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文(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文
一、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网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校网络信息组织、管理、协调机构。
2、学校办公室负责上网信息的政治审查,网络中心负责有关信息的技术保障。
3、各部门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信息。
二、上网信息的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的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校园网登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____、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上网信息的审核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包括:校内新闻、学校概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2、由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撰写及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学校办公室审核批准,以电子邮件或磁盘形式交学校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五、上网信息的更新
1、上网信息原则上根据学校工作的具体需要进行更新,若临时有重大的信息,学校办公室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编辑工作,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发布在____个小时内完成。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对信息的审核编辑工作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与网络中心制作发布。
3、学校办公室提供的校园新闻应在每周周四交付与网络中心。
4、学校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都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七、上网信息发布的责任
1、各部门应对自己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学校办公室,由各部门负责。
2、学校办公室应对自己提供给网络中心的信息负责,如因信息本身内容的不当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将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给网络中心,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网络中心对信息的网上发布负责,如因误发、漏发学校办公室已给信息或者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将信息发布,由网络中心负责。
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文(2)
一、基本原则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学校园网信息发布行为,维护网络安全和传播健康有益信息的环境。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 法律合规原则: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有害、有欺骗性、暴力或淫秽的信息,不得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内容。
2. 责任意识原则:信息发布者必须对发布的信息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3. 遵循公共道德原则:信息发布应遵循社会公共道德,尊重他人隐私权和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安全保护原则:信息发布者需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5. 审核查证原则: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审核查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杜绝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二、信息发布权限和责任
1. 学校园网信息发布主体为学校园网管理员和经过授权的教职工,发布者应对自己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学校园网管理员有权对网站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信息有权予以删除、屏蔽或者追究相关责任。
3. 教职工可以通过学校园网发布与学校学术、教育、科研等相关的公告、新闻和通知等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信息发布者应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和查证,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果发布信息与事实不符,应及时更正或删除。
5. 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学校园网发布信息,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信息发布内容
1. 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内容应与学校教育、科研、学术等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校园活动、奖项评选、教学通告等。
2. 信息发布内容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政治机密和他人隐私,不得传播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
3. 信息发布内容应文明健康,不得利用学校园网传播反动、违法、不良的言论和影像。
4. 信息发布内容应经过审核和查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故意发布虚假信息。
5.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园网发布与学习、交流、求助等相关的信息,但不得发布与校园风气、公共秩序相悖的内容。
四、信息发布管理措施
1. 学校园网管理员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审核和清理,删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2. 学校园网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和回复用户举报的违规信息,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3. 学校园网管理员应定期对信息发布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信息发布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4. 学校园网管理员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控和防护,防止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的发生。
五、违规处理措施
1. 发布违反规定的信息者,学校园网管理员有权要求其及时删除或更正,情节严重者,会予以警告、暂停发布权限或者永久封禁账号的处理。
2. 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损害学校声誉的,学校园网管理员有权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于发布违规信息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学校园网管理员要求发布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园网管理员和学校相关部门所有。
2.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校园网管理员制定,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园网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适时修订和补充。
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园网信息发布活动的管理,维护学校校园网络的安全和秩序,加强对网络信息发布行为的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学校校园网络的信息发布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条学校校园网络的信息发布应弘扬科学、文明、健康的价值观。
第四条学校校园网络的信息发布应遵守网络道德和伦理,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违法信息。
第五条学校校园网络的信息发布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机构为学校网络管理部门。
第七条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核和监管校园网络信息发布行为;
(二)建立信息发布管理系统,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和合法性;
(三)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活动;
(四)制定并完善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管理规定。
第四章学校园网信息发布范围和要求
第八条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包括学校权威发布和个人信息发布。
第九条学校权威发布包括学校领导发布和学校机构发布。
学校领导发布需经过网络管理部门审核并授权。
学校机构发布需经过所属部门审核并授权。
第十条个人信息发布指学生、教职员工等个人在校园网络上进行的信息发布行为。
个人信息发布需符合网络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并尊重其他网络用户的利益和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应注意事项:
(一)不得发布违法、有害、恶意攻击他人的信息;
(二)不得发布淫秽、色情、低俗的内容;
(三)不得发布伪造、虚假、不实的信息;
(四)不得发布侮辱、中伤他人的言论;
(五)不得发布损害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信息;
(六)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七)不得发布泄露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五章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一)申请:学校领导及机构发布需要提交申请,个人信息发布需在合法登记的账号下进行。
(二)审核:网络管理部门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法、真实、不违规。
(三)发布:审核通过的信息经网络管理部门授权后方可发布。
(四)监管:网络管理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管,以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违规处理:对于发布违规信息的个人或机构,网络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网络管理部门应建立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确保学校校园网络信息的安全和合法。
第十四条网络管理部门应对学校校园网络进行定期维护和排查,确保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网络管理部门应对学校校园网络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网络管理部门应加强网络故障排除和灾备处理,确保信息发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七章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应组织网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信息发布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应定期发布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规定和流程,以便师生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网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和进行信息发布。
第八章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发布违规信息的个人或机构,网络管理部门将依据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发布权限、封禁账号等。
第二十一条发布违法信息的个人或机构,网络管理部门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有效,并成为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管理依据。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网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即为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