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获2017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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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传递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获
2017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和政府网站评估结果的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在省直单位中排名第二,被省政府授予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

近年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增强公开实效。

以门户网站为主,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有效利用厅微信公众号、国土党建微信公众号、《资源导刊》杂志等宣传平台及载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
类政务信息,对涉及民生、群众关心的
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设立专栏主动公
开相关信息。

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
批事项公开。

及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
清单、预算清单等相关信息,及规范性
文件保留与废止和修改情况,行政审批
事项取消及下放情况。

对全省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及征地信息、建设项目用地预
审、矿权登记及转让许可等事项办理情
况进行公示。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依法推动政务
透明。

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
文 l 时统成
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时,广泛征求社
会各界及专家意见,文件发布后及时进
行公开,并通过撰写文章、接受专访、
新闻发布、网络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政
策解读。

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的问题。

依法保障社会群众及权利人的
知情权,拓宽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渠道,强化部门间的会商研究,注重与
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建立完
善的舆情监测回应机制,全面掌握舆情
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高效
办理、正面发声。

(作者单位:河南
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全面清理和严厉整治“大棚房”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全面清理和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占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大棚房”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河南省部分地区出现了以设施农业项目为依托,违规配建看护房、观光房,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擅自建设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大棚房”,实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行为。

甚至部分地区还出现违法企业和个人向群众虚假宣传,恶意推介,出售或出租“大棚房”,甚至引诱、蛊惑他人购买或承租农业大棚后自建房屋。

“大棚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法占用耕地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摸清“大棚房”底数,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无死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消除违
法状态为目标,对不同类型“大棚房”
研究制订分类处置方案,切实做到“一
事一案、一型一策”,依法依规处理到
位;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以
设施农业为名违规建设的各类生态园、
观光园、庄园、酒庄、农家乐等项目,
对各类农业园区内以居住生活为主要目
的违规建设的看护房、以农业大棚为掩
护的农家院,特别是打着大棚种植的旗
号明显进行住宅、餐饮等商业开发的“大
棚房”,一律拆除复耕。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
要积极主动作为,履行监管责任,坚持“零
容忍”原则,对各类“大棚房”即查即
办,立查立改。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
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清理整治专
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行动成效,省国土资源厅将
文 l 本刊记者 张中强
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适时开展督
导检查,对“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
动组织不力、行动缓慢,不制止、不报告、
不查处的,要在全省予以通报;对违法
占用大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严
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尤其是彻头彻尾
的以虚假设施农业为名,搞经营性项目
和公开对外租售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在
全省挂牌督办;对“大棚房”大量爆发、
大面积出现的区域,报请省政府同意后
启动用地限批机制,采取特别监管措施,
确保查处整改到位。

据悉,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市、
县已全面启动“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
行动。

违法建设“大棚房”的企业或个人,
务必抓紧自行整改,立即拆除和复耕,
拒不整改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广大群众对发现的“大棚房”
违法线索,可以拨打“12336”国土资源
违法举报电话如实举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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