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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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通用标准 (2)
第一节班前会与下井 (2)
第二节救护 (3)
第二章矿井通风 (6)
第一节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与回收 (6)
第二节巷道贯通与通风系统调整 (8)
第三节巷道维护 (10)
第四节通风设施 (12)
第五节通风设施检查与维护 (15)
第六节反风演习 (15)
第七节风流测定 (17)
第三章瓦斯管理 (19)
第一节瓦斯检查操作规范 (19)
第二节瓦斯等级鉴定 (21)
第三节排放瓦斯 (22)
第四节瓦斯抽放泵司机 (24)
第五节瓦斯抽采观测工 (25)
第四章监测监控 (28)
第一节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 (28)
第二节监控系统的值班 (28)
第三节监控系统安装、(拆除)程序 (28)
第四节维修、调校 (29)
第五节便携仪的维修和调校 (30)
第五章综合防尘 (31)
第一节防尘工 (31)
第二节测尘工 (32)
第三节煤层注水 (34)
第四节隔爆水棚安装工 (36)
第六章矿井防灭火 (38)
第一节制浆 (38)
第二节灌浆工 (39)
第三节注氮工 (41)
第四节束管监测工 (43)
第五节查火工(火区检查工、含气体监测采样工) (45)
第六节气体分析员 (47)
第七章通风仪器仪表 (49)
第一节光瓦斯仪器检修工 (49)
第二节自救器校验工 (51)
第一章通用标准
第一节班前会与下井
一、工作程序
第1条①召开班前会→②班前准备→③入井→④井下行走。
二、规范对象与工作项目
第2条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遵照执行。
三、规范工作内容
一)班前会
1、基本要求
第3条每个上岗干部和职工,都应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接受任务,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值班科区长、跟班干部、当班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好班前会。
2、基本内容
第4条认真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指令和有关规定要求;认真传达上一班的安全作业情况和作业现场情况;认真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计划、要求和班前准备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第5条掌握本班上岗职工的身体和情绪状况;检查职工持证上岗情况;安排工作中的动态安全联保互保工作。
第6条安排携带本班所需的配件和工具。
3、安全要点
第7条不参加班前会者不准上岗,身体欠佳精神不振者不准下井,酒后不准下井。
二)班前准备
1、更衣
第8条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井上工:长发挽入帽中,不得穿拖鞋或高跟鞋上岗。
2、携带
第9条井下工领取矿灯和自救器时,要检查是否齐全完好,性能可靠。
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要携带完好、准确的便携式瓦检仪上岗。
所有岗位人员必须携带安全工作资格证,无证不准上岗。
第10条携带好随身工具,保证行动安全方便。
刀、斧等锋利工具应套上护套,以防碰伤他人。
第11条需办理有关工作票和入井证的,应提前办好,并注意随身携带。
3、安全要点
第12条矿灯、自救器、瓦检仪等有问题的要及时更换,并注意保证随身工具携带安全。
三)入井
1、乘罐笼
第13条入井人员下井时都必须接受检查。
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候车和乘罐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不准在罐笼下方捷径穿越,必须走规定的行人绕道。
第14条乘罐人员必须取站立姿势,握紧扶手,身体和携带的长物不准伸出罐外,严禁向井筒抛扔任何东西。
2、乘坐电机车或单轨吊人车
第15条所有乘车人员要在规定地点按指挥顺序上车或下车。
必须乘坐专用运人车辆,没有特殊允许,不准乘坐其他车辆,更不准乘坐底卸式矿车或其他重煤车、材料车、平板车等。
已发出开车信号或车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更不准在列车行进中趴、跳车。
严禁超员乘车。
第16条严禁将身体或携带的长物伸出车外,严禁将所带物件触到架空线;严禁在车内趟卧和瞌睡,更不准在车内打闹嬉戏和摘掉安全帽。
第17条携带超大物件和运送火工品人员乘车,要严格遵守《规程》规定,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不准强乘;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3、安全要点
第18条不符合入井规定的不准下井。
四)井下行走
1、在运输大巷行走
第19条要严格执行矿井大巷运输管理制度
2、在采区巷道行走
第20条严格执行巷道行走规定,在巷道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路面和巷道支护情况;通过弯道、交叉口、风口等时,都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来往车辆;跨越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无论何时都不准骑着钢丝绳行走,通过弯道,要走钢丝绳外侧;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第21条进出工作面,应尽可能走胶带运输巷,严禁在胶带或刮板输送机上行走、扒乘;横跨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通过一道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风门,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携带物品行走
第22条携带长件器具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避免碰伤人或电灯线等,尤其不能碰触电机车架空线。
第23条多人扛抬设备或物料行走,要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停车再行人;扛抬行走要协调配合,相互照应,安全抬运。
第24条携带火工品行走人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工种《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要求认真执行,保持一定的间距,中途不准逗留。
4、在采掘工作面行走
第25条在采掘工作面行走要走工作面的人行道,不准在溜子道内行走,严禁在支护不全或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不准随意骑跨越胶带、溜子等运输设备,应走行人过桥或打招呼停机后再过,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
第26条不准随意进入无支护的煤墙旁,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不准在工作面互相打闹嬉戏,也不准钻进采空区作业、休息,更不准井下睡觉。
5、其他井下行走要求
第27条所有下井职工,都应熟悉行走路线,特别是避灾路线,熟悉本矿井规定的各种信号、巷道标志等;井下人员行走应有序地结伴而行,不要乱动沿途设备,爱护各类设施;通过设有挡车拦的地方,打开通过后要随手关闭;已设置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严禁擅自进入。
第28条通过个别负压较大的风门时,应先打开卸压孔卸压,两人以上合作打开风门,等人员都通过后及时关闭风门,并同时关上卸压孔。
第29条行进中接近放炮警戒区域时,必须停止行进,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沿途如发现支护有问题或设备电缆有明火失爆以及有特殊烟雾和透水预兆等异常情况,都应及时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相应措施,同时作好自我保护;无论乘车或行走时,非紧急情况,不准任何人随意乱发各种紧急信号。
6、安全要点
第30条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第31条胶带运输机和刮板输送机不论是否开动,都不准在上面行走或跨越。
第二节救护
一、工作程序
第1条①救灾意识与准备→②灾情应急→③自救互救。
二、规范对象与工作项目
第2条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遵照执行。
三、规范工作内容
一)自救互救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第3条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波传来的方向卧倒,脸朝下(有水沟的地方要卧倒在水沟侧,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裸露部分);爆炸瞬间,要尽力摒住呼吸。
第4条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并辨别方向,沿避灾路线(逆风)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2、井下火灾事故
第5条首先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6条处发火点下风侧,遇烟雾马上戴好自救器。
接通知按避灾路线撤退。
3、井下水灾事故
第7条位于透水点上方,沿上山方向撤离;位于透水点下方,拽住管路等物体闯过水头,迅速撤离。
第8条撤离通路被水隔断时,要迅速寻找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躲避,并间断敲打管路、煤(岩)体,发出呼救信号。
第9条遇老空、老窑透水,必须迅速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尽快撤离。
4、安全要点
第10条佩戴自救器撤离时跑步,宜弯腰快步行走。
二)创伤急救
1、止血
第11条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或用止血带结扎出血点上方(近心端),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
2、骨折
第12条肢体骨折用夹板或木板、竹板等将骨折处固定,避免部位移动。
开放性骨折,必须先止血,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
第13条腰椎骨折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四肢一同进行固定。
第14条颈椎损伤用砂土袋或其它代替物放置在伤员头部两侧,保证颈部固定不动。
3、颅脑外伤
第15条颅脑外伤员置于平卧位,保持气道畅通。
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4、不明损伤
第16条其它不明损伤应立即护送到抢救地点,并迅速向调度汇报。
5、搬运伤员
第17条腰椎、骨盆、胸外伤员的搬运,将担架放在伤员的一侧,搬运者的双手同时插入伤员头部、肩背部及腰部、臂部、下肢的下方,动作一致将伤员托起,平放在担架上或平木板上。
第18条颈椎骨折伤员由一人专门固定头部,严格防止左右扭动。
其他人分别托住肩、腰、背、臀部及下肢,动作一致将伤员放在担架上,用两件衣服卷成枕状物塞在伤员头颈部两侧。
第19条担架运送时,伤员头部在后,便于后面护送人员观察,行走时要保持平稳。
6、安全要点
第20条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代替止血带。
第21条严禁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严禁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
第22条耳鼻有液体流出时切勿堵塞,避免引起颅内感染。
第23条对呼吸、心跳骤停的伤员,先复苏后搬运;创口出血的伤员,先止血后搬运;骨折伤员,先固定再移到担架上;昏迷伤员要把头部稍垫高,取头后仰并偏向一侧的体位再搬运;胸外伤员要取半坐位。
第24条搬运腰椎、骨盆、胸外伤员,严禁扭动伤者腰部。
三)、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
第25条迅速切断电源。
第26条用相应电压等级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
低压触电也可使用干燥的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
2、心肺复苏
第27条如发现触电者意识不清,立即将触电者仰面平放在地上,可以下方法进行抢救:口对口呼吸:将一只手置于伤者颈部将其颈部托住,另一只手掌置于伤者额部加压使其头后仰,使气道畅通,同时用拇指与食指捏住伤员鼻翼,深吸一口气,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1~1.5s/次);如触电者牙关紧闭,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
胸前拳击:右手握拳,拳心向上,从距胸壁上方20~30cm高处,用中等力量快速猛击胸骨中、下1/3交界处1~2次,立即触诊颈动脉。
胸外按压:伤员仰卧硬板或地上,抢救者立或跪于伤者一侧,将一手掌置于伤员胸骨下1/3处,使掌宽与胸骨长轴平行,另一手掌叠加其上,双臂伸直,上身前倾,依靠抢救者的体重,肘及臂有节奏地垂直按压胸骨。
按压时力量要适中,不宜过猛,每次按压以使胸骨下陷3~5cm为宜,然后快速放松,使胸骨恢复原位。
按压频率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大致相等。
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要同时进行,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双人按压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一次,反复进行。
两次吹气应在5~6秒钟内完成。
第28条在现场心肺复苏抢救同时,迅速采用各种方式通知专业医务人员到场。
3、安全要点
第29条切断电源过程中,严禁触及带电金属物体和触电者裸露身体。
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线的断点周围10m范围内不能盲目进入。
必须在断电后或确认无电时才能去施救。
第30条心肺复苏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
两次吹气后或经胸前重击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立即进行下一步抢救。
第31条胸外按压手掌放松时掌根不得离开胸壁,手指稍抬不接触胸壁。
第32条专业人员到达之前,随意放弃抢救。
四)、消防急救
1、电器着火
第33条迅速切断电源。
将干粉灭火器上下翻倒数次,一手握住喷嘴,另一手向上提起圈环,握住提柄提起机身,将喷嘴对准火焰扑救。
2、非电器着火
第34条除干粉灭火器外,可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泡沫灭火器须颠倒过来,提起圈环,握住提柄提起机身,将喷嘴对准火焰扑救。
3、安全要点
第35条发生火灾应尽快向调度室汇报。
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碱金属以及醇、酮、酯类易燃液体火灾。
第二章矿井通风
第一节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与回收
一、工作程序
第1条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掘进作业规程编写通知书→①通风科区长安排有关工作→②局部通风设计与选型→③设备材料供给→④局扇安装→⑤搭火试运转→⑥风筒安装→⑦测风调风→⑧验收→⑨日常使用与管理→⑩回收。
二、规范对象与工作项目
第2条规范对象与工作项目
1、通风科区长:①、⑧;
2、通风技术员:②、⑧;
3、通风材料管理人员:③;
4、局扇安装工:④、⑩;
5、电钳工:⑤、⑨、⑩;
6、监测工:⑤、⑧、⑨、⑩;
7、风筒安装工:⑥、⑨、⑩;
8、测风员:⑦、⑨;
9;验收员:⑧;
10、机电设备管理人员:③;
11、供应科长:③。
三、规范工作内容
一)通风科区长
第3条自接收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掘进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后,及时安排通风技术员编写通风设计,选择风袋、风机;通知联系相关单位及人员,安排局扇安装、验收、使用管理至回收的相关工作。
二)通风技术员
1、工作任务
第4条通风技术员负责以下工作:1)编写局部通风设计、负责风筒、局扇选型、局扇及其开关安设位置的确定,并绘制现场示意图;2)负责设计的送审签字;3)负责本单位设计的学习贯彻。
2、工作程序
第5条掘进工作面通风设计程序:掘进工作面需风量计算→选择风筒并计算风机需吸风量→选择风机→确定风机的安装位置与配风量。
3、工作准备
第6条做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相关设计依据;2)了解待选风机、风筒状况;3)现场考察局部通风机安设地点及相关情况。
4、工作内容
第7条主要工作内容:
1)分别按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一次爆破最大炸药用量、同时工作最多人数计算需要风量,取最大值按巷道最高最低风速要求验算最后确定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
2)根据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和供风距离选择风筒,根据相应风筒漏风比计算风机需要吸风量。
3)确定风机安设位置,并根据风机最大吸风量、风机后侧巷道需要风量计算风机配风量。
5、收尾工作
第8条将设计送审,并将整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通风科区长。
三)通风材料管理员
第9条按设计按时准备风筒、安装用拉丝、拉拔器等材料。
四)局扇安装工
1、工作任务
第10条负责局部通风机的领取、搬运及安装固定工作。
2、工作程序
第11条通防科区长下达局部通风机安装的任务单→工作准备→搬运→安装固定→回收。
3、工作准备
第12条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凭局部通风机安装任务单到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手续,领取规定型号风机及设备,填写试运转完好证明单有关部分内容;2)根据作业和施工需要携带好各类工具及相关材料。
4、工作内容
第13条用车运送时要有人负责和信号工、把钩工取得联系,装卸车时要互相配合,稳起稳落,防止损坏设备和碰伤人员。
平巷推车要保持车距,注意安全。
第14条用平板车装运时,要固定牢固,两侧不得超出车身0.1米。
第15条人工搬运时必须系牢抬稳,并注意来往车辆;通过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要和局机取得联系,停机后方可通过。
第16条在上下山搬运时人员行动要一致,在上方侧要用保险系牢,下方侧的人员要处于安全位置。
严禁用滚动方法搬运。
第17条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固定高度等须符合相关规定。
风机仰角不得大于15度,风机5m 前后不得有障碍物,双向切换风机及风筒须错开位置,不得互相阻碍。
风机须齐全完好,固定牢靠,不影响行人行车。
第18条局部通风机的回收,须在接到通防科区正式通知,风电、瓦斯电及电源线路断开后方可拆除风机,回收风机须回收到机电部门指定地点。
5、收尾工作
第19条经认真检查,确认局部通风机安装质量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化要求时,收拾好工具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并向本科区值班人员回报。
五)电钳工
分为安装、回收时机电或通风科区电钳工和日常使用管理掘进单位电钳工。
1、安装、回收电钳工
第20条负责按时连接风电闭锁及风机搭火试运转工作,风机开关与风机须在同一条巷道,且距离不得超出20m。
试运转时间须符合相关规定。
第21条接到正式通知后,按时拆除风电闭锁及风机电源线。
2、掘进单位电钳工
第22条负责风机停送电及日常维护工作。
六)监测维护工
第23条负责按时连接或拆除瓦斯电闭锁装置及风机运转状况监测装置。
完工后向科区值班人员汇报。
七)风筒安装工
1、工作任务
第24条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运送、维护和拆除等工作。
及时将不用或严重损坏的风筒回收上井,并及时补井下破损风筒,保持风筒卫生。
2、工作程序
第25条领取运送风筒→熟悉吊挂线路→确定拉丝固定点→固定拉丝→悬挂风筒→回收。
3、工作内容
第26条按设计要求及通风材料管理员指定地点领取、运送风筒、拉丝、拉拔器等相关材料,注意运送线路人员安全。
第27条熟悉设计风筒悬挂线路,确定拉丝固定点,按要求固定拉丝,悬挂风筒。
要求拉丝平直,风筒顺接,接头严密,逢环必挂,转弯须用相应角度的弯头。
过风门须用刚性风筒。
过往车辆、设备不得挤压风筒。
风筒至迎头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第28条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往外依次拆除,拆除独头巷道风筒时不准停风操作。
4、收尾工作
第29条井下安装、修补风筒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整理,保证吊挂质量符合局部通风标准化要求。
暂时不用的风筒要折叠整齐,垫高存放。
长时间不用风筒要打到地面清洗凉干存放。
八)测风员
第30条风机安装试运转后,测风员应及时调风测风,保证局扇配风量,掘进工作面出口风量满足设计要求,并填写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严禁局扇喝循环风。
九)验收员
第31条局部通风验收与掘进工作面开工验收一并进行,由通风副总组织,安全、生产、机电、通风技术员、施工单位分管通风工作负责人以及监测维护员参加。
第32条验收内容包括:1)风机及其开关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风机固定是否牢靠;3)风机运转是否正常;4)风机配风量、风筒出口风量以及风机后侧风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动作;6)风机运转状况,监控是否正常;7)风机、风筒安设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等。
第33条验收合格后,风机应移交掘进施工单位管理,测风和局部通风机牌板填写以及风筒延长、吊挂仍由通风部门负责。
第二节巷道贯通与通风系统调整
一、工作程序
第1条矿地测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①通风科区长安排有关工作→②编制、审批贯通通风设计及措施→③学习贯彻设计及措施→④完成贯通所需的设施设备安设工作→⑤巷道贯通→⑥贯通时通风系统调整工作→⑦系统调整验收工作。
二、规范对象与工作项目
第2条规范对象与工作项目
1、通风科区长:①、⑤、⑥、⑦;
2、通风技术人员;②、③、⑥、⑦;
3、通风设施工;④;
4、测风员;③、⑥、⑦;
5、瓦斯检查工:③、⑤;
6、矿现场指挥人员:⑤、⑦;
7、系统调整验收人员:⑦。
其它相关人员:施工单位作业及指挥人员。
三、规范工作内容
一)通风科区长
1、工作任务
第3条自接收地测部门下发的贯通知单后,及时安排分管科区长或直接安排通风技术员编写贯通通风设计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木材及相关设施材料;协调生产安全科室及施工区队做好安全贯通及调风工作,并报告矿技术负责人。
2、工作程序
第4条贯通时通风系统调整工作程序:确定调整工作是否准备就绪→按规定程序初步调风、测风→进一步将风量调到设定值。
3、工作内容
第5条确定调整工作是否准备就绪,主要检查落实以下方面:
1)通风设施是否按设计与措施要求安设到位,质量是否达标,设施开启状况是否符合设定要求;
2)贯通及通风系统调整相关的瓦斯员、测风员、调整设施人员等是否就位;
3)通讯是否畅通;
4)巷道贯通是否满足通风安全措施要求。
在以上条件满足要求情况下,报告矿现场指导人员,通防满足条件贯通。
待贯通点断面达到规定断面时,立即开始调风。
第6条按规定程序初步调风。
即命令调整设施人员按拟定的时间、顺序开启(或关闭)相关通风设施,开启或关闭程度符合规定,调整到位安排测风人员测定指定地点风量。
第7条根据风量测定结果,进一步调整设施,直至风量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安排检查影响地点有害气体浓度。
4、收尾工作
第8条风量调整到位后,安排管理人员对相关设施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标记调节风窗开启位置。
只有检查设施完好、风流稳定、有害气体不超限,方能宣布调整结束,撤出人员,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视风流调整影响范围8h内须安排区域或全矿井的风流测定。
安排相关人员拆除贯通巷风机、风袋等。
安排人员写贯通及通风系统调整总结报告。
二)通风技术人员
1、工作任务
第9条 1)编制贯通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负责设计及措施的送审、签字及发送工作;2)负责设计及措施的贯彻学习;3)参加系统调整及验收工作。
2、工作程序
第10条编制贯通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主要内容有:确定调风设计方案→制定贯通安全措施并绘制通风系统图→送审与签字。
3、工作准备
第11条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弄清贯通巷道所处位置与其它井巷的关系,以及贯通与被贯通巷道状况(断面、支护、煤
岩性、气体浓度等),现场勘察通风设施设置位置;
2)掌握贯通前通风状况,风量分配情况;预计贯通后通风情况,风量分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熟悉各用风地点、相关巷道配风要求,做好风量计算准备工作。
4、工作内容
第12条编制贯通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1)确定矿井调风设计方案及设施安设位置。
重点考虑以下影响因素:①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尽量使系统简单稳定;②减少通风阻力;③减小老空区及其它易自燃发火地点负压差;④下行风需考虑火风压影响;⑤设施位置要避开上下山、运输机巷、跑漏风以及安全距离不足巷道等;⑥计算确定备用风地点风量;⑦拟定调风方法,保证备用风地点供风;
2)编写巷道贯通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包括①贯通与被贯通地点的正常供风;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保证贯通时不超出规定;③洒水降尘,保证贯通点两侧无积尘;④安全放炮,包括炸药量、水炮泥使用、封孔长度、最低抵抗线等符合规定;
3)拟定调风方案,确定贯通时设施开启(或关闭)时间、顺序及开启程度;
4)分别绘制贯通前后通风系统图;
5)装订成册并负责送审、签字及发送。
①签字人员顺序:编制、通风、生产、安全、生产矿长、总工;
②及时将签字齐全的贯通措施送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第13条组织学习贯彻设计及措施
1)负责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管理人员、通风设施施工人员、测风员、瓦斯员等)对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进行贯彻学习;
2)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第14条按科区长安排,协调做好系统调整验收以及总结工作。
三)通风设施工
第15条参加贯通设计及措施学习,明确设施安设地点、种类、数量及要求,并到现场熟悉井巷及环境,括算用料及工作量,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第16条熟练掌握通风构筑物施工标准及质量要求,并在指定位置按要求施工。
注意在构件加工、物料运送、现场施工及安装整个过程中的安全,杜绝违章行为。
四)测风工
第17条按要求参加贯通设计及措施学习,掌握设施在贯通中的作用,贯通时设施开启(或关闭)时间、顺序及状况,明确要测风的地点及风量要求,做好通风系统调整及风量测定的准备工作,准备好风表、秒表、尺子等测量工具及记录表格,带计算器须是本安型,满足防爆要求。
第18条参与贯通时系统的调整工作,按要求进行风量测定,并做好记录,同时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合规定应立即请示指挥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直至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要求,系统调整结束。
第19条系统调整结束8小时内,对影响区域内矿井风量进行测定,同时测定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情况,并将测定结果报告通风部门。
测定结束后,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五)瓦斯检查工
第20条学习贯通设计及措施,明确瓦斯测定点次、浓度规定及处理办法,了解设施在贯通中及以后的作用,了解贯通时设施开启(或关闭)时间、顺序及状况。
第21条准备好完好光学瓦斯检查仪,按贯通措施要求对有关地点进行巡回检查。
主要为贯通前所在区域瓦斯检查,贯通时瓦斯检查和贯通后瓦斯检查。
当瓦斯浓度达1%时,应停止所在区域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并向通风部门汇报;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并撤出人员。
六)矿井现场指挥人员
第22条现场总指挥人员由生产科指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矿安全站必须同时指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负责监督工作。
只有二人同时检查完必检项目,都认定可以贯通时,方准下达贯通指令,否则不得贯通。
第23条井巷贯通通风必检项目有:
①贯通与被贯通井巷通风必须正常;
②贯通与被贯通井巷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
③贯通与被贯通井巷必须全面防尘洒水,不得有煤尘堆积;
④系统调整工作是否准备就绪。
七)系统调整验收人员
第24条系统调整验收人员,由通风副总、安全、生产分管通风工作副职、通风科区长、技术员、测风员、瓦检员组成。
第25条验收内容包括:①调风影响范围内各用风地点风量是否符合要求;②各作业地点有害气体是否超限;③通风设施是否按设计设置;④设施质量是否达标;⑤风流是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