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耳之声文化体育艺术节模拟法庭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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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聂耳之声”文化体育艺术节模拟法庭大赛
活
动
方
案
关于玉溪师范学院第十一届“聂耳之声”文化体育艺术节
“模拟法庭大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宗旨
通过模拟法庭大赛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以现场控辩的方式来诠释法律现象和常识,对于提高大学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提升其综合素质也将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主办方也希望借此活动,鼓励各学院学生加强沟通,相互切磋,积累经验。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共青团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
玉溪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政法学院团学会
10级法学2班
参与单位: 08级法学班和政教班
09级法学班和政教班
10级法学班和政教班
11级法学班和政教班
商学院
资源环境学院
青年政法学会
三.竞赛时间
初赛: 2011年12 月5日晚18:30、12月7日晚18:30、12月9日晚18:30 决赛: 2011年12月14日晚18:30
四.竞赛地点
十四教五楼模拟法庭
五.竞赛规则
1.参赛资格与队伍组成
1.1参赛队伍与参赛队员资格
本次比赛队伍,采取纵向组队,08级单独派出一支队伍,09级和10级纵向组队,派出两支队伍(09级法学1班和10级法学1班组成一支队伍,09级法学2班和10级法学2班组成一支队伍。
每班派出5人参加,如有人员需要调整的由各自领队决定),商学院和资源环境学院各派一支代表队,人数为15人,如有人员需要调整的由各自领队决定,;法警、当事人、证人均由承办方从11级各班中选出,商学院和资源环境学院自行派出,各代表队无需派出以上人员;参赛即认为同意本《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须自觉遵守。
1. 2队伍组成与挑选
初赛将采用淘汰赛制形式,各参赛队需要扮演的角色含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
根据案情进行辩论,其中公诉词以及辩护词均应当由各队队员独立起草,并当庭发表。
初赛胜出的3支团队参与决赛,并根据庭审情节和剧本要求,合理配置法庭角色,如合议庭(其中一名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等各若干名。
每支参赛队还应指派领队一名。
领队对外代表本队并负责与主办方联络相关赛事,并可全权决定该本参赛队伍一切事务,每队可聘请一名指导老师,并连同参赛队员一起上报。
根据比赛进程需要,每队队员可作部分调整,但从整体实力上讲和比赛效果,建议不要过于频繁的调整队员,以增强实战能力。
1.3 指导与咨询
本次比赛所有相关赛事,包括案情分析、起诉书撰写、定罪量刑以及言词辩论,皆应由参赛队员单独或合作完成。
参赛队员可以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
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
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起诉书的撰写和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
2.比赛编排
2.1初赛编排
前两轮比赛由采用公开抽签决定参赛顺序的办法进行,依评委打分,采用分数前三名的三支队伍进入决赛。
2.2决赛编排
初赛胜出的三支队伍直接参加到决赛中,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出场顺序,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3比赛队伍的回避
任何1支队伍在进行比赛的时候,其余参赛队伍的成员(包括指导老师和领队)均不能进入比赛现场旁听比赛。
3.比赛题目
3.1.出题
以近年来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民事、刑事案件为题,其中预赛一个民事案例、决赛一个刑事案例,案例均由承办方提供。
其中,预赛采用淘汰赛制的模拟法庭形式,5个参赛队各自组成完整的法庭独立完成庭审程序,各参赛队在预赛中需进行庭审所有程序,各参赛队围绕题目所提供的基本事实和情节,就证据的采信、法律条款的适用、量刑依据以及刑罚程度等方面开展辩论。
比赛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按《法庭辩论评分标准》计分,得分高者胜出。
(法庭辩论阶段具体要求详见第六条、法庭辩论)。
决赛按照预赛得分高低,由前3名进入决赛。
决赛采用模拟法庭比赛形式,依照刑事诉讼法的审判程序进行,需进行所有庭审程序。
由预赛中胜出的3个参赛队分别组成完整的法庭独立完成,按《模拟法庭评分标准》计分,得分高者胜出。
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成绩重新计分。
3.2. 比赛的指导。
凡参赛的团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邀请各班级所在年级或政法学院的一名老师担任指导老师或08级的学生,在法律常识和比赛技巧方面给予指导和协助。
如对辩题或案件有疑义的,由主办方召集法学教师审定后,统一作出公开解释。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4.竞赛内容
4.1模拟法庭
庭审程序
(1)庭前准备;
(2)案例简介;(各参赛组事先将案情简介印发给评委)
(3)法庭调查(刑事案件由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双方出示证据等);
(4)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
(5)合议庭休庭评议;
(6)法庭宣判(庭审小结、作出判决);
(7)现场观众讨论判决结果;
(8)评委点评。
4.2法庭辩论
4.1. 原则
参赛队应于辩题所确定的事实基础上进行法庭辩论,模拟法庭辩论程序。
4.2. 言词辩论程序
控辩程序分为三部分:
a)陈述意见:先由公诉方发表公诉意见,后由辩护方发表辩护意见。
b)辩论阶段:先由公诉方针对辩护方辩护意见展开辩论,辩论交替进行,分别就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辩论。
辩论只基于题目所规定的事实,辩论过程中,不得提出新的影响庭审进程的事实、证据等。
合议庭成员负责控制整个辩论过程的时间。
言辞辩论程序各部分的时间分配如下表所示:
时间分配进行项目说明
5-10分钟公诉方意见由公诉方发表意见
5-10分钟辩护方意见由辩护方发表意见
10-15分钟公诉方辩论由公诉方就分歧展开辩论
10-15分钟辩护方辩论由辩护方就分歧展开辩论
4.3. 队员间的沟通
言词辩论进行中,场上队员间的讨论或沟通皆须以纸笔方式传递讯息。
但正在发言之队员不得与任何队员进行任何形式之沟通与讯息传递,若经发现,评审得加以制止,并扣分。
4.4. 时间限制与逾时处理
言词辩论的各部分应于限定时间内完成。
如有重复的辩论意见由合议庭成员对辩论过程进行控制。
4.5. 展示品的使用
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题目所详细规定的基本法律事实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意见发表及辩论限于口头说明方式为之。
5、评委
5.1. 评委席的组成
评委会成员:张刚,庾文焰,张明明,李海霞,朱艳瑛,张熙等及红塔区法院法官
每场评委由5名成员担任模拟法庭的评委。
评委由政法学院统一安排、邀请资深法官及法学专家担任,以各评委打分的总和来计分。
(如出现分值一样的情况,则有现场抽取9名观众组成评审团进行投票,获得票数高者获胜)。
观众评审团的成员要求是9个班级在校的学生,若有违反,则该参赛队自动退居第二。
5.2评审讲评
评审于比赛结束后讲评时,应对各参赛队伍的整体表现逐一评述,对明确的法律问题可以作适当的解答,但针对法律争议问题不宜进行个人评述。
6.评分标准
6.1决赛团体奖评分标准(模拟法庭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具体内容及基准分得分
合议庭表现
最佳法官得分×40%
(占总分的
40%)
公诉人表现
(占总分的
30%)
最佳公诉人奖得分×30%
辩护人表现
(占总分的
30%)
最佳辩护人奖得分×30%
6.2最佳法官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具体内容及基准分得分
庭审程序(20分)1、开庭前宣
布法庭纪律
宣布法庭纪律(2分)
2、告知诉讼
权利
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2
分)
明确告知当事人有权提供新的证据
(2分)
明确告知当事人自行辩护的权利(2
分)
明确告知当事人最后陈述的权利(2
分)
3、程序完整庭审阶段清晰,庭审程序速度适当,
语速适中(10分)
4、查明事实
能力
平等保障控辩双方的举证权利(8
分)
庭审能力(50分)
当庭主持质证(8分)
归案争议焦点正确(8分)
5、处置突发
情况
限制与案件无关问题进入庭审范围
(5分)
6、合议庭配
合
合议庭主动配合、相互协调(5分)
7、庭审驾驭
能力
驾驭庭审进程有序,节奏紧凑(8
分)
庭审小结(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最后陈述)(8分)
进入角色程度
(30分)8、仪态仪表着装符合规定(1分)
庄重严肃、认真听取陈述(6分)9、语言表达语言简练、表达准确、流畅,语速
适中(9分)
使用法言法语、文明得体(6分)10、形象公
正
平等对待控辩双方行使的诉讼权
利,不具有足以使人产生偏袒一方
合理怀疑的举止(8分)
6.3最佳公诉人奖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具体内容及基准分得分
庭审能力(70分)1、发表
公诉意
见
公诉词(起诉书)撰写符合文书格式
要求(8分)
庄重有力、语言清晰(2分)
案件事实清楚(8分)
案件定性准确(8分)
论证充分、有说服、感染力(10分)
发表量刑建议(4分)
2、答辩针对性强(10分)
说理充分、论证准确(15分)
讲究策略(5分)
进入角色程度(30分)3、仪态、
仪表
着装规范(1分)
姿态端正、表情庄重(6分)
4、语言
表达
语言简练、表达准确规范(9分)
条理清楚、逻辑强、重点突出(8分)
使用法言法语、文明得体(6分)
6.4最佳辩护人奖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具体内容及基准分得分
庭审能力
(70分)1、发表
辩护意
见辩护词撰写符合文书格式要求(15分)
语言清晰,简明扼要(5分)
对案件事实把握清楚(15分)
针对性强(10分)
观点清晰(10分)
说理充分、论证准确(15分)
进入角色程度(30分)3、仪态、
仪表
着装规范(1分)
姿态端正、表情庄重(6分)
4、语言
表达
语言简练、表达准确规范(9分)
条理清楚、逻辑强、重点突出(8分)
使用法言法语、文明得体(6分)
6.5 法庭辩论评分标准(初赛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具体内容及基准分得分法学造诣(25分)对事实和法律的了解
程度
逻辑推理(25分)适当与清楚合理的分
析
进入角色程度(20分)现场表现力
言词表达(15分)法言法语的专业程度、
流利程度、应变能力
团队合作(15分)团队合作以及临场风
度和综合印象
7.本规则的解释与修正
本规则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
六.奖励办法
设置:
团体奖:一等奖1名(奖状+400元)
二等奖1名(奖状+300元)
三等奖1名(奖状+200元)
优秀组织奖:在5支队伍中评选出一支优秀组织奖(奖状+150元)
团体奖在进入决赛的3支队伍中产生。
个人奖:
最佳法官1名(证书+100元)
最佳公诉人1名(证书+100元)
最佳辩护人1名(证书+100元)
(其中最佳法官在进入决赛的3支队伍中产生,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在参赛的5支队伍中产生,不限于进入决赛的3支队伍)
七.活动应急预案
1.专设应急小组,处理音响、多媒体等一些易发生故障的器材。
2.积极联系保卫处及保卫人员,协助处理一些突发事情。
3.如遇到观众扰乱赛场秩序,先进行警告,如继续无视赛场纪律,驱逐出场。
应急小组成员:黄继尧,戢霞,毛从辉
活动资金预算:
1)活动宣传费用
海报纸张10元/张*3张 30元/张*4 条幅50元/张*3
颜料、彩笔20元/份*1份10元竞赛材料复印经费 150元
共计480元
2)活动奖品费用
一等奖一名500元二等奖一名350元三等奖一名200元最佳法官一名100元最佳辩护人一名100元最佳公诉人一名100元
优秀组织奖一个名额150元
共计1500元
3)现场布置费
评委及嘉宾用水(云南山泉)2箱 50元
竞赛应急预算100元
共计:200元
4)总计:2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