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关于上报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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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关于上报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的通知
江苏科技大学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各学院、蚕业研究所:我校新增2个一级博士点和6个一级硕士点,预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八个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简称“工程类”专业学位),并出台新的工程类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经研究决定,现启动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现将此次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订(修订)范围1.新增学术学位点学术博士: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畜牧学(0905);学术硕士:理论经济学(0起,国家将按照新设八个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届时学校将启动相应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点参照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下发的《关于公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农业教指委秘〔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进行了区别要求。

(4)强调了应建立以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由校内教师与行企专家共同组成的导师组指导制。

(5)将《工程伦理》纳入公共必修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开设。

(6)明确了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

调整后的工程硕士专业培养方案总则见附件5。

三、工作安排1.9月底前,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组。

工作组应广泛调研国内外高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认真研讨,各学院须召开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和校外企业专家参加的专题论证评审会议,对新制订(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答辩、评审。

工作组听取、吸收评审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培养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12月1月,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培养方案的评审工作,并反馈相关学院。

各学院组织学科专家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的内容。

3.3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议新制订(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4.4月,研究生院根据校学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完成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的完善、课程编码、系统数据录入和书面文本汇编等工作。

5.各学院制订相应课程教学和实验教学大纲(见附件7),并于6月汇编成册报研究生院。

附件:1.博士培养方案总则和基本模板2.关于修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3.《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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