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施工合同20190628示范文本重点难点问题解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2
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缺陷责任期制度 2019版合同中只有质量保修的规定,而并无质量缺陷责任的规定。FIDIC条款中关于 “缺陷责任”的规定在第11条。2019版合同考虑到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及工程质量保修问 题,在参考FIDIC条款缺陷通知期和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于2019年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 标文件》的基础上,引入了缺陷责任期,并纳入了原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 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9]7号)中的部分规定。2019版合同在15.2款规定了 “缺陷责任期”: “15.2.1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 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 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 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 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13
专题三
新版施工合同的起草原则
14
一、起草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充分反映工程建设领域立法的最新成果,与现行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政策规定相一致。
二、引导性原则。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有 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适用性原则。与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协调,适应工程实践和工程 计价模式发展需要。
承揽法律关系要求定作人提供资金并提出具体的定作要求,定作人享有任 意解除权;承揽人基本上仅按手艺、工艺等技术要求进行加工,一般不承担加 工材料的市场风险。建设工程合同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要求也不能完全脱离承 揽合同的基本要求。
10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价值
首先,强调多重法律价值,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顺位在先。从《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来看,建设工程相关 法律法规强调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 建筑业健康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工程建设领域法律规范的立法价值,存在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价值顺序,与普通民事交易活动不同。
2019版施工合同20190628示范文本重点 难点问题解读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内容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最终演示 发布的良好效果,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
201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难点 问题解读
二〇一三年七月
2
专题一 2019版施工合同的修订背景 专题二 新版施工合同的有关法律基础 专题三 新版施工合同的起草原则和过程
21
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理调价制度 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11.2款规定了“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 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 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 师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在2019版合同中增加条款规定“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和“法律变化引起的调 整”,可以引导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理分担市场价格波动和法律变化的风险,有效 平衡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
6
二、2019版施工合同结构和内容与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2019版施工合同实施之前,我国建筑市场的专业化程度较低、行政管制较多,因 此在合同条款设置上较为粗放,更多地体现了行政力量的介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 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的专业化、市场化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进一 步融合,对合同文本的专业性和操作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2019版施工合同没有考 虑暂停施工的问题,而暂停施工是目前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常见纠纷问题,亟需予以规 范;再如开工问题,2019版施工合同没有对开工的程序进行约定。另外,2019版施工 合同在结构和内容上设置粗放、权利义务设置不均衡及风险分配不明确,不能有效地 指导复杂的工程活动。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产生纠纷的情况非常 常见,各方也呼吁对2019版施工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19
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理调价制度 2019版合同中对变更调价的规定比较简单。关于变更调价制度,FIDIC条款规定在12.3 款[估价]和第13条[变更和调整]中,2019版合同第10条【变更】、第11条【价格调整】借鉴 和吸收了其中的大部分规定。关于2019版合同借鉴和吸收FIDIC条款中的情势变更调价制度, 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 1、2019版合同借鉴和吸收了FIDIC条款12.3款[估价]中的有关内容,在10.4.1项【变更 估价原则】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 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 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 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 作的单价。”其中第(3)项规定显然可以有效防止和解决投标人不平衡报价问题。
7
专题二
新版施工合同的有关法律基础
8
目录
Contents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性质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价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分配 第四部分 示范文本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并促进交易 习惯的形成,有效指导工程实践
9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由承揽合同发展而来,其法 律的特征应当符合《合同法》第16章建设工程合同以及第15章承揽合同的有关 规定。
其次,强调公平分担风险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本质要求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 必须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担,才能为建设工程活动提供正常发展的保障。
第三,兼顾合同管理效率原则,强调建设工程相关活动的程序性。为了避免在交易过程 中出现纷争,应当对交易过程中的重பைடு நூலகம்事项进行程序规范,减少双方当事人摩擦、避免粗 放管理。
18
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双向担保制度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019版合同在双方互为担保制度上明确规定“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 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与FIDIC条款相比,更有利于维护承包人的权益,可以 更好地平衡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12
四、示范文本应当符合中国国情,并促进交易习惯的形成,有效推进工程实践
合同的根本目的并非为了仲裁或诉讼,一个高质量的合同应当能够切实反映当事人的真 实意思,且当事人愿意自觉的使用合同以约束交易行为。从这个意义上看,2019版施工合 同范本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领域的现状,并试图通过其条文安排,解决以往工程合同中的 顽症,并成为一定的交易习惯,引导施工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走向合法、公平与高效。
20
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理调价制度 2、FIDIC条款13.8款[费用变化引起的调整]中规定了合同价款因劳务、货物以及其他投 入工程的费用的涨落而调整及具体调整方式,2019版合同则在第11条规定了“市场价格波 动引起的调整”(11.1款)和“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1.2款)。其中11.1款规定了因人 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调整合同价格及具体调整方式(采 用价格指数、造价信息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调整价格差额),该款规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 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 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 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 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 价格的依据。
规范和权益平衡 第五部分 加强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
合同的适用性
17
一、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2019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以下 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双向担保制度 2019版合同中虽然规定了发承包双方的履约担保,但实践中基本上均是发包人要 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基本上不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为从根本上解决国 内普遍存在的拖欠工程款问题,新版合同吸收了FIDIC条款的承发包双方互为担保制 度, 即第2条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和第3条的承包人履约担保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通常为出资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不要求发包人是专业 机构或专业人员,除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外,法律通常也未对建设单位主体提出特别的资质 要求;而承包人作为专业机构,主要依靠其技术完成工程承揽业务,当然应当承担法定和 约定的施工责任,但是对于因市场风险变化引起的法律和合同后果,应按照市场经济的游 戏规则承担有限风险。
四、先进性原则。与国内外其他主流标准合同文本相衔接,增设新的合同管理制 度。
15
专题四
新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
16
目录
Contents
第一部分 增加了九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调整完善了合同结构体系
第三部分 完善了合同价格类型,增加了暂估价规定 第四部分 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
专题四 新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 专题五 重点条文释义
3
专题一
2019版施工合同修订的背景
4
目录
Contents
第一部分 201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
第二部分 2019版施工合同结构和内容与建筑市场 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5
一、201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适应
201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至今已有近14年,期间出台了大量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 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 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等规定、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 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此外,国家还出台和修订了与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 如《合同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劳动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等。 2019版施工合同内容与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以及合同风险控 制等方面,尤其对于解决施工合同中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显得乏力,比如招标发包的合同 效力、转包挂靠、暂估价项目的管理、工程变更、迟延结算和支付、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与移交、缺陷责任、质量保证金返还、合同解除等问题。因此,对2019版施工合同进行修 订势在必然。
11
三、建设工程合同权利义务的分配
合同最重要的使命就是以实现合同目的为目标,通过条文安排完成对合同各方权利与义 务的合理安排。在201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起草过程中,在准确认定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体特性的基础上认真谨慎分配合同各方当事人的风险,并根据其合同属性将风险转化成权 利义务条文落实到具体的合同行为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