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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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税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加快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总机构住所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的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跨省)(以下简称事务所)AAA级等级认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事务所的等级,根据考核结果,资质合格者评定为AAA级税务师事务所。
第二章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事务所AAA级等级认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AAA级等级认定的事务所总机构必须在本省成立满三年;
(二)前三年年检合格,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且被有关部门处理;
(三)前三年足额缴清会费;
(四)前三年没有隐匿、转移业务收入,虚报亏损,不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问题;
(五)事务所申报AAA级等级认定以报备系统报备的涉税鉴证业务收入和行业管理系统报备的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注册资本金实际数为基数;
(六)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认定标准与内容
第六条事务所AAA级认定标准具体包括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内部管理、争先创优等五个方面(见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
第七条事务所申请AAA级等级认定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执业资质的要求(本项总分值满分10分,视具体情况或情节评分):
(一)事务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业务开展符合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基本准则和具体业务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规范”)的要求(本项2分);
(二)事务所事项变更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项2分);
(三)符合分所设立和管理的规定,没有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自行设立分支机构,没有以各种形式挂靠的分支机构(本项2分);
(四)无执业注册税务师同时在2个(含)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现象,无在职税务人员以执业注册税务师身份执业的情况(本项2分);
(五)没有其他违反执业资质方面的问题(本项2分)。
第八条事务所申请AAA级等级认定时,应当符合下列经营规模及业绩条件的要求(本项总分值满分35分,符合条件即评满分):
(一)执业注册税务师总人数(含分支机构)不得少于12名(本项分值为10分);
(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万元(本项分值10分);
(三)年度经营收入(含跨省并经所在地协会证明已纳会费的分支机构收入)500万元以上(本项值15分)。
第九条事务所申请AAA级等级认定时,应当符合下列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的要求(本项总分值35分,视具体情况或情节评分):
(一)开展的各类涉税鉴证业务均符合执业规范的要求,鉴证目标明确、步骤恰当、要点突出(本项分值为5分);
(二)工作底稿符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资料真实、记录清晰、内容连贯、审核过程清楚,鉴证业务三级复核率100%。
省、市注税管理中心或者各级税务机关相关部门组织的对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进行检查工作中总、分支机构(含跨省)得分分别不得低于80分,未被抽查到的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含跨省)由认定小组组织抽查不少于10份鉴证业务工作底稿。
(本项分值满分为15分,符合条件即给满分);
(三)规范使用业务委托协议书并严格履行,签约率100%(本项分值为3分);
(四)以正当方式承揽业务,公平竞争,服务收费符合规定并严格为委托人保密(本项分值为4分);
(五)前三年没有发生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的情况(本项分值为5分);
(六)在社会和委托人发放的调查问卷中,满意度达80%(本项分值为3分)。
第十条事务所申请AAA级等级认定时,应当符合下列的内部管理条件的要求(本项总分值20分,视具体情况或情节评分):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与全部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法为需要办理社会保险的所有人员办理相关保险,有合理的奖惩制度(本项分值为2分);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准确(本项分值为2分);
(三)业务培训制度健全,按要求参加中税协和地方税协组织的培训,所内对员工的培训有计划有安排,培训课时数达到要求(本项分值为3分);
(四)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有专人保管(本项分值为5分);
(五)重视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注税行业文化活动,有一定品牌效应(本项分值为2分);
(六)按照规定期限向行业管理部门和协会报送年度报表、业务统计表、年度工作总结,报表完整,勾稽关系严谨(本项分值为3分);
(七)没有不履行会员义务,不及时足额缴纳会费的现象(本项分值为3分)。
第十一条事务所申请AAA级等级认定时,如果符合以下的争先创优条件的,可以加分(本项目可以累加):
(一)积极参加中税协、省税协组织的各项知识竞赛争创荣誉(本项无基本分,视完成情况,进入复赛,增加2分,取得个人、团体名次的,增加5分;
(二)积极参加中税协、省税协组织的各项专项课题研究,获得荣誉或奖励;积极在协会会刊上发表文章或参加协会地区协作会议发表文章或做会议专题发言(本项无基本分,视完成或获奖情况,增加1—5分)。
第十二条AAA级等级考评认定采用百分制,符合认定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考评总分应在85分以上。
第四章评定程序
第十三条事务所等级评定,由事务所自愿申报。
申请AAA级的事务所由省税协考核评定;申请AAAA、AAAAA级的事务所由省税协进行初审,由中税协审核认定。
第十四条税务师事务所申请AAA级等级认定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二)事务所及跨省分支机构执业证、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事务所及跨省分支机构中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事务所及跨省分支机构前三年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五)事务所及跨省分支机构前三年会计报表复印件;
(六)上年度纳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或者税务机关的年度纳税证明;
(七)前三年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八)省税协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第十五条省税协考评工作程序:
(一)对申报事务所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作实地综合考评;
(二)根据需要走访若干户委托人或向委托人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访问;
(三)写出考评报告。
第十六条省税协会长办公会对认定小组提交的考评报告进行审议,通过后通过协会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如公示之日起15天内无异议,则将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名单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税务机关和中税协备案。
第十七条对于新申报AAA级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每年认定一次。
第五章等级事务所的管理
第十八条省税协向获得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九条省税协根据需要对获得AAA级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抽检。
对不符合等级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取消AAA等级称号。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对获得AAA级等级称号的税务师事务所,如有重组、分设、合并等重大变更事项的,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认定等级。
第二十一条办理AAA级等级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税协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省税协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1:
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审核表
事务所名称:年月日
事务所意见
负责人(签章):
审核组意见
负责人:
附件2:
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附件3
委托人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受托税务师事务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