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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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0.08
•【字号】环政办发[2013]98号
•【施行日期】2013.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政办发〔2013〕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巩固农村改革成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我县土地承包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3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土包〔2010〕1号)文件,但从近期群众信访及有关部门反映的情况看,部分乡(镇)对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还是认识不足,管理松懈,审核不严。

引发了新的矛盾纠纷,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土地问题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是农民利益的核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最根本的是落实土地政策。

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
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我县自1982年开始第一轮土地承包,于2003年再延包30年,并为群众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因当时办证时间紧,任务重,有些乡(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不到位,导致工作上出现一些偏差。

这些失误日后成为引发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主要原因,影响农村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人员专管,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行为
各乡(镇)要立即对2003年以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发证数量,确权面积、未发证原因及空白证书的管理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发放行为。

(一)加强证书管理。

1、对已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要将经营权证内容与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登记簿等逐一核对,确保一致,对出现错登、漏登、重复登记的,要逐一调查核实,明确土地承包关系。

2、加强空白证书的管理。

各乡(镇)要对现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清理,对经营权证领用数量、发证数量、未启用数量、因填写错误作废数量要逐一清理,统计准确,并于10月20日前把所有的空白证交回县农经局。

今后所有办证须完善手续后由乡(镇)工作人员到农经局领取新证。

为防止和杜绝使用上的漏洞,空白证书一律不得存放在村组干部或散失在村组干部手中,以免被他人用于变造证据,引发土地纠纷。

(二)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证范围。

1、自治县人民政府下文批准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业务。

2、受理证书遗失及农户分户办证业务。

(三)严格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证程序。

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开会讨论同意,村级填表,乡(镇)审核(领导签名),县级复核的程序进行,并全部使用新证新表格,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操作程序。

(四)加强档案管理。

土地承包档案是农民土地承包工作的原始依据,是党和国家农村基本政策在基层的历史记录,也是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要依据。

环土包〔2010〕1号文件对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因种种原因,大部分乡(镇)土地承包档案仍较为散乱,有的甚至遗失,引致部分群众越级查阅档案。

各乡(镇)应在今后切实加强对本级的土地承包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责任制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信访条例》规定,由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工作。

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办证负责审核把关,并经领导签字盖章,县级只对纸质材料进行复核。

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责任制,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通知》(环政办〔2012〕149号)文件要求,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对存在土地纠纷问题的承包地,一律暂缓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实行谁发放、谁负责、谁调处的纠纷调处机制。

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责任追究制,对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推诿、扯皮、拖延不办而引起群体越级上访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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