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会保险费核定工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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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核定工作
注意事项
一、2013年须填写两份表格:
1、工伤保险核定表(包含申报核定汇总表、社会保险登记表、月缴费基数核定表)
2、金保工程信息采集表(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
二、缴费工资及费率:
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1、正式在职职工(含三支一扶和就业援助)按2013年1月份应发工资数进行统计核定;费率0.5%。
2、农民工(临时工)工资按3083元进行核定;费率为1.0%。
3、核定人数不包含退休职工。
4、工资总额是所有职工年工资总和;缴费金额是工资总额乘以费率。
三、报送要求:
1、核定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社保局留存二份,核定单位留存一份。
2、工伤在社保局303室审表。
3、核定需同时报电子版一份。
4、送2013年1月份在职职工工资表一份。
5、时间要求:2013年3月25日前完成。
正宁县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