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集释吴则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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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饗晏子進橘置削晏子不剖而食第十一〔一〕
景公使晏子于楚〔二〕,楚王進橘,置削,晏子不剖而並食之。
〔三〕楚王曰:「當去剖〔四〕。
」晏子對曰:「臣聞之,賜人主之前者〔五〕,瓜桃不削,橘柚不剖。
今者萬乘無教令〔六〕,臣故不敢剖;不然〔七〕,臣非不知也。
」〔一〕則虞案:吳勉學本誤連上章。
〔二〕則虞案:說苑「于」上多一「使」字。
御覽、合璧事類皆引作「晏子使楚」。
惟事類賦注二十七作「侍楚」。
〔三〕孫星衍云:「『並』,說苑作『并』。
」◎則虞案:說苑、御覽七百七十九同。
惟御覽無「之」字。
又九百六十六、事類賦注二十七作「并食不剖」。
合璧事類別集四十六作「并食不割」。
〔四〕孫星衍云:「說苑句上有『橘』字。
」◎黃以周云:「元刻與說苑同。
」◎則虞案:說苑、御覽九百六十七、合璧事類引作「橘當去剖」,事類賦注作「橘當剖」,御覽七百七十九引作「橘未剖」。
〔五〕則虞案:事類賦注無「之」字。
御覽七百七十九引無「前」字。
〔六〕則虞案:元本、活字本、嘉靖本「令」俱誤作「今」。
〔七〕孫星衍云:「說苑脫『不』字。
」◎則虞案:御覽七百七十九、九百六十六兩引皆無「不然」二字。
合璧事類別集四十六約用此文,亦無此二字。
事類賦注無「臣」「不然」三字。
晏子布衣棧車而朝陳桓子侍景公飲酒請浮之第十二〔一〕
景公飲酒,田桓子侍〔二〕,望見晏子,而復于公曰:「請浮晏子〔三〕。
」公曰:「何故也?」無宇對曰:「晏子衣緇布之衣,麋鹿之裘〔四〕,棧軫之車〔五〕,而駕駑馬以朝〔六〕,是隱君之賜也。
」公曰:「諾〔七〕。
」晏子坐,酌者奉觴進之,曰:「君命浮子〔八〕。
」晏子曰:「何故也?」田桓子曰:「君賜之卿位以尊其身,寵之百萬以富其家,群臣其爵莫尊于子〔九〕,祿莫重于子〔一十〕。
今子衣緇布之衣,麋鹿之裘,棧軫之車,而駕駑馬以朝,是則隱君之賜也〔一一〕。
故浮子。
」晏子避席曰:「請飲而後辭乎,其辭而後飲乎?」公曰:「辭然後飲。
」晏子曰:「君之賜卿位以尊其身〔一二〕,嬰非敢為顯受也〔一三〕,為行君令也;寵以百萬以富其家〔一四〕,嬰非敢為富受也,為通君賜也。
臣聞古之賢臣〔一五〕,有受厚賜〔一六〕而不顧其國族〔一七〕,則過之;臨事守職,不勝其任,則過之。
君之內隸,臣之父兄,若有離散,在于野鄙〔一八〕,此臣之罪也。
君之外隸〔一九〕,臣之所職,若有播亡,在于四方〔二十〕,此臣之罪也。
兵革之不完,戰車之不修〔二一〕,此臣之罪也。
若夫弊車駑馬以朝,意者非臣之罪乎〔二二〕?且臣以君之賜,父之黨無不乘車者〔二三〕,母之黨無不足于衣食者,妻之黨無凍餒者,國之閒士待臣而後舉火者數百家〔二四〕。
如此者,為彰君賜乎〔二五〕,為隱君賜乎?」公曰:「善!為我浮無宇也〔二六〕。
」
〔一〕則虞案:「陳」,吳刻作「田」,元刻本、活字本誤「曰」。
〔二〕孫星衍云:「說苑『田』作『陳』。
」
〔三〕孫星衍云:「高誘注淮南:『浮,猶罰也。
』」◎則虞案:見道應訓。
『浮』、『罰』一聲之轉。
〔四〕孫星衍云:「玉藻:『麋裘,青豻褎,卿大夫之服。
』」
〔五〕孫星衍云:「考工記『棧車欲弇』,鄭氏注:『士乘棧車。
』說文:『棧,棚也,竹木之車曰棧。
』玉篇:『仕板切。
』考工記『車軫四尺』,鄭氏注:『軫,輿後橫木。
』」◎劉師培校補云:「列子力命篇『稜車』,釋文云:『當作「棧」,晏子春秋及諸書皆作「棧車」。
』」
〔六〕孫星衍云:「御覽作『晏子衣緇布之衣而赬裏,棧軫之車而牝馬以朝』,與今本大異,不知何故。
麋裘,本卿大夫之服,『駑』字又篆文所無,疑後人竟改『赬裏』『牝馬』為之。
」◎則虞案:見御覽七百七十三引。
下又有「子思子云:『終年為車,無一尺之軨,則不可以馳』」數語,今本亦無。
〔七〕則虞案:說苑無此三字。
〔八〕孫星衍云:「禮記投壺『若是者浮』,鄭氏注:『晏子春秋曰:「酌者奉觴而進曰:『君令浮晏子。
』」時以罰梁丘據。
「浮」或作「匏」,或作「符」。
』按此書乃浮無宇,與鄭氏所引不同。
疑尚有重出之章,為後人刪去。
」◎則虞案:凌本「子」誤「于」。
〔九〕蘇輿云:「音義作『之爵』,今本作『其爵』,據說苑改。
」◎于省吾云:「孫改非是。
其,猶之也,詳經傳釋詞。
召白虎〈毁,中“工改人”〉『對揚朕宗君其休』,其,亦之也。
」
〔一十〕盧文弨云:「『重』,說苑作『厚』。
」
〔一一〕孫星衍云:「『是則』,說苑作『則是』。
」
〔一二〕盧文弨云:「『之賜』當乙,從上文。
」◎王念孫云:「案『之賜』當作『賜之』,下『寵以』當作『寵之』,與上文文同一例。
如今本則文義參差矣。
說苑臣術篇正作『賜之』『寵之』。
」◎蘇輿云:「音義『尊』作『顯』,云今本作『尊』,據說苑改,以下云『非敢為顯受』知之。
」◎則虞案:南宋本說苑臣
術篇「賜」下無「之」字,指海本改作「賜之」,「尊」改為「顯」。
〔一三〕則虞案:說苑「非」作「不」,下同。
〔一四〕盧文弨云:「『以』,說苑作『之』,同上文。
」◎則虞案:指海本改作「寵之」。
〔一五〕孫星衍云:「今本作『君』,據說苑改。
」◎盧文弨云:「舊本『君』字並不誤。
下云『則過之』,乃君過其臣也,但此下當補一『臣』字。
」◎蘇輿云:「盧說是。
『臣』直是誤字。
」◎則虞案:凌本作「君」。
〔一六〕則虞案:指海本上補「臣」字。
〔一七〕孫星衍云:「『國』今本作『困』,據說苑改。
」◎盧文弨云:「案『困』字似亦可通。
」◎劉師培校補云:「『困』當作『囷』,猶圈族也。
」◎則虞案:「國」疑本作「邦」,漢人避諱改為「國」,後訛為「困」。
「邦族」者,鄰里鄉黨之謂也。
論語雍也:「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
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是可證。
〔一八〕則虞案:說苑「鄙」下有「者」字。
〔一九〕孫星衍云:「今本『外』作『內』,據說苑改。
」◎則虞案:南宋本說苑作「外」,凌本作「內」。
〔二十〕孫星衍云:「今本『亡』作『之』,據說苑改。
」◎則虞案:南宋本說苑作「在四方者」,繹史亦作「播亡」。
〔二一〕則虞案:說苑無二「之」字。
〔二二〕孫星衍云:「『意』,說苑作『主』,誤。
」◎則虞案:說苑「獘」作「敝」,「乎」作「也」。
〔二三〕則虞案:說苑「父」上有「臣」字。
〔二四〕孫星衍云:「說苑作『簡士』。
」
〔二五〕則虞案:說苑此兩句互倒。
〔二六〕則虞案:說苑「無宇」作「桓子」。
田無宇請求四方之學士晏子謂君子難得第十三〔一〕
田桓子見晏子獨立于牆陰,曰:「子何為獨立而不憂?何不求四鄉之學士可者而與坐〔二〕?」晏子曰:「共立似君子,出言而非也。
嬰惡得學士之可者而與之坐?且君子之難得也,若美山然〔三〕,名山既多矣,松柏既茂矣〔四〕,望之相相然〔五〕,盡目力不知厭〔六〕。
而世有所美焉,固欲登彼相相之上,仡仡然不知厭〔七〕。
小人者與此異,若部婁之未登〔八〕,善,登之無蹊,維有楚棘而已;遠望無見也,俛就則傷嬰,惡能無獨立焉〔九〕?且人何憂,靜處遠慮,見歲若月〔一十〕,學問不厭,不知老之將至,安用從酒〔一一〕!」田桓子曰:「何謂從酒?」晏子曰:「無客而飲,謂之從酒。
今若子者,晝夜守尊,謂之從酒也。
」
〔一〕則虞案:楊本無此章。
〔二〕黃以周云:「標題『鄉』作『方』。
」
〔三〕孫星衍云:「『美』,藝文類聚作『華』。
」◎則虞案:見類聚七,又御覽三十九、記纂淵海六十五引同。
〔四〕則虞案:類聚、御覽、記纂淵海俱作「松柏既多矣」,無上一句。
〔五〕長孫元齡云:「『相』當作『柤』,說文:『柤,木閑也。
』」◎則虞案:
非是。
見下王說。
〔六〕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君子若華山然,松柏既多矣,望之盡日不知厭』。
」◎王念孫云:「案『相相』二字,于義無取。
『相』當為『(圖)』(音忽),說文:『(圖),高貌,從「木」、「(圖)」(音忽)聲。
」故山高貌亦謂之『(圖)』。
『(圖)』與『相』字相似,世人多見『相』,少見『(圖)』,故『(圖)』誤為『相』。
此言『望之相相然』,下言『登彼相相之上』,則『相』為『(圖)』之誤明矣。
」◎則虞案:御覽、記纂淵海引作「望之自不知厭」。
〔七〕孫星衍云:「說文:『仡,勇壯也。
』周書曰:『仡仡勇夫。
』」◎蘇輿云:「『仡』與『劼』同義。
『仡』、『劼』一聲之轉。
小爾雅:『劼,勤也。
』廣韻:『劼,用力也。
』玉篇引倉頡篇云:『虞,仡仡也。
』『虞』與『劼』亦同音字。
此云『仡仡』,言其用力勤之意耳,謂用力登其上也。
孫引說文為訓,似稍隔。
」
〔八〕孫星衍云:「說文:『附婁,小土山也。
』春秋傳曰:『附婁無松柏。
』『部』與『附』聲相近。
」◎蘇時學云:「部婁,即培塿。
」◎蘇輿云:「言其未登之時則善也,『善』字當另為句。
」◎則虞案:凌本「善」字從下句讀。
〔九〕黃以周云:「『嬰』,元刻作『要』。
『要』古『腰』字,屬上為句。
」◎則虞案:各本作「傷嬰」,吳本作「傷要」。
〔一十〕孫星衍云:「言惜歲易過如月也。
」
〔一一〕蘇時學云:「『從』,猶『從獸無厭』之『從』。
」
田無宇勝欒氏高氏欲分其家晏子使致之公第十四
欒氏、高氏〔一〕欲逐田氏、鮑氏〔二〕,田氏、鮑氏先知而遂攻之。
高彊曰:「先得君,田、鮑安往〔三〕?」遂攻虎門〔四〕。
二家召晏子,晏子無所從也〔五〕。
從者曰:「何為不助田、鮑?」晏子曰:「何善焉,其助之也〔六〕。
」「何為不助欒、高?」曰:「庸愈于彼乎〔七〕?」門開,公召而入〔八〕。
欒、高不勝而出,田桓子欲分其家,以告晏子〔九〕,晏子曰:「不可!君不能飭法,而群臣專制,亂之本也。
今又欲分其家,利其貨,是非制也。
子必致之公〔一十〕。
且嬰聞之,廉者,政之本也〔一一〕;讓者,德之主也。
欒、高不讓,以至此禍,可毋慎乎!廉之謂公正,讓之謂保德,凡有血氣者,皆有爭心,怨利生孽〔一二〕,維義可以為長存〔一三〕。
且分爭者不勝其禍,辭讓者不失其福,子必勿取〔一四〕。
」桓子曰:「善。
」盡致之公,而請老于劇〔一五〕。
〔一〕孫星衍云:「欒施字子旗,高彊字子良。
」
〔二〕孫星衍云:「田無宇,諡桓子;鮑國諡文子。
」◎蘇輿云:「『逐』舊刻誤『遂』,今從浙刻正。
」
〔三〕則虞案:事見左昭十年傳。
左傳「君」作「公」,「田」作「陳」。
〔四〕孫星衍云:「杜預注左傳:『公門。
』」◎則虞案:左傳「攻」作「伐」,下有「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門之外」句,元刻本、活字本、嘉靖本「攻」字缺,空一格。
景元鈔本亦空,顧廣圻先加「伐」字,後又改「攻」字。
〔五〕則虞案:左傳作「四族召之無所往」,四族者,欒、高、陳、鮑,與此異。
下分言陳、鮑、欒、高,是作「四」者是也。
〔六〕則虞案:左傳作「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
』」〔七〕則虞案:左傳作「『助欒、高乎?』曰:『庸愈乎。
』」下又有「『然則歸乎?』曰:『君伐焉歸』」兩句。
〔八〕則虞案:左傳作「公召之而後入」。
〔九〕則虞案:左傳作「公卜,使王黑以靈姑〈釒平〉率,吉,請斷三尺焉而用之。
五日庚辰,戰于稷,欒、高敗,又敗諸莊,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欒施、高彊來奔,陳、鮑分其室」。
原委始明,晏子文約也。
〔一十〕則虞案:左傳作「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
〔一一〕孫星衍云:「『廉』,今本作『禁』,非。
」◎則虞案:各本皆作「禁」。
〔一二〕孫星衍云:「左傳『怨』作『蘊』,杜預注:『蘊,畜也;孽,妖害也。
』『蘊』與『怨』聲相近。
然據此文『凡有血氣者皆有爭心』,則當竟作『怨利』,直是『怨惡』之『怨』。
左氏取此書,改其文,顯然可見。
」◎王念孫云:「案孫說非也。
爭利而相怨,可謂之怨人,不可謂之怨利,若以怨為怨惡,則『怨利』二字義不可通矣。
左傳作『蘊利』,本字也。
此作『怨利』,借字也(大戴記四代篇『委利生孽』,『委』,亦『蘊』也。
『蘊』、『怨』、『委』一聲之轉)。
前諫上篇『外無怨治,內無亂行』,言君勤于政則外無蘊積之治,內無昏亂之行也。
是晏子書固以『怨』為『蘊』矣。
荀子哀公篇『富有天下而無怨財』,楊倞曰:『怨,讀為蘊。
』言雖富有天下而無蘊畜私財也。
彼言『怨財』,猶此言『怨利』,乃淵如皆不之省,而必以『怨』為『怨惡』,蓋淵如之意,必欲謂晏子春秋在左傳之前,凡左傳之文與晏子不同者,皆是左氏誤改晏子,故必訓『怨』為『怨惡』,以異于左氏,而不知其說之不可通也。
其音義中多有此論,皆不足深辨。
」◎劉師培校補云:「左傳釋文本作『蘊利』,說文引
同,此用假字。
」
〔一三〕王念孫云:「案當作『維義為可以長存』,今本『為』字在『可以』下,則文義不順。
」◎則虞案:指海本從王校改。
〔一四〕則虞案:左傳作「讓,德之主也。
讓之謂懿德,凡有血氣,皆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
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
〔一五〕孫星衍云:「左傳作『莒』,與『劇』不同。
括地志:『故劇城在青州壽光縣南三十一里,故紀國。
密州莒縣,故莒子國。
』」
子尾疑晏子不受慶氏之邑晏子謂足欲則亡第十五
慶氏亡〔一〕,分其邑,與晏子邶殿〔二〕,其鄙六十〔三〕,晏子勿受。
子尾曰:「富者,人之所欲也,何獨弗欲〔四〕?」晏子對曰:「慶氏之邑足欲,故亡。
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迺足欲;足欲,亡無日矣〔五〕。
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惡富也,恐失富也。
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制度,使無遷也〔六〕。
夫生厚而用利〔七〕,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慢〔八〕,謂之幅利,利過則為敗〔九〕,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一十〕。
」〔一〕孫星衍云:「問上第二章末云『及慶氏亡』,語意未了,疑接此章,後人割裂之。
」◎則虞案:孫說是。
說詳問上。
左傳襄二十八年傳:「崔氏之亂,喪群公子,故公鉏在魯,叔孫還在燕,賈在句瀆之丘,及慶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
」
〔二〕孫星衍云:「杜預春秋釋例缺。
」黃以周云「元刻作『〈比阝〉殿』。
」〔三〕則虞案:杜注:「邶殿,齊別都,以邶邊鄙六十邑與晏嬰。
」元刻本「六十」字誤并為「卒」字。
綿眇閣本、吳勉學諸本已改。
〔四〕王念孫云:「初學記人部中引晏子本作『慶氏亡,分其邑與晏子,晏子不受。
人問曰:「富者人所欲也,何獨不受?」』今本『邶殿』云云,及『子尾』二字,皆後人以左傳改之。
其標題內之『子尾』及『足欲則亡』四字,亦後人所改。
」
〔五〕則虞案:元刻本「日矣」二字互倒。
〔六〕則虞案:白帖八引無「也」字。
〔七〕孫星衍云:「左傳作『夫民生厚』,是。
」◎王念孫云:「今本脫『民』字。
」
〔八〕孫星衍云:「左傳作『嫚』。
」
〔九〕則虞案:左傳不重「利」字。
〔一十〕孫星衍云:「沈啟南本有注云:『或作晏子對曰:「先人有言曰:『無功之賞,不義之富,禍之媒也。
』夫離治(闕)求富,禍也,慶氏知而不行,是以失之,我非惡富也。
諺云:『前車覆,後車戒。
』吾恐失富,不敢受之也。
」』」◎盧文弨云:「此段在『何獨弗欲』下,是晏子本文。
文選六代論、五等論兩注並引諺曰『前車覆,後車戒也』,可知唐時本如是。
後人輒以左傳『慶氏之邑足欲』以下竄易之,元刻不知此為本文,而但注于『所謂幅也』之下,云『或作云云』,沈啟南本亦同。
然猶幸有此注,今得攷而復之,進為大字,而以左氏之文作注,庶乎不失其舊。
」◎王念孫:「案盧改是也。
西征賦注、歎逝賦注、運命論注、劍閣銘注並引晏子『前車覆,後車戒』。
合之六代、五等諸侯
二論注,凡六引。
」◎則虞案:指海本以正文為注,而以注文為正文,作:「慶氏亡,分其邑與晏子,晏子不受。
人問曰:『富者,人所欲也,何獨不受?』晏子對曰:『先人有言曰:「無功之賞,不義之富,禍之媒也。
」夫離治求富,禍也,慶氏知而不行,是以失之,我非惡富也。
諺云:「前車覆,後車戒。
」吾恐失富,不敢受之也。
』」
景公祿晏子平陰與槁邑晏子願行三言以辭第十六
景公祿晏子以平陰與槁邑〔一〕,反市者十一社。
晏子辭曰:「吾君好治宮室,民之力弊矣;又好盤遊翫好,以飭女子〔二〕,民之財竭矣;又好興師,民之死近矣。
弊其力,竭其財,近其死,下之疾其上甚矣!此嬰之所為不敢受也。
」公曰:「是則可矣。
雖然,君子獨不欲富與貴乎?」晏子曰:「嬰聞為人臣者,先君後身〔三〕;安國而度家〔四〕,宗君而處身〔五〕,曷為獨不欲富與貴也〔六〕!」公曰:「然則曷以祿夫子?」晏子對曰:「君商漁鹽〔七〕,關市譏而不征;耕者十取一焉;弛刑罰──若死者刑,若刑者罰,若罰者免。
若此三言者,嬰之祿,君之利也。
」公曰:「此三言者,寡人無事焉,請以從夫子。
」公既行若三言,使人問大國,大國之君曰:「齊安矣。
」使人問小國,小國之君曰〔八〕:「齊不加我矣〔九〕。
」
〔一〕孫星衍云:「左傳襄十八年『諸侯伐齊,齊侯禦諸平陰』,杜預注:『平陰城在濟北盧縣東北。
』地理志有橐縣,屬山陽郡。
疑『槁』當為『橐』。
郡國志:『高平侯國,故橐,章帝更名。
』」◎洪頤烜云:「齊地不得至山陽郡,
『槁』疑『棠』字之誤。
左傳『晏弱圍棠』,杜注:『棠,萊邑也。
北海即墨縣有棠鄉。
』史記晏嬰列傳:『萊之夷維人也。
』其地相近。
」◎于省吾云:「按〈广驫〉羌鐘『平陰作平〈阝金〉』,『〈阝金〉』古『陰』字。
」
〔二〕孫星衍云:「說文:『翫,習厭也。
』『飭』與『飾』通。
」
〔三〕劉師培校補云:「此上疑有『先國後家』四字。
」
〔四〕孫星衍云:「『度』,讀如『剫』。
」王念孫云:「案『剫家』二字,義不可通。
(說文:『剫,判也。
』爾雅:『木謂之剫。
』郭引左傳:『山有木,工則剫之。
』)予謂『度』讀為『宅』(『宅』、『度』古字通,說見問上篇『度其義』下)。
爾雅:『宅,居也。
』大雅綿傳曰:『度,居也。
』文王有聲篇『宅是鎬京』,坊記『宅』作『度』。
『安邦而度家,宗君而處身』,『度』亦『處』也,『處』亦『居』也。
」
〔五〕孫星衍云:「『宗』,尊也。
左傳『伯宗』,史記作『伯尊』。
」◎于鬯云:「『宗』,讀為『崇』。
」
〔六〕則虞案:元刻本「富」字空一格,活字本「富」字後增。
〔七〕孫星衍云:「『商』同『〈商,中“口改貝〉』,說文:『行賈也。
』」◎劉師培校補云:「『商』當作『寬』。
『商』俗作『〈商,中“口改貝〉』,與『寬』形近。
」
〔八〕劉師培云:「黃本不疊『小國』二字。
」
〔九〕于鬯云:「『加』當訓『陵』,論語公冶長篇『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即此『加』字。
何晏集解引馬注云:『加,陵也。
』『加』之言『駕』也,左昭元年傳杜解云:『駕,猶陵也。
』小爾雅廣言云:『駕,淩也。
』『淩』『陵』字通,實並『夌』之借。
」
梁丘據言晏子食肉不足景公割地將封晏子辭第十七
晏子相齊,三年,政平民說。
梁丘據見晏子中食,而肉不足〔一〕,以告景公〔二〕,旦日〔三〕,割地將封晏子〔四〕,晏子辭不受〔五〕。
曰:「富而不驕者,未嘗聞之〔六〕。
貧而不恨者,嬰是也。
所以貧而不恨者,以善為師也〔七〕。
今封〔八〕,易嬰之師,師已輕,封已重矣,請辭。
」
〔一〕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九引無「梁丘據見晏子」六字。
〔二〕則虞案:北堂書鈔一百四十五引「以告」作「還言之」。
〔三〕則虞案:御覽作「景公悅」。
〔四〕王念孫云:「案『割地將』三字,原文所無也。
其『封晏子』下有『以都昌』三字,而今本脫之。
都昌,齊地名也。
(水經『濰水』注曰:『濰水又北逕都昌縣故城東,漢高帝六年封朱軫為侯國,北海相孔融為黃巾賊管亥所圍于都昌也。
』案:都昌故城在今萊州府昌邑縣西。
)鈔本北堂書鈔封爵部下出『晏子都昌辭而不受』八字,注引晏子云:『景公封晏子以都昌,晏子辭不受。
』(陳禹謨依俗本晏子刪去注文『以都昌』三字,而正文尚未改。
)御覽飲食部七同,太平寰宇記曰:『都昌故城,齊頃公封逢丑父食采之邑,晏子春秋云:「齊景公封晏子以都昌,辭而不受。
」即此城也。
』則此文原有『以都昌』三字明矣。
其『割地將』三字,則後人以意加之。
(既言封晏子以都昌,則無庸更言割地,此是俗本既脫『以都昌』三字,後人因加『割地將』三字也。
書鈔、御覽、寰宇記所引皆無此三字,而陳禹謨又依俗本加之。
)」◎則虞案:宋
本御覽八百四十九引作「景公曰『封晏子以都』」。
指海本據王說補「以都昌」三字。
〔五〕則虞案:太平寰宇記引「辭」上有「而」字。
〔六〕黃以周云:「元刻誤『者』。
」◎張純一云:「元刻無『者』字,並無『之』字,或黃所見本異。
」◎則虞案:張說非也。
元本、活字本、嘉靖本、綿眇閣本均誤「者」字,吳勉學本作「之」。
〔七〕黃以周云:「元刻『善』作『若』。
」◎則虞案:書鈔亦作「善」。
綿眇閣本、吳勉學本俱作「善」。
〔八〕蘇時學云:「『封』上脫『以』字。
」◎陶鴻慶說同。
景公以晏子食不足致千金而晏子固不受第十八〔一〕
晏子方食,景公使使者至〔二〕。
分食食之,使者不飽,晏子亦不飽〔三〕。
使者反,言之公。
公曰:「嘻!晏子之家,若是其貧也〔四〕。
寡人不知,是寡人之過也。
」使吏致千金與市租〔五〕,請以奉賓客〔六〕。
晏子辭,三致之,終再拜而辭曰〔七〕:「嬰之家不貧。
以君之賜,澤覆三族,延及交遊,以振百姓,君之賜也厚矣!嬰之家不貧也。
嬰聞之,夫厚取之君,而施之民,是臣代君君民也,〔八〕忠臣不為也。
厚取之君,而不施于民,是為筐篋之藏也〔九〕,仁人不為也。
進取于君,退得罪于士,身死而財遷于它人〔一十〕,是為宰藏也〔一一〕,智者不為也。
夫十總之布〔一二〕,一豆之食〔一三〕,足于中免矣〔一四〕。
」景公謂晏子曰〔一五〕:「昔吾先君桓公,以書社
五百封管仲〔一六〕,不辭而受,子辭之何也?〔一七〕」晏子曰:「嬰聞之,聖人千慮,必有一失;愚人千慮,必有一得。
意者管仲之失,而嬰之得者耶〔一八〕?故再拜而不敢受命〔一九〕。
」
〔一〕則虞案:綿眇閣本、吳勉學本誤連上章。
〔二〕則虞案:說苑臣術作「君之使者至」。
御覽四百二十四引作「景公使至」。
〔三〕則虞案:說苑「分食」下有「而」字,無「使者不飽」句,下句亦無「亦」字。
〔四〕孫星衍云:「藝文類聚作『如此貧乎』。
」◎則虞案:說苑「晏子」作「夫子」。
〔五〕孫星衍云:「說苑作『令吏致千家之縣一于晏子』。
」
〔六〕則虞案:御覽四百二十四引作「公致千金,以奉賓客」。
〔七〕則虞案:說苑作「晏子再拜而辭曰」。
元本及吳懷保本「致」作「教」。
綿眇閣本作「致」。
〔八〕蘇輿云:「言代君為民之君。
」◎則虞案:說苑「施之民」作「施之人」,下句作「代君為君也」。
〔九〕則虞案:說苑作「而藏之,是筐篋存也」。
〔一十〕劉師培云:「黃本『它』誤『宅』。
」◎則虞案:說苑作「厚取之君而無所施之,身死而財遷」。
〔一一〕蘇時學云:「宰,主也。
」
〔一二〕孫星衍云:「『總』即『稯』假音字。
說文:『布之八十縷為稯。
』玉篇:『子公切。
』說苑作『升』。
」◎則虞案:說苑上又有「嬰也聞為人臣,進
不事上以為臣,退不克下以為廉」二十字。
元刻本「夫十」二字互倒。
〔一三〕蘇輿云:「左傳四升為豆。
」
〔一四〕于鬯云:「『中免』,無義。
『免』蓋讀為『晚』,謂足於中年晚年耳。
」◎則虞案:說苑作「足矣」。
〔一五〕劉師培云:「黃本此下別為章。
」◎則虞案:御覽四百二十四作「公曰是」。
〔一六〕孫星衍云:「『五百』,御覽作『三百』。
」◎則虞案:御覽無「昔吾」二字。
〔一七〕則虞案:御覽作「管仲不辭,獨辭何也」。
〔一八〕則虞案:御覽引作「意以管仲失之,嬰得之」。
〔一九〕則虞案:說苑作「使者三返,遂辭不受也」。
景公以晏子衣食弊薄使田無宇致封邑晏子辭第十九
晏子相齊,衣十升之布,脫粟之食〔一〕,五卯、苔菜而已〔二〕。
左右以告公,公為之封邑,使田無宇致臺與無鹽〔三〕。
晏子對曰:「昔吾先君太公受之營丘〔四〕,為地五百里,為世國長〔五〕,自太公至于公之身,有數十公矣〔六〕。
苟能說其君以取邑,不至公之身,趣齊搏以求升土〔七〕,不得容足而寓焉。
嬰聞之,臣有德益祿,無德退祿,惡有不肖父為不肖子為封邑以敗其君之政者乎〔八〕?」遂不受。
〔一〕王念孫云:「案『脫粟』上當有『食』字。
後第二十六云『食脫粟之
食』,即其證。
今本脫『食』字,則文義不明,且與上句不對。
後漢書章帝紀注、北堂書鈔酒食部三、初學記器物部、御覽飲食部八,引此並云『晏子相齊,食脫粟之飯』。
」◎則虞案:王說是也。
白帖十六、二十八兩引皆有「食」字,蒙求上引作「常食脫粟米」,事文類聚續集十六、合璧事類外集四十五、群書通要八引作「食脫粟飯」。
指海本據補「食」字。
〔二〕孫星衍云:「周禮醢人『茆菹』,鄭氏注云:『卯,水草。
』杜子春『讀「茆」為「卯」』。
元謂『茆,鳧葵也』。
『苔』,即『菭』省字。
周禮『箈菹』,鄭眾注:『箈,水中魚衣。
』鄭氏注:『菹,箭萌。
』說文:『箈,水衣。
』『{笞心},竹萌也。
』」◎洪頤烜云:「『五卵』,謂鹽也。
禮記內則『桃諸梅諸卵鹽』,鄭注:『卵鹽,大鹽也。
』正義以其鹽形似鳥卵,故云大鹽。
卵鹽對散鹽言之,如今所謂顆鹽也。
俗本改作『五卯』,非是。
」◎蘇時學云:「案:『卵』字是也。
孫本誤作『卯』,以『茆菹』為釋,殊牽強。
」◎黃以周云:「元刻作『五卵』,凌本同。
」◎蘇輿云:「『卯』,疑當從元刻作『卵』,水草無數可紀,似不得云『五』。
」
〔三〕孫星衍云:「齊語『以衛為主,反其侵地臺、原、姑與、漆里』,韋昭注:『衛之四邑。
』『臺』或即『駘』,哀六年『公子陽生入齊,使胡姬以安孺子居賴,又遷之于駘』,杜預注:『齊邑。
』按在今青州臨朐縣界。
郡國志:『無鹽屬東平國,本宿國,任姓。
』」
〔四〕孫星衍云:「今青州臨淄是也。
」◎劉師培校補云:「『受之』當作『之受』。
」
〔五〕于鬯云:「『世國』二字蓋倒。
」◎蘇時學云:「案『世國』言世有國土,與世家同長久也。
」◎陶鴻慶云:「『世』與『大』通用,言為大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