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突出规划编制引领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2015〕16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突出规划编制引领实施方案的通
知
正文: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
2015年突出规划编制引领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2015〕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永城市2015年突出规划编制引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24日
永城市2015年突出规划编制引领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顺利完成“全域永城”规划、“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郭庚茂书记莅永调研时提出“永城已经具备了建设大城市的条件”的目标要求,坚持“全域永城、一体发展”的城乡发展思路,稳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坚持城乡规划“全域覆盖”、城乡交通“全域畅通”、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全域均衡”,将全市29个乡镇732个行政村3671个自然村全部纳入规划,以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土地集约为目标,着力构建工农互补、产城互动、城乡统筹、
生态宜居,具有永城地方特色的“田园城市”。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编制工作,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等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按照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城乡发展的目标、速度等进行科学论证。
三、工作重点
(一)“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领域广、时间跨度大、工作任务重、编制要求高,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4〕86号)要求,全力做好1项总体规划、12项重点专项规划、31项部门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城乡总体规划。
根据土地、水资源、能源、环境等城市长远发展的限制性条件,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实施时序。
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综合布局,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遗产保护的关系。
注重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明确禁建区、限建区范围,确定强制性内容,并做好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及公众参与。
着力强化规划意识,发挥规划的龙头带动作用。
在做好城乡总体规划修编的同时,加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按照“一楼一风格、一区一特色、一街一景点”的要求,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审核,提高规划执行力。
时间节点:方案通过省住建厅评审后,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2015年11月底完成。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责任人:夏明旭)
(三)市域村镇体系规划。
坚持城乡统筹,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对中心城区和各乡镇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作用;统筹城乡发展中人口、用地、产业、空间、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生态环境等一系列要素,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对现有各类总体规划进行综合调控。
时间节点:2015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领导:李中华;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责任人:夏明旭)
(四)新农村建设规划。
新农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作为全局的龙头,以规划作为全程的标准。
要加强规划衔接,实现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同向同步。
要坚持城市标准,用城市社区的标准在农村建设社区,让公共资源城乡共享,让农民过上城市人的生活。
时间节点:2015年12月底完成。
(责任领导:骆本京;牵头单位:市新农村办;责任人:李世军)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