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培机构教师规章制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艺培机构教师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艺培机构所有教师。
第三条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学生个性,关心学生成长,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育教学
第四条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充分备课,做好课堂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第六条教师应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参加教研活动,与同事分享教学经验,共同提高。
三、教师职业道德
第九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教育道德底线。
第十条教师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
第十一条教师应诚实守信,公正无私,为人师表。
第十二条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师观。
四、教师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教师应穿着整洁,仪表端庄,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十五条教师应爱护学校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保持教学环境整洁。
第十六条教师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五、教师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九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二十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谈话、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二十一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解聘等处分:
(一)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损害学生权益的;
(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教学质量低劣,经整改仍无改善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
六、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艺培机构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