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办法(人才梯队建设,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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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修改记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建立素质优、数量足、结构合理的后备人才梯队,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结合《干部聘任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后备人才管理,后备人才包括后备干部及关键岗位后备人才。
第3条释义
3.1后备干部:根据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选拔出的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人才,为补充经理会、中层管理岗位而准备的干部人选。
3.2关键岗位后备人才:为补充关键岗位而准备的后备人选。
第4条后备人才管理原则
4.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4.2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
4.3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4.4公平、公正、公开,引入竞争机制。
第2章管理权限
第5条董事会
5.1审核并批准后备干部人选;
5.2审批年度后备人才发展培养计划;
5.3审批后备人才专项培养管理费用;
5.4对后备人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6条经理会
6.1对后备干部提名;
6.2审核年度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6.3审核并批准关键岗位后备人选;
5.4审核后备人才专项培养管理费用;
6.5对后备人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7条部门负责人
7.1按要求进行后备人才的推荐与选拔;
7.2参与拟定后备人才相应的发展培养计划,使其尽快熟悉相应职位的岗位要求、工作流程;
7.3对本部门后备人才进行考核与激励。
第8条人力资源部
8.1负责后备人才人选的资格审查;
8.2组织后备人才的定期考核、评价;
8.3组织拟定后备人才发展培养计划;
8.4建立后备人才人才信息库;
8.5后备人才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3章后备人才的资格条件与配置要求
第9条后备人才入选资格
9.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为人诚信,拥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9.2经理会后备人才:在职经理及以上干部或外聘高级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硕士38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5年以上工作经历;
9.3经理后备人才:在职关键岗位员工或外聘高级人才,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本科35岁以下,硕士38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验;
9.4 关键岗位后备人才:有培养潜质的在职员工或外聘的储备人才,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本科30岁以下,硕士32岁以下;
9.5 在职员工被列为后备人才者,需有良好的工作业绩,连续两次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其中360评价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外聘人才被列为后备的,面试评价中需有80%以上项目为良好及以上,且无差评项(是否列为后备需在面试评价表中注明)。
9.6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的限制,经正常审核组织的上级组织审核后,破格选拔进入后备人才队伍。
第10条对于确定退出时间的干部岗位,在其任期的后两年(部门经理为一年),至少应按照1:2的比例配备后备人才,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适当提高配置比例。
对于关键岗位后备人才,由各部门、人力资源部,结合岗位需要拟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4章后备人才的推荐与选拔
第11条后备人才的需求确认及推荐程序
11.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月20日前,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在职干部任职情况等信息,提出后备人才需求,经相应层级领导审批后生效;
11.2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月30日前发布后备需求计划,董事会、经理会、各部门、人力资源部根据后备人才需求及资格条件推荐候选人。
第12条后备人才的选拔程序
12.1针对公司推荐的候选人,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后备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建议;并将审核意见建议依据管理权限报董事会或经理会讨论;
12.2根据讨论意见,经理会审批关键岗位后备人选,并报董事会备案;董事会审批后备干部人选;
12.3公司内部无合适的后备人才人选的,人力资源部启动外聘程序;
12.4通过审批的后备人才进入后备人才人才库,严格进行培养、考核。
第5章后备人才的培养
第13条后备人才的培养以拟任岗位的任职要求为标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全面培养、重点突出、查漏补缺的原则进行。
主要培养方式包括不限于基础培训、轮岗培训、见习培训、承担专项工作等。
13.1后备人才的年度发展培养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与主管经理、部门经理协商后拟定,培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13.2公司后备人才从业务角度区分有四大类:综合管理类、技术研发类、销售服务类和生产制造类。
后备人才入司后,根据储备岗位,选择不同的轮岗实习部门;
13.2.1销售服务类后备人才需在生产部、技术服务部进行轮岗培训;
13.2.2技术研发类后备人才需在技术服务部、研发中心进行轮岗培训;
13.2.3综合管理类、生产制造类后备人才需在与储备岗位有相关业务的部门进行轮岗实习。
13.3后备人才直接上级作为后备人才培养责任人,有义务提高后备人才的综合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
13.4直接上级需要根据培养目标,定期反馈培养效果,并向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进行跟踪整理,分析培养效果,以便及时做出方案调整。
13.5后备人才的培养管理费用每年由人力资源部单独进行预算,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专款专用。
第6章后备人才的考核评价
第14条每季度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后备人才进行综合评价,各部门配合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培训考核、岗位绩效考核两部分。
14.1培训考核指每次专项培训(包括第13条所述基础、轮岗、见习培训及承担专项工作等)结束后,由培训部门、人力资源部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如笔试、小组讨论、心得撰写、课题研究等),并出具鉴定结果;
14.2岗位绩效考核指公司绩效体系中定期对该岗位的绩效考核,由后备人才所在部门对其现岗位工作业绩进行评价;
14.3人力资源部建立后备人才考核档案,汇总本办法14.1中各项考核的阶段性总结、鉴定结果及所在岗位绩效考核成绩,每半年出具综合评估意见,作为判断培养是否合格的依据。
14.4 后备人才考核结果要及时通知本人,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尽快胜任拟任岗位的要求。
针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后备人才,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出具调整建议,相关层级领导审批后办理退出手续。
14.5除按照此办法对后备人才进行考核外,同时将后备人才培养与输送作为在职干部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对培养后备人才做出贡献的干部,公司给予奖励;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培养出合格接班人的干部给予相应处罚。
第7章后备人才进出管理
第15条对已经具备干部任职条件的后备人才,应及时提拔聘用。
中高层管理岗位及其他关键岗位出现空缺时,应优先从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第16条对虽已进入后备人才人才库,经培养达不到要求或者出现其他问题者,由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提名,按相应管理权限由董事会或经理会批准后,取消其后备人才资格;并根据情况办理定/转岗或辞退手续,于次年1月更新后备人才库。
第17条后备人才因晋升或调整而出现的空缺名额,应及时按本办法程序进行补充并进行培养。
第8章文件与相关记录
第18条相关文件
18.1 《公司干部管理制度》
第19条相关记录
19.1 《后备干部需求计划表》
19.2 《后备人才推荐审批表》
19.3 《后备人才年度培养计划表》
19.4 《后备人才培训考核跟踪评价表》
第9章附则
第20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21条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备干部推荐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后备人才培养跟踪评价表
备注:个人各阶段培养总结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