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法》的若干思考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作者: 林榕[1]
作者机构: [1]中共三明市委党校,福建三明365000
出版物刊名: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页码: 27-30页
主题词: 宪法原则;市场经济原则;国际惯例原则;矿产资源法;产权制度
摘要: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为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顺利运行.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与认识的滞后性.随着宪法的修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诸多滞后现象凸显了出来.如今已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矿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矿产资源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尚未完全体现宪法原则,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与国际惯例有较大差距。
因此完善矿产资源法必须遵循宪法原则.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