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1)纪委例会制度。
①纪委例会,一般每月十六日下午召开一次。
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②纪委会议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
③纪委会议题,由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专职纪检干部提出建议议题,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确定。
④纪委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研究党员处分和其他重大问题时,必须有 2/3 以上的委员和纪委主要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⑤纪委会要有议有决。
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方式进行表决。
纪委会讨论决定给党员处分时,要逐个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对表决结果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必要时,可按组织原则向院党委、上级纪委反映。
⑥纪委会可根据会议的内容需要确定列席人员,但除特殊需要外,不得用扩大会或纪委办公室会议代替纪委会的召开。
⑦一般情况下,纪委会议应提前1~3 天,由纪委办公室通知到各委员,做好准备与会,以便提高纪委会质量。
(2)纪委办公室会议制度。
①每周三下午召开纪委办公室办公会议。
②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党委、学院纪委等上级重要指示,会议精神,工作部署。
研究总结、部署下步工作。
交流沟通院内党风党纪和以医德医风为主要内容的行风情况,研究日常工作。
讨论纪委办案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及向党委提出的建议等。
③会议要求:准时与会。
积极发言。
保守机密,不准向外泄露案情和内部讨论处理的情况。
作好会议记录。
(3)对犯错误党员的回访教育制度。
做好受处分党员的思想转化工作是党纪党风教育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要常抓不懈,化解矛盾,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①明确职责,实行两级回访。
按照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总支部、党支部,由党总支部、各党支部负责经常性回访教育,党委组织部门、纪委要进行定期回访教育。
上下结合,各负其责,力求实效。
登门到户,逐人回访。
②回访人员一定要做到“热情鼓励不歧视,耐心帮助不遗弃,严肃批评不迁就,慎重对待不草率”,以确保回访教育的效果。
③抓住主要矛盾,重点回访。
根据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心理表现,一要重点回访那些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和错误性质严重、受到重处分的党员,二要重点回访受处分党员中思想问题较多的那部分党员。
④回访教育“三定”制度。
定期回访制度、定期汇报和考察制度、
定员包教制度,即对党内受处分的党员,在当年内每半年由院纪委会同党委成员负责对其谈话,回访教育、考察一次,并记入受处分党员情况考察档案。
每季度由党总支部、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听其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教育考察一次。
将这些制度贯彻情况,列入纪委的议事日程,确保其经常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