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年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和《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改革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克服不同程度的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错误倾向;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完善体育评价制度,引导学校、学生、家庭和社会关注学校体育,对学校体育工作形成积极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以体育教学为核心的学校体育工作,更好的发挥体育在锻炼和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和能力,关注学生体质健康,培养与完善学生精神品质和人格的积极作用。
二、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杨志成
副组长:梁振义于金仓
成员:张凯赵煜代范广泽刘景田高岑
王准侯静周政
三、考试范围
南开区全体初中毕业生
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科目,设分值30分纳入升学考试成绩总分,考试形式与成绩由“体育平时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共三部分组成。
(一)“体育平时成绩”包括“体育课成绩”和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成绩”,设分值为10分。
1.“体育课成绩”是学生完成体育课程情况的综合评价,学校根据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共五个学期体育课考评成绩评定,每学期满分为1.5分,累计满分为7.5分。
学校依据《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的有关规定,严格考评办法,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评是根据学生出勤和掌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技能与技巧情况进行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中考成绩分别为1.5、1、0.5、0分。
2.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成绩”是学校依据学生在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共五个学期中参加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的表现情况记录。
每学期满分为0.5分,累计满分为2.5分。
参加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缺勤次数每学年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10;因病、事假缺勤次数每学年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3,计满分。
无故不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学生不予计分。
3.体育平时成绩由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及时按学期填写学生考试登记表。
学校应每学年核定登统一次,并在各班级上墙张榜公布无误后,计入学生个人学习成绩档案。
4.学校应杜绝不规范现象,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教师一
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保证体育平时成绩考评的公平、公开、准确。
(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设分值为8分。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是学校对七、八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的综合评价,每学年满分为4分,累计满分为8分。
2.学生达标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测数据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对应中考体育分值得分分别为4、3、2、1分。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应依据学校据实上传测试数据对应中考成绩的生成,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虚报、谎报或更改学生实际测试数据。
(三)“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设分值为12分。
1.根据学生参加一个必测项目和两个选测项目的实际成绩计分。
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三项,均按每项满分4分计算,累计满分为12分。
参加并完成各单项考试全程的学生最低按每项2分计算。
2.学生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每人为必测项目一个和选测项目两个,共三项。
(1)必测项目:
男生:1000米跑
女生:800米跑
(2)选测项目:考前2个月,由教育局在如下选测项目中
统一安排两项供学生选择。
男生: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引体向上
女生: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仰卧起坐
五、免考与补考
(一)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报市教委认定与审批。
长期免修和免试体育课的学生,应从初一入学时申请并逐级备案。
残疾学生满分为30分,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学生,按18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二)过于肥胖或患有不适于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的学生,可由学校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办理免试。
经教育局批准后,该项成绩按2分计算。
(三)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市教委、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竞赛中(不含棋牌和航模比赛),获个人、集体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免于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
体育获奖免试的鉴定,由教育局按各项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审核与汇总,报市教委体卫艺处核准。
(四)学生暂时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测试,应在统一测试当天申请办理补考。
并参加由市教委统一组织的一次性补考,办法与正常测试相同。
如仍未能参加补考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该生体育平时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之和记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成绩总分。
(五)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之前转入的外省市回户籍区县考生因无法评定平时体育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可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
必测项目分值12分,选测项目每项分值9分,按实测成绩计入升学总分。
(六)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2周岁(含2周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符合者,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
六、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考务工作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考务工作由市教委统一安排部署,区教育局协助组织实施。
(一)市教委统筹协调考务工作,检查场地、器材配备等情况,培训考务及器材操作人员,统一安排考场,并配备考务人员,对中考体育统一测试的组织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二)区教育局会同监察、保卫、医务救护等人员,做好封闭考场、纪律监督、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考场的正常秩序。
七、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工作程序
年底前修订下一年度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
案,并报市教委备案,同时启动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4月3日前,各校完成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填报《天津市初中生体育学业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2),体育获奖的学生填报《天津市初中毕业体育学业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审批表》(附件3),并上报区教育局体卫科,教育局于10日前市教委。
(二)4月13日前,各校核定完成学生的体育平时成绩、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核准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和免考、缓考学生名册,录入《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测试统计表》(附件4),并将相关信息报教育局体卫科。
(三)5月5日—15日期间为市教委确定的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时间段。
本区具体测试时间由教育局提前一个月确定,一般安排两天内完成。
(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汇集与公布。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结束后,由各学校填写《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1),进入学生档案。
并按《天津市初中毕业体育升学考试成绩花名册》(附件5)样式登统、录入计算机信息,并于5月23日前报教育局体卫科,教育局于30日前报市教委。
(五)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结束后,由市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将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升学总分,并采取与其他科目成绩相同公布方式一并向考生公布。
八、2009年过渡期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的计算
(一)2009年升学体育科目成绩满分计算公式
1.5+0.5+12=14分
“1.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0.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阳光体育成绩“12”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之前转入的外省市回户籍区县考生只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并按其实测数据核算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
分值核算办法为:2009年必测项目(一项)分值6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4分,累计满分为14分。
附件:1. 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成绩登记表
2.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免考申请表
3.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体育优秀生
免考审批表
4.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测试统计表
5.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成绩花名册
2009年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
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和《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改革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克服不同程度的存在重智育、轻体育的错误倾向;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完善体育评价制度,引导学校、学生、家庭和社会关注学校体育,对学校体育工作形成积极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以体育教学为核心的学校体育工作,更好的发挥体育在锻炼和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和能力,关注学生体质健康,培养与完善学生精神品质和人格的积极作用。
二、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杨志成
副组长:梁振义于金仓
成员:张凯赵煜代范广泽刘景田高岑
王准侯静周政
三、考试范围
南开区全体初中毕业生
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科目,设分值30分纳入升学考试成绩总分,考试形式与成绩由“体育平时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共三部分组成。
(一)“体育平时成绩”包括“体育课成绩”和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成绩”,设分值为10分。
1.“体育课成绩”是学生完成体育课程情况的综合评价,学校根据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共五个学期体育课考评成绩评定,每学期满分为1.5分,累计满分为7.5分。
学校依据《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的有关规定,严格考评办法,每学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评是根据学生出勤和掌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技能与技巧情况进行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中考成绩分别为1.5、1、0.5、0分。
2.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成绩”是学校依据学生在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共五个学期中参加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的表现情况记录。
每学期满分为0.5分,累计满分为2.5分。
参加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缺勤次数每学年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10;因病、事假缺勤次数每学年累计不超过应出勤次数的1/3,计满分。
无故不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学生不予计分。
3.体育平时成绩由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及时按学期填写学生考试登记表。
学校应每学年核定登统一次,并在各班级上墙张榜公布无误后,计入学生个人学习成绩档案。
4.学校应杜绝不规范现象,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教师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保证体育平时成绩考评的公平、公开、准确。
(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设分值为8分。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是学校对七、八年级学生每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的综合评价,每学年满分为4分,累计满分为8分。
2.学生达标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测数据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对应中考体育分值得分分别为4、3、2、1分。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应依据学校据实上传测试数据对应中考成绩的生成,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虚报、谎报或更改学生实际测试数据。
(三)“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设分值为12分。
1.根据学生参加一个必测项目和两个选测项目的实际成绩计分。
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三项,均按每项满分4分计算,累计满分为12分。
参加并完成各单项考试全程的学生最低按每项2分计算。
2.学生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每人为必测项目一个和选测项目两个,共三项。
(1)必测项目:
男生:1000米跑
女生:800米跑
(2)选测项目:考前2个月,由教育局在如下选测项目中统一安排两项供学生选择。
男生: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引体向上
女生:
第一项(三选一):50米跑、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第二项(二选一):掷实心球、仰卧起坐
五、免考与补考
(一)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报市教委认定与审批。
长期免修和免试体育课的学生,应从初一入学时申请并逐级备案。
残疾学生满分为30分,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学生,按18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二)过于肥胖或患有不适于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的学生,可由学校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办理免试。
经教育局批准后,该项成绩按2分计算。
(三)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市教委、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竞赛中(不含棋牌和航模比赛),获个人、集体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免于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
体育获奖免试的鉴定,由教育局按各项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审核与汇总,报市教委体卫艺处核准。
(四)学生暂时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测试,应在统一测试当天申请办理补考。
并参加由市教委统一组织的一次性补考,办法与正常测试相同。
如仍未能参加补考
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该生体育平时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之和记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成绩总分。
(五)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之前转入的外省市回户籍区县考生因无法评定平时体育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可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
必测项目分值12分,选测项目每项分值9分,按实测成绩计入升学总分。
(六)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2周岁(含2周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符合者,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
六、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考务工作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的考务工作由市教委统一安排部署,区教育局协助组织实施。
(一)市教委统筹协调考务工作,检查场地、器材配备等情况,培训考务及器材操作人员,统一安排考场,并配备考务人员,对中考体育统一测试的组织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二)区教育局会同监察、保卫、医务救护等人员,做好封闭考场、纪律监督、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考场的正常秩序。
七、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工作程序
年底前修订下一年度南开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并报市教委备案,同时启动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4月3日前,各校完成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填报《天津市初中
生体育学业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2),体育获奖的学生填报《天津市初中毕业体育学业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审批表》(附件3),并上报区教育局体卫科,教育局于10日前市教委。
(二)4月13日前,各校核定完成学生的体育平时成绩、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核准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和免考、缓考学生名册,录入《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测试统计表》(附件4),并将相关信息报教育局体卫科。
(三)5月5日—15日期间为市教委确定的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时间段。
本区具体测试时间由教育局提前一个月确定,一般安排两天内完成。
(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汇集与公布。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结束后,由各学校填写《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1),进入学生档案。
并按《天津市初中毕业体育升学考试成绩花名册》(附件5)样式登统、录入计算机信息,并于5月23日前报教育局体卫科,教育局于30日前报市教委。
(五)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结束后,由市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将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升学总分,并采取与其他科目成绩相同公布方式一并向考生公布。
八、2009年过渡期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的计算(一)2009年升学体育科目成绩满分计算公式
1.5+0.5+12=14分
“1.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0.5”为九年级第一学期
阳光体育成绩“12”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之前转入的外省市回户籍区县考生只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并按其实测数据核算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
分值核算办法为:2009年必测项目(一项)分值6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4分,累计满分为14分。
附件:1. 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成绩登记表
2.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免考申请表
3.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
审批表
4.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测试统计表
5.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成绩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