、声乐项目比赛场地与设施
场地:
①比赛场地:田楼报告厅(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②备赛场地:田楼101、102教室(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设施:
①比赛场地:演唱舞台灯光,钢琴1台、电子琴1台、电钢琴2 台(带耳麦),音响设备1套,PPt投影仪。

②备赛场地:配备选手检录区、选手备赛区、休息区、饮水区,配备适量桌椅。

4、美术项目比赛场地与设施
场地:
①比赛场地:逸夫楼教室(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②备赛场地:逸夫楼教室(具体地点见比赛安排表)。

设施:
①比赛场地:光线充足、绘画及手工制作桌椅、桌号牌、教玩具制作材料。

②备赛场地:配备选手检录区、选手候赛区、休息区、饮水区,
配备适量桌椅。

五、评分方式
(一)评分方法的制订原则
1.按照职业岗位要求,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公开、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2.分配因素权重上着力区分重要与非重要因素,区分主客观评分因素,确定评分因素上兼顾各模块内容。

3.评分细则在整个评分标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评分标准的核心内容。

评分细则制定上充分考虑科学性、合理性。

(二)评分方法
1.本次比赛评委由高校教师、专业教师、高职教师、幼儿园一线教师组成,每部分比赛均由五位评委分别给分,得出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所得分。

2.本次比赛分必赛项和选赛项(每一选项目包括2部分比赛内
容)共3部分比赛内容,各部分满分为100分。

其中必赛项比赛成绩、选赛项目比赛第1部分成绩、选赛项目比赛第2部分成绩,分别以30% 50% 20%勺比例计入选手总分,比赛最终总分满分为100分(见
F表)。

(各项目评分标准参见附件2)
六、评奖办法
按参赛选手人数评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予以奖励。

附件1: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技能比赛须知
附件2: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技能比赛各项目评分标准
附件1
学前教育艺术技能比赛须知
一、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一)按要求准时参加领队会、开闭幕式等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协助赛项执委会组织好本队选手参赛的相关事宜。

(二)按赛项执行组要求准时参加抽签,确认参赛者比赛出场顺序,确保本队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

(三)帮助参赛者熟悉比赛流程和场地,妥善安排好本队参赛选手每天的吃、住、行等日常生活,确保比赛期间人、财、物的安全。

(四)对评分、评奖、处罚等有异议拟申诉的,统一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口头申诉不予受理。

(五)做好本队参赛者的心理疏导和业务辅导工作,引导参赛选手团结友爱,互相协作,树立良好的赛风。

二、参赛选手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仔细阅读,熟悉本次赛会的日程安排及比赛规则;确认各赛项比赛时间、地点和顺序,准时参加比赛。

(二)参赛选手需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证(或学校证明材料)及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须提前30 分钟到达赛区现场检录侯赛,迟到超过25分钟的选手,视作弃权。

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三)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所用背景音乐、伴奏带等需在赛前统一交给音响工作人员编排播放,不允许在比赛进行过程中提出更换或其它要求。

(四)本次比赛不做统一着装要求,但比赛中服装和言语上不能出现学校名称和图标等标识,否则取消其参赛项成绩。

(五)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摄像工具等进入赛场。

在“侯赛”期间若发现未上交或使用通讯工具,按违反大赛纪律处理,将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

(六)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有异议,可举手向现场裁判示意,经裁判确认后解决。

(七)比赛期间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比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工作人员的安排,诚信参赛,拒绝舞弊。

附件2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技能比赛各项目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评定项目为半命题演讲、语言、声乐、美术四部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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