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招标代理合同的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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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招标代理合同的重点是什么
专业化、资质综合化、分支机构扩大化已经成为招标代理行业的发展方向,因此,规范化管理成为综合型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越来越多的公司设置了专职质量控制岗位。
那么对于招标代理合同的审查,哪些方面是其重点呢?
注意招标代理合同格式的选用。
对于工程建设招标代理项目,应当选用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21年制
定的标准合同格式。
对于其他代理项目,当地监管部门有代理合同格式的,应优先选用,没有的,建议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优先选用代理机构统一编制的合同格式。
代理机构自行制定的合同条款应尽量避免歧义。
注意甲乙双方名称、帐号信息。
综合型招标代理机构往往设有众多分支机构,在公司住所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银行开户。
出于管理便利,公司往往会根据风险大小授权一些分支机构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审查时应注意乙方名称填写时是公司还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核对银行帐户及帐户信息。
注意通用合同条款的引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的对照。
监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合同格式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应当原文引用,一般不允许进行修改;专用合同条款应当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对照。
注意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
如工程建设项目走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走招标投标流程,此类行为既可能是招标人规避监管的故意行为,也可能是操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全产生的随意行为。
审查人员应当充分考虑上述行为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注意详列委托事项与合同价款。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事项与服务费的收取,目前有3个规范性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534号,但上述文件没有规定诸如服务的具体事项、代理服务费计取的具体计算方式、招标文件费以及代理费由谁来收支等问题,建议将此类内容在代理合同中详细列明。
对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来支付的问题,建议优先选中标人支付,并尽可能要求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按照规定,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
计收;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可在招标代理服务之外另行
计取。
注意区别和慎用合同中的字眼。
由于《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某些用词有
不同意义的问题,包括“邀请招标”、“工程”、“货物”、“服务”等,应当注意区别
使用。
再如一些用词已经成为历史,但业务人员还在惯性地使用,比如在招标投标中“没收
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说法,现已被“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取代;
招标投标中的“废标”概念,现已经被“否决投标”取代。
此外,一些用词因新的法律法规出台而发生了变化,但业务人员还没有转变过来。
比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以后,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截止
时间后要求返还投标文件要约以求不受投标文件要约约束的行为分别作出了规定,即称为“投标文件撤回”与“投标文件撤销”,而之前统一称为“投标文件撤回”。
注意争议解决方式的明确。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最终的争议解决方式时,仅能在仲裁和诉讼方式之间选择
一种方式,而不能两者都选。
其次应明确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
仲裁不实
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合同双方可以自行选定。
另外,仲裁委员会设置在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批准的较大的设区市,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业务人员切忌想当然地认为项目所在地的县区设有仲裁委员会,
在合同中写由某某县仲裁委员裁决,造成仲裁条款无效。
还要注意准确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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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要具备以下两个前提:
一代理机构要有合法的代理资格
这一前提要求首先要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因为代理机构作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
组织,其产生和存在必须经过依法的程序。
如果是法人的,必须具备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和成立必须经过的程序。
这种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标
准的。
来源考试大。
这一前提还要求代理机构从事有关的代理活动,要经过相应的行政主
管部门审查和认定。
该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代理机构的条件、代理范围、代理等级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代
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必须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范围。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必须依
法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二代理机构必须有被代理人的授权
被代理人的授权,是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行为的前提,也是代理行为的依据。
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或者被代理人的授权期限已经终止,则进行的“代理行为”无效,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行为人承担。
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如果代理机构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代理行为”,则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也由行为人承担。
这种授权应当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予以明确。
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酬金、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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