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与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与汛期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05.07.11
•【字号】徐建发[2005]83号
•【施行日期】2005.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与汛期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徐建发〔2005〕83号)
各有关单位:
针对近段时间徐州市区持续出现高温多雨天气和拉网式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保证高温季节与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夏季高温与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紧密结合本单位(或本项目)实际情况,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预案,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做到职责明确、方案细化、责任到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省建管局关于夏季与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
保证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11时到16时之间,不安排工人从事日光直接曝晒下的施工;38摄氏度以上,施工现场全面停止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规定,合理
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做好临时设施附近斜坡、高切坡的山体、护坡与基坑等方面的防护与观测,加强对易积水区域的防范,确保临时设施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功能到位、能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
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四、接此通知后,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开展夏季高温与汛期施工安全生产规定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以临时设施、围墙、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大型机械设备(尤其是塔吊)、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教育等为重点,认真排查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着重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工作。
各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理程序与标准,及时督促好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切实履行好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市安监站将随时抽查各施工现场的整改落实情况,查看相关资料,对未开展自查自纠或未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改的将予严肃处理。
五、各施工单位应安排好高温与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值班与调度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