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自用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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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地使⽤税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国有资产设⽴的,从事教育、科技、⽂化、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那么你知道事业单位⾃⽤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地使⽤税吗?下⾯由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友提问:
事业单位如果是⾃⽤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和⼟地使⽤税,如果经营⽤是否缴纳?
律师解答:
《城镇⼟地使⽤税暂⾏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地免缴⼟地使⽤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地;
《房产税暂⾏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房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四条规定,实⾏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定的收⼊,但收⼊不够本⾝经费开⽀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

因此,对实⾏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规定,关于免税单位⾃⽤房产的解释。

事业单位⾃⽤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的业务⽤房。

根据上述规定,免征⼟地使⽤税和房产税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地和房产。

如果上述单位⽤于经营的⼟地和房产,以及⾮国家拨付经费事业单位的⼟地和房产,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地使⽤税和房产税。

以上就是关于这⽅⾯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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