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万载县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07-10-31 12:14:39 信息来源:厅应急办访问次数:128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系统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引发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伤亡,需要紧急医疗救援的以下灾害性事件:
(一)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二)暴力或恐怖事件;
(三)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矿山、压力容器等)事件;
(四)各种建筑物倒塌和各类滑坡事件;
(五)核泄漏和核污染事件;
(六)各种重大交通事故;
(七)食物和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或职业性中毒事件;
(八)生物制品或化学物品或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
或持久性环境污染的事件;
(九)甲类传染病的发生或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十)突发和严重的医院内感染;
—1—
(十一)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的相关事件。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协调小组负责制订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对全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部署对生物、化学物品、饮用水、食品等监测工作,及时提出保护公众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全省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其工作职责
省卫生厅办公室
省卫生厅医政处
省卫生厅疾控处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
—2—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卫生厅基妇处
省卫生厅信息中心
省疾病控制中心
省卫生监督所
省血液中心
省人民医院
成员单位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应无条件接受协调小组的指挥,并安排专职值班人员,设立
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承担医疗卫生应急准备、医疗救护及对生物、化学物品、饮用水、食品等监测和防护工作,同时负责具体指导全省的重特大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小分队支援各地的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联络员应随时与协调小组保持
联系,及时传达协调小组的有关指令,并组织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
协调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的紧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成员由卫生厅办公
室主任牵头,医政处、疾控处、卫生监督处、中医药管理局、基妇处等处室领导组成。
(五)省、市、县三级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网络
从我省卫生经济情况及地理位置出发,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各市应建立相应的重特大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协调机构,其他各市可根据当地情况,结合实际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
三、预案启动程序
(一)120急救中心(分中心、站)、医院或卫生防疫防病机构获悉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救援
—3—
信息后,应在发出现场控制、急救指令和组织救治的同时,迅速报告领导或总值班,并将当前救援信息填写《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信息报告单》报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
(二)卫生行政部门获悉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救援信息后,应立即向医院、120急救中心(分中心、站)或卫生防疫防病机构发出急救或现场控制指令,同时,按照有关卫生信息报送要求,迅速报告协调小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了解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情况,尽快获取当前各类相关信息,为协调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四、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指挥程序
1.接到报告后,协调小组应立即作出反应,安排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设立临时办公地点和
专线电话,并公布专线电话号码,实行24小时现场指挥;
2.对各种突发事件,根据区域基本情况,随时调动跨区域人员及必需物资。
(二)应急反应程序
根据不同事件性质,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网络(详见第五部分“应急处理网络工作程序”)。
(三)报告程序
1.发生突发事件,所在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获悉重特大突发事件后,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
预案的,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急救网络、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卫生监督网络等)报告;
2.各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理成员单位,在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
3.各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随时向协调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及突变事
件,同时将伤、病员及其他事件情况详细统计,向协调小组报告;
—4—
4.卫生行政部门的书面报告应在12小时内完成及上报协调小组;
5.启动省应急处理预案时,协调小组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领导报告;
6.未经协调小组的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通报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四)处理结果及原因调查报告程序
1.各网络单位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收集事件发生的原因证据,在突发事件处理告一段落时,应立即作出原因分析报告;
2.因突发事件处理时,一时无法收集发生原因证据或难以确定事件发生原因时,可在处理结
束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尽快作出原因分析报告;
3.各网络单位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卫生
行政部门,并提出预防控制该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工作建议;
4.启动省应急预案处理重特大突发事件完毕后,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协调小组应向省政府及有
关领导作出书面报告。
五、应急处理网络工作程序
(一)急救网络工作程序
1.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医疗网络
各市要尽快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院前急救医疗中心或急救指挥中心,完善院前急救医疗
工作体系和院前急救医疗网络,确保院前急救服务通讯通畅。
2.组建医疗救护队
(1)各医疗机构必须成立至少以副院长为领导的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领导小组,并设立5—7人的常备急救队伍,在启动急救处理程序时,首先动用常备急救队伍;
—5—
(2)根据发生的重特大事件性质,组建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医疗救护队要以创伤外科为主,并根据不同事件性质及时调配相关专业卫技人员充实救护队,必要时调用预备队;
(3)救护队要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救护设备等个人防护物品和必备的生活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3.现场救护
(1)参加医疗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与其他医疗救护队(组)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对伤员进行分检、医疗救护和转运;
(2)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在脱险的同时进行将伤员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
(3)救护队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正确搬运,准备转至适宜的医院,并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部);
(4)救护人员要将经治伤员的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4.接诊医院的救治和伤员后送
(1)接诊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医院资源进行调整,尽最大可能满足抢救的需要,对接收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要有专人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包括伤员的数量、病情以及医院能承受的最大抢救能力,及时上报,便于统一安排抢救工作;
(2)超出接诊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接诊医院要写好病历,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就近或指定的后方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6—
5.伤员后送
(1)凡伤员需要后送的,由当地重特大突发事件协调机构视实际需要决定设伤员后送指挥部,负责伤员后送的指挥协调工作;
(2)伤员后送原则
①当地医疗机构有能力收治全部伤员的,由急救中心(分中心、站)或后送指挥部指定有关
单位后送到就近的医院;
②超出当地医疗机构救治能力的,根据伤员病情实际情况,向就近的省、市级医院或专科医
院分流;
③应向接纳后送伤员的医疗机构提供伤员现场救治的医疗文书;
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应在指挥小组的领导下,无条件收治后送伤员。
6.后续保障
(1)各采供血机构要保证急救队和急救医疗机构的抢救用血,发生困难时,应立即上报应
急处理协调小组或省血液管理中心,由省血液管理中心对全省血液供应统一调配使用,保证抢救用血;
(2)各医疗机构要对医院资源进行调配,尽最大可能满足抢救伤员的需要。
(二)疾病控制网络工作程序
1.应急体系的建立
(1)应急体系包括:
①监测、预测、预警、报告信息系统;
—7—
②全省实验室检测网络和实验室应急快诊系统;
③现场应急处理系统;
④应急指挥系统。
(2)组建省、市两级现场应急专业队伍。
2.监测、预测、预警、报告信息系统
(1)加强和完善现有的疫情监测与报告系统;同时组建医院哨点监测与医院实验室报告系统(每市地一所),对异常情况或特定疾病开展主动监测,提高监测系统的敏感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调查收集、建立完善应急相关的本底档案和应急监测的基本资料:
①省内应急相关疾病的动态分布状况;
②省内剧毒农药、杀虫剂的主要品种和使用情况;
③省内应急相关的人畜(禽)共患的疾病种类、流行情况和畜(禽、渔)养殖分布及种畜(禽、
渔)来源情况;
④省内应急相关的医学动昆等生物种群、自然疫源地分布及主要医学昆虫对杀虫剂的抗药性
情况;
⑤应急相关的主要传染病病原学分型、变异、耐药和我省人群免疫状况(含免疫预防情况);
⑥省内应急相关的自然、地理、生态环境和环境(海洋、河流、土壤、大气)、食品污染的动
态变化情况,大型基本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
⑦省内人口分布变化和城乡公共卫生设施现状;
⑧省内灾害发生的种类、分布,以及灾后主要疾病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省级和各市重大疫
情应急控制和救护能力状况。
—8—
(3)建立应急相关疾病及相关因素地理信息系统;建立疫情和中毒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建设疫情信息网。
3.实验室应急快诊和全省实验室应急检测网络
(1)配置疾病控制现场应急采样、现场检测和现场实验室快诊相关的设备与仪器:
①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P2实验室(平时与应急兼用),有条件时加配P3生物安全柜;鼠疫历史疫区县设置简易的P2实验室;
②建立地级市应急哨点(监测)医院的实验室诊断技术系统。
(2)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完善应急实验检测相关的配套设施:
①菌毒种、细胞库;
②毒物毒素标准品库;
③生物标本、血清基因库(包括历史本底血清、标准血清等);
④完善应急相关的P3实验室内部设备;
⑤建立完善分子生物实验室;
⑥建立感染动物实验室。
4.现场应急处理系统
(1)组建一支疾病预防控制现场应急专业队伍。
(2)现场应急装备:
①配备现场应急防护服,省配备全封闭带呼吸器的(防生物、气溶胶、毒气和具有防水耐温
质地的)防护服3套;防毒面罩、长统胶靴及一次性塑料防护服的组合装,省应急队配备10套,
市(地)5套;带护目镜或面罩的鼠疫双层棉织防护服,省、市应急队各配备15套;
—9—
②现场采样设备(含空气采样、节肢动物捕捉)、快诊设备箱,省、市应急队各一组(条件成
熟时省装备一辆现场全封闭快速采样检验车);
③现场消毒、杀虫、救治药械(有条件时省装备一台用于杀虫、消毒的车载式气溶胶发生器);
④现场交通通讯设备和调查工具(包括手提电脑、报话机、有条件时省级应急队装备带摄像、
全封闭现场指挥车一辆);
⑤现场临时隔离、检诊、救治、实验设施。
(三)卫生监督网络工作程序
1. 卫生监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1)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与协调系统;
(2)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与控制组织及队伍;
(3)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系统;
(4)重点场所与管理对象的安全防范与监督检查系统;
(5)突发事件实验室与技术支持系统;
(6)突发事件后勤保障支持系统。
2.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与协调
(1)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各市、县尽快建立处置与卫生监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
(2)明确突发事件的职能划分,建立跨区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机制。
3.突发事件监测、预警
—10—
(1)加强食物中毒暴发、急性职业中毒及其他与卫生监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
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用人单位、饮用水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中毒事件和污染事件的报
告管理,提高预监突发性健康相关事件的能力;
(2)加强食品、饮用水、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卫生监测与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控
制可能造成公众健康危害的污染来源;
(3)收集国内外、省外与卫生监督相关突发事件的信息,评估可能对我省产生的影响,以
适时采取监管措施并进行控制和防范;
(4)掌握我省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源及与卫生监督相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建立相应的信息
数据库,及时分析评估其可能的影响。
4.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响应、控制与保障
(1)建立与卫生监督相关突发事件的省、市、县三级处置事件的现场应急队伍;
(2)在协调小组的指挥下,省卫生监督所组建各个不同类型的卫生监督突发事件现场应急
组织,每组3—5人;
(3)配置与卫生监督相关突发事件现场应急设备,主要包括: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食品
理化快速检测箱、现场气体分析仪、放射性探测仪等;现场调查采样设备——调查所需器材、采样
工具包、空气采集器、水样采集设备等;现场个人防护用品—防毒面罩、防化服、一次性塑料服、
长统雨鞋等;现场通讯设备——移动电话、报话机、手提电脑等;应急交通工具;
(4)卫生监督现场应急组与各有关检验机构、专业控制机构、医疗服务机构间,按技术支
持与合作关系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卫生监督现场应急工作。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