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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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见证取样制度
1、工程项目总监对本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工作负全面责任。
2、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施工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样工作,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对建筑材料进场和各种试件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对建筑材料进场和各种试件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4、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对建筑材料进场和各种试件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一、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
(一)本工程应对下列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样复试。
(1)结构工程建筑材料:钢杙、砂、外加剂、水泥、石、砌筑块材等
基础主体结构用原材料:
(2)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材料:水泥、塑钢窗、外墙石材、砂
石、室内用石材、墙地面瓷砖、防水涂料等装饰装修用原材料;
(3)屋面工程建筑材料:水泥、砂、石、防水卷材等:
(4)节能工程建筑材料:屋面保温板、外墙保温板、粘结材料、加
强网格布、锚栓、外墙窗等
(5)暖卫、电气、给排水工程建筑原材料
(6)合同约定需复试的建筑材料。
复试报告取回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査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符合要求后,将报验资料、附件及复试报告一并整理登记存档,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均无误后签发认可文件,准许使用。
(二)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2、砼标养试件、砼同条件及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3、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及养护条件:
4、砼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5、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6、外墙外保温的试验;
7、水泥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
8、规范及合同要求的其他施工试验。
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人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二、资料整理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1)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送养/送检日期、试验结果、报告编号等子项。
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
(3)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
各种建筑材料、施工试验经复试审査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
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按规范进行二次复试。
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
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
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退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最终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施工、监理监理复试和试验不合格台账,及时做好记录,并跟踪落实闭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