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唯物史观原理总体把握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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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唯物史观原理总体把握的几点认识
[摘要]唯物史观的中心问题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关系是它的基本前提,而社会形态理论则是它的逻辑结论。

社会历史发展动力原理既是唯物史观揭示、破解所谓“历史之迷”并得以创立的关键环节之一,又是唯物史观原理阐述的基本层面之一。

人、特别是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具有相对独立的重大意义。

这一整体框架安排的“潜在”逻辑思路,是以“人的活动”与“活动着的人”两大视域审视社会历史。

只看到了前者,就会得出“人学空场”的结论;只看到了后者,就会得出“社会无规律”的结论,因而必须坚持两者的统一。

总体把握唯物史观原理需要高度关注两个论点:其一,贯彻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物质“优先地位”的一般原则,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基础和中心线索;其二,坚持唯物史观主要原则和重要原则的内在统一。

[关键词]唯物史观;原理;总体把握
本文所谈的关于唯物史观原理总体把握的几点认识,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第三章的内容框架为“底本”的,因而主要是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师做些交流切磋,以就教于同仁。

教育教学是一种艺术,更是一门科学。

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而言,当前突出的任务依然是如何将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

我理解,这将波及三种体系的关系:被理解了的理论体系,依据教育教学规律呈现为一种教材体系;依据重点难点、详略安排、拓深拓展、理论联系实际等选择,以及方式方法、程式、环节、技巧等教案设计,将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

在这里,课本是一课之“本”,但谁仅照“本”宣科,谁就会将教育教学引向失败。

其中,如何以较好的理论视野、逻辑进路去把握好教材的基本内容,也许是一个关键环节。

本文就此谈一些认识和看法。

一、关于《原理》教材第三章内容的整体框架
《原理》第三章“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共有三节,主要阐述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

从大的方面看,有6个方面的基本原理。

即: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原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原理,社会形态发展一般规律原理,社会发展动力原理,人民群众和个人的历史作用原理。

就这一章“整体框架”的呈现方式而言,第一节“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涵盖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它们的基本关系是:中心问题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关系,是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的基本前提;而社会形态理论则是这一节的逻辑结论。

应当说,这一节的内容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阵地。

它提供了认识历史、把握现实的基本的解释原则和解释框架。

例如,党的十三大报告对中国现实社会的分析构架: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

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


从这里可以领悟到:其一,以生产力为历史基础分析社会现实,体现了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核心地位;其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其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阐述显示了社会形态理论的逻辑结论意义。

第二节主要阐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原理,包括: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特别是社会发展根本动力的理论,就其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既是唯物史观揭示、破解所谓“历史之谜”并得以创立的关键环节之一,又是唯物史观原理阐述的基本层面之一。

没有这一理论,就不能产生彻底的现代唯物主义;找不到或者找不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因,就无法发现历史运动的根基,就看不到社会发展的呈现方式,就会走向理论的歧途。

这在人类思想史上是有过经验教训的。

例如:
“早在马克思以前,18世纪的法国的唯物主义者、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和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都曾研究过人们的阶级关系、财产关系,特别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曾径直地宣称,财产关系是整个社会制度的基础,其重要性应当到产业发展的需要中去寻找,因为生产是任何社会联合的目的,政治——就是生产的科学。

但是,他们都没有成功。

从理论上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不能从生产的自身、特别是生产活动内部去寻找生产发展的原因,而诉诸生产活动之外的思想、政治、暴力等等,就会重新蹈入唯心史观的泥潭。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节虽然是阐述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原理,但是,并没有将社会发展“动力”问题完全集中到这里。

情形和原因有三个方面:其一,由于教材结构安排的原因,如第一章讲到的“意识的能动作用问题”,本章第三节讲的“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等等,都属于社会发展动力问题,但没有纳入这里。

其二,由于“理论沿革”等原因,目前教材中一些命题,讲社会发展动力的矛盾斗争性一面多些,这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矛盾的同一性这一方面,如和谐、统一、合作、团结,甚至妥协、缓和,等等,尚需要加强。

其三,社会历史发展还有它的精神动力方面。

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就现实而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动力是十分重要的;就先前历史的发展而言,精神动力也是不可或缺的。

就社会的未来发展而言,它的动力作用应当是以“几何级数递进”的,是越来越重要的。

就此,恩格斯有一段经典论述,精彩地说明了这一点:
“有一种看法,似乎人们的观点和看法创造他们的生活条件,而不是相反,
这种看法正被以往的全部历史所推翻,在历史上,结果往往与愿望不同的,而在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甚至大多数是相反的。

这种看法只有在比较遥远的将来才能在下述意义上实现,就是说:人们将会预先认识到由于关系的改变而引起社会状况……改变的必然性,并愿意实现这种改变,而不是无意识地被迫地这样认识和这样做。


在这里,并不是说精神动力本身是主要的生活发展动力,重要的是它也不可忽视。

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功能是多方面的,但为学生提供些精神动力,是不可或缺的。

因此,我对这一节讲授的建议是:其一,可着重讲解本节所阐述的这些动力理论,但不要将其说成是完整的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其二,扼要地交代在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中,还包括上述谈到的其他几个方面。

这样应当较为稳妥。

第三节主要阐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个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观点。

它也可叫做第二节的第六个“目”,因为它同样也是讲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但是,人、特别是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具有相对独立的重大意义。

为什么?因为:人的问题是把握唯物史观的又一基本线索。

这一点,马克思有诸多的经典论断。

比如: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

……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究无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

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对于“现实的、世俗的历史”而言,只要“把人们当成他们本身历史的剧中的人物和剧作者”,就是“真正的出发点”,等等。

就马克思制定唯物史观时面临的理论背景看,一是自18世纪以来,人的问题一直是欧洲理论界讨论的中心问题之一;二是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必须对人本主义哲学的主要之点作出评价;三是既然确认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那么就必须对实践的主体、载体——人及其历史活动——作出说明。

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不能不对人及其历史作用的问题给出自己的理解。

甚至可以说,不解决这个问题,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形成是不可能的。

因此,1893年恩格斯回忆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首先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其次是《共产党宣言》1892年柏林新版的序言和《揭露共产党人案》的序言。

而那里的相关部分,论述的就是实践和人。

二、《原理》第三章整体框架安排的“潜在”逻辑思路
如果从现实的人及人的活动出发,反观这一章的整体布局和内在关系,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以下“潜在”的逻辑思路。

在第一节中,(1)以解决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为前提,即阐述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互关系原理,实质就是从人的历史活动、主要是从人的生产活动出发和导入。

因为正确解决历史观基本问题就蕴涵着这一
出发点,即从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出发,亦即从生产活动中的人出发。

人的现实活动即人本身。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这种生产方式”“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话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

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

”所以,抽象空洞的“社会存在”是不存在的。

(2)进而,解析人的活动的各个基本规定性及其关系,即两对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

以往讲授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常常给人一种错觉,似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离脱开人的活动而在某个地方存在着,“不食人间烟火”。

不是的。

作为现实运动,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分工、利益等规定性只有在人的实际活动中才是一种本真的存在,才是有意义的,因此,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原本就在人的活动之内,而不能处于人的活动之外。

(3)而后,将人的活动具体地联结整合为“社会类型”的运动过程,这即是社会形态理论。

人是社会的、历史的。

人总是在一定“社会类型”下活动,比如在封建社会活动,在资本主义社会活动,等等;反过来讲,“社会类型”就是由于人的各种各样的活动构筑而成的,这即是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既是标示一定社会性质、又是包摄一切生活要素的整体性概念。

社会历史发展,就是社会形态的发展,说到底,“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很显然,这同时就说明,人的活动是社会性的,无论是群体的,还是个人的,他们的活动充满了社会内容,绝对孤立的个人活动是不存在的。

第二节从社会发展动力的视角,力图揭示人的活动的各种“组合”形式及其在社会运动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人的基本活动联结在一起发生作用的;阶级及阶级斗争不过是利益根本对立的不同人类群体的矛盾斗争及其组合方式;革命、改革和科学技术等,都是人的活动某个方面的“组合”方式,并在社会整体发展中以各自的形式发挥作用的。

比如,改革和革命,说到底都是解决不同人类群体相互关系问题的活动;科学技术本来就是人类脑、体分工的产物,实质上是反映人类智力活动的作用问题,等等。

但是,分析“人的活动”,或者真正搞清人的活动及其作用,归根到底要搞清“活动着的人”。

因为,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是以人的活动形式而发生、存在、发展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讲,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所以,唯物史观主张,人的活动与活动着的人这两个命题,实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与从现实的人的出发,是相辅相成的,是完全一致的。

这就要求,在分析了人的活动的各种规定性及其各种组合方式之后,必须分析认识“活动着的人”的各种规定性及其作用。

这样,就转入了社会主体的认识和阐述,也就是逻辑地转入了第三节“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的内容。

因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唯物史观始终是以“人的活动”与“活动着的人”两大视域审视社会历史的。

只看到了前者,忽视了后者,就会得出“人学空场”的结论;只看到了后者,忽视了前者,就会得出“社会无规律”的结论。

而两者的统一,集中体现在恩格斯的两个著名论断中:“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社会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

三、把握唯物史观理论构架需要高度关注的两个论点
1、在社会历史领域,无疑也要贯彻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物质“优先地位”的一般原则,但唯物史观最切近的基础是物质实践。

因此,要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基础和中心线索把握唯物史观。

马克思的“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或者叫物质的“优先地位”命题指的是什么?就是指在原初的终极的意义上,物质是本原的,意识现象是物质发展的产物。

列宁的解释是:虽然“物质与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但“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确有“绝对的意义”。

恩格斯更为深刻而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唯物主义”这个“用语”也只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的;“而自从历史也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后,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也在这里开辟出来了”,唯物史观应运而生,应当是“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的题中之义。

这些,无疑是说,物质的“优先地位”观念,既是唯物主义的第一块基石,又是唯物史观不可或缺的基本理论前提。

试图离开物质的先在性去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是没有根据的。

当然,唯物史观最切近的基础是物质实践。

因为:社会历史的本质形态是人类实践活动;人类实践是社会历史观的研究对象;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原理都是人类实践活动的逻辑展开。

例如:社会存在实质上是人类实践的凝结状态。

每一代人所遇到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即是前人实践活动的结果。

再如,社会基本矛盾所波及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实际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四个方面的规定性。

人类的具体实践本身是综合性的。

即如恩格斯所说,是种种规定的综合。

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几个方面,其实质是理论思维抽象的结果。

就现实的人类活动而言,物质生产本身就是一种整体性的实践存在,从来没有什么离开生产关系的生产力,反之亦然:它是“社会生产”,是“人”在进行生产,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它也总是与政治上层建筑、思想文化相联系。

不能设想一个具有经济、政治、文化各种特质于一身的人,到了物质生产领域就会变为一个纯粹的“经济”人。

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但资本家作为“人”,却不是纯粹的经济动物。

政治是什么?它在本质上只是经济运动及其内含的利益关系的“外壳”;思想文化的东西,实质是一定经济、政治的反映,从整体上说,它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元素。

又如,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实质是指它的实践作用。

因此,唯物史观的各范畴、原理,都是对人类实践活动的各个侧面及其内在关系的规定。

讲解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不能离开人类实践这一基础和中心线索。

2、坚持唯物史观主要原则和重要原则的内在统一。

恩格斯晚年通信中曾提出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他和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往往偏重了主要原则,而对于他所说的“重要原则”阐述不够。

在1890年9月21-22日恩格斯致布洛赫的信中,曾讲过这样一段话:“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

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相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

但是,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

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

在这方面,我是可以责备许多最新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而他们也的确造成过惊人的混乱”。

在1893年7月14日致梅林的信中,恩格斯又指出:“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大家都有同样的过错。

这就是说,我们大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以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而且必须这样做。

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方面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等等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


这两段话中引人注目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自己的理论世界观或反驳论敌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方面,“不得不强调”这种“主要原则”:而“忽略了”思想政治等“形式方面”或者“通常也强调得不够”,以至青年们出现了误解甚或“引起过惊人的混乱”;这种情况他们部分的“应当负责的”、“有同样的过错”。

应当说,恩格斯的这些“重要说明”,并不是“过谦”之词,而是深刻反映了伟大革命导师的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对人类思想史、对自己创立的理论世界观高度负责的崇高态度和高风亮节。

那么,什么是唯物史观的主要原则或主要原理?就是经济关系的决定论原则;什么是唯物史观的重要原则或重要原理?就是思想、政治等思想关系的能动论原则。

我以为,能否以及如何坚持两者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在具体的历史的实践中坚持两者的统一,历来是极为重要而又极其复杂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唯物史观的两大公式及其关系:一是“归根结蒂”性公式。

即:经济运动的“原始的”、“第一性”的“原因性”的决定作用;“最终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

二是“区间过程”性公式。

它的基本前提是“归根结蒂”性公式;它的理论侧重点是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它的理论指向是强调思想、政治等上层建筑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毫无疑问,唯物史观始终坚持两大公式的统一。

对此,恩格斯最典型的论断是:
“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但是,“相互作用的力量很不平等:其中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

“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

”他反问道:“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
为力的,那么我们何必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
恩格斯最典型的比喻是: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们并不是按照共同的意志,根据一个共同的计划,甚至不是在一个有明确界限的既定社会内来创造自己的历史。

他们的意志是相互交错的,正因为如此,在所有这样的社会里,都是那种以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占统治地位。

……我们所研究的领域越是远离经济,越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意识形态,我们就越是发现它在自己的发展中表现为偶然现象,它的曲线就越是曲折。

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觉,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


就是说,人们考察社会历史的时期越长、范围越广,就越是发现这种曲折实际是在“中轴线”的上下进行波动的。

有离开“轴线”的运动,就有一定力量将其在一定阶段上拉回到趋近“轴线”的运动,使历史在这种曲折运动中无限趋近于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从而实现其“最终”的“归根到底”的决定性作用。

总起来说,经济运动的“原始的”、“最终的”的决定作用,给社会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包括相互决定作用留下了广阔的幅度空间,因而它不是机械的、线性的;而在区间过程中,社会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包括相互决定作用又不是随意的、多元的,实质是服从“同一规律的”,即无限趋近于经济运动的历史必然性。

我认为,上述两个基本观点,即:以人类实践活动为基础和中心线索把握唯物史观、坚持唯物史观主要原则和重要原则的内在统一,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解释原则和根本理论立场。

这两个基本观点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其一,应当尽可能全面理解和讲授唯物史观理论。

其二,引证经典著作要“瞻前顾后”,以尽量避免断章取义。

其三,要将这两个基本观点,贯彻于唯物史观原理讲授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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