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餐饮、娱乐等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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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餐饮、娱乐等行业企业所得税征
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大地税函[2009]58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9.04.22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餐饮、娱乐等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9〕58号)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
为了加强和规范住宿和餐饮业、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介服务业(包括房地产中介、广告业务代理、职业中介服务和旅行社)等四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主管地税机关原则上可依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国税发[2009]20号),对住宿和餐饮业、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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