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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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课件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课件

2013技能的重大调整
三、修改的内容
1.病史采集:增加“皮肤黏膜出血和眩晕”两个症状; “惊厥”改为“抽搐与惊厥”;(助理不考)
2.病例分析:增加“支气管扩张、淋巴瘤、蛛网膜下 腔出血、手足口病、单纯性甲状腺肿、尿路结石、一 氧化碳中毒、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小儿肺炎”等9个 疾病,删除了“休克、乳腺囊性增生、甲状腺肿瘤”三
要求:根据以上病史摘要,请将:诊断及诊断依据;鉴 别诊断;进一步检查与治疗原则写在答题纸上。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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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要点: (总分20~22分) 一、诊断及诊断依据:8~10分 (一)诊断 1.急性白血病。(3分) 2.肺部感染。(1分)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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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诊断依据 1.急性白血病:急性发病,有发热和出血表现;查体:皮肤 出血点,胸骨压痛(+);化验:Hb和PLT减少,外周血片见到25 %的原幼细胞。(2分) 2.肺感染:咳嗽,发热38℃;查体发现右下肺湿啰音。(2分) 二、鉴别诊断:5分 1.白血病类型鉴别。(1分) 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分) 3.类白血病反应。 (2分)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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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站考试窍门 第一站为考察病史采集和病历分析 这个是笔答的考试,病史采集是考察学生的问诊能力,认
真复习模板是关键,病例分析的诊断最重要,一旦错误就会断 送掉全部的22分,所以我们会在每个病例里给出诊断该病的重 要提示,其次是注意考试时间,这个笔答考试只有二十多分钟, 合理的安排时间是很重要的。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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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分析模板】 (一) 诊断及诊断依据 8~10分 为病例分析题目最关键的一项,若判断正确,至少拿到70%的 分数,若判断错误,整个题目零分。诊断要写全,主次有序。 1.诊断∶ 4~5分 2.诊断依据:按症状、体征、和各项支持诊断的辅助检查顺 序列出。4~5分 a.主诉b.病史c.查体d.辅助检查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与考场安排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与考场安排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与考场安排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中国医师合法执业的重要准入要求,其时间与考场安排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时间安排和考场布置。

一、考试时间安排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是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

具体的考试时间由卫生健康部统一安排,并在考试前发布。

春季考试通常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为期两天。

首日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考试,而第二天则是基于临床操作的技能考试。

秋季考试通常在每年的9月份进行,也是为期两天。

第一天仍然是理论和临床考试,第二天进行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的确定主要是为了让考生在毕业后有充足的准备时间和复习时间。

此外,春季考试与秋季考试之间相隔六个月,可以为考生提供更好的备考与准备机会。

二、考场安排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安排是为了确保考生能够在适合的环境中进行考试,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考试的安排通常由省级卫健委或市级卫健委负责,并在考试前将考场地点和详细信息通知给考生。

一般来说,考场选择在大型医学院校或专门的考试中心,这些地方设备齐全、环境优良。

考试场地一般会采用多个考场并行的形式,以容纳更多的考生。

每个考场都会配备专业的监考人员和技术人员,以确保考试过程的顺利进行。

考场内的座位一般采用单人座位,间隔适当,以保障考生的独立作答空间。

座椅舒适,并提供必要的考试用具,如答题卡、笔和草稿纸等。

此外,考试期间还会安排相应的保安措施,以确保考试场地的安全和秩序。

总结: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与考场安排对于考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考生需提前关注考试时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备考计划,并根据考试安排合理安排个人时间。

考生在考试前需了解考场安排,熟悉考场地点和考试流程,确保能够以最佳状态参加考试。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时间安排和考场安排体现了考试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为考生创造了良好的考试环境。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定,诚实作答,做到公平竞争,同时也要保持良好的考试心态,以发挥自己最好的水平。

延边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通知

延边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通知

网上报名: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
临床类别 3月19、20、21、22日
口腔类别 3月25、26、27、28日
中医类别 3月28、29日
补报 4月1、8日
每日确认时间:上午 8:30 ~下午16:00.
三、现场确认地点和材料:
现场确认地点延边医科学会联合办公室地址:延吉市河南街95号;(延吉市河南街老州卫生局院内,金州假日洒店河南店后院)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

(与上传照片同一版)
(5)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6)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考生须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名后,上交报考机构备案,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

延边医科学会联合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北京朝阳区2013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北京朝阳区2013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内容摘要:北京朝阳区2013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26日——4月2日,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一楼西侧(甜水园东里甲一号)各有关医疗机构、考生: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13】6号),现将朝阳区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时间:2013年3月26日——4月2日(周六日不办公)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一楼西侧(甜水园东里甲一号)联系人:陈伯生 65952562乘车路线:30路道家园站;117、419、31、729、976、988、985、984路等在甜水园北里站下车沿京客隆和北京图书批发市场向东走约300米路南。

二、现场信息审核确认工作流程及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资格初审,并根据不同报名条件提交以下材料:(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需同时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和人事专用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四)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五)两张小二寸白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相一致)。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如果在报名表中填写工作单位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A4纸复印件。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应试指南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应试指南

感谢观看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应试 指南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01 内容简介
03 报名时间
目录
02 目录 04 考试时间
《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考试应试指南》是2009年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医师资格考试专家 组。
内容简介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7月份1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5日, 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目录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诊断学 第一单元绪论 第二单元问诊 第三单元望诊 第四单元望舌 第五单元闻诊 第六单元脉诊 第七单元按诊 第八单元八纲 第九单元病性辨证
报名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上报名阶段和现场报名阶段,上报名阶段时间一般每年2月中旬~3 月中旬,现场报名阶段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3 月18日—4月8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

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

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办法》(卫⽣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27⽇9时—3⽉15⽇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3⽉18⽇—4⽉8⽇。

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上报名的考⽣进⾏资料审核,⼀般不接受补报名。

请⼴⼤考⽣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上报名。

  ⼆、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3年7⽉1⽇—7⽉15⽇,具体由各省、⾃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组组织实施。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14⽇、15⽇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14⽇⼀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其他事项 (⼀)2013年设朝医和傣医考试,请相关考⽣按规定时间报名。

 (⼆)临床、⼝腔、公共卫⽣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医师资格考试⼤纲(临床、⼝腔、公共卫⽣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

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员考试⼤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现⾏⼤纲。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可登录卫⽣部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下查询,卫⽣部址:;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址:。

报考条件:具有⾼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期满⼀年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作满⼆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作满五年的。

北京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已公布】

北京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已公布】

北京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已公布】点击进入>>>2018年北京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场次及地点安排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场次及地点安排

全国执业医师资格的场次及地点安排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是医学界的一项重要考试,对于医学专业人士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场次及地点安排需要提前确定。

以下是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场次及地点安排的详细信息。

一、考试场次安排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春季考试和秋季考试两次,每年举行一次。

具体的考试场次安排如下:春季考试:1. 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3月或4月。

2. 考试科目: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等相关科目。

3.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占总成绩的80%,口试占总成绩的20%。

4. 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所报考的省份和城市不同,具体考试地点将在报名确认后通知考生。

秋季考试:1. 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9月或10月。

2. 考试科目:与春季考试相同,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伦理与法律等相关科目。

3. 考试形式:同样分为笔试和口试两部分。

4. 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所报考的省份和城市不同,具体考试地点将在报名确认后通知考生。

二、地点安排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地点的安排是灵活多样的,旨在为考生提供便利。

具体的地点安排如下:1. 高校考点:由各地的医学院校提供考试场地。

这些高校通常设有相关的考试中心,配备了先进的考试设施和设备,满足了考生参加考试所需的条件。

2.医院考点:很多大型医院也作为考试场所。

这些医院不仅具备了优秀的医疗设施,同时也有较为先进的考试设施,使得考试环境更加专业和舒适。

3.考试中心:一些地区设有专门的执业医师考试中心,这些中心设施完备、管理严格,为考生提供了良好的考试环境。

4.其他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还有一些其他场所可能被用作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举办地,这些场所的选择通常是为了尽量方便更多考生的参与。

总之,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场次及地点安排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考生的需求来确定的。

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考生需要在报名时仔细选择所报考的城市和考点,以便在考试前及时获得准确的考试场次和地点信息。

北京人事考试网:2013年丰台区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聘226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人事考试网:2013年丰台区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聘226名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人事考试网:201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公告
一、招聘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身心健康。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学历层次、所需专业、招聘人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应聘者请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

如链接无法访问,请输入网址:/hr/zhaopin.jsp。

2、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院、系、部联系,非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人事处联系(其中辅导员岗位请与学生处联系)。

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的通知及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持续关注。

3、2014年度非教师岗位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0日,教师岗位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4、应聘相关材料恕不退还,请应聘人员自留底稿。

我们热诚期待您的加盟!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html/shiyedanwei/。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综合笔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临床、口腔、公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 为依据。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考试题型
目前,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 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陷,是考试公平、公正、标准化的重要体现。医 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最佳选择题)和B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五种题型。
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 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 确。
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1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 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
考试内容
执业医师考试测试基础科目、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执业助理医师测试基础医学综合、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选择题,书面考试,主要题型为A、B型题,A型题中包含A1、A2、A3(A4)型题,助理 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64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30题。
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 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 个人报名信息。

5 2013-2 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5 2013-2 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各科室: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4月8日。

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

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二、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原北京市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科干职〔1999〕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0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4.18•【字号】京卫科教字[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13】10号)各区县卫生局: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文件精神,按照医改任务要求,北京市卫生局决定继续开展2013年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在北京地区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培训内容2013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两部分。

理论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相关知识、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和村卫生室人员从业规范;技能培训内容包括慢病管理适宜技术、门诊病历和处方规范书写及消毒方法和无菌操作。

培训大纲和教材见附件《2013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大纲》和《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教程(第七册)》(以下简称《教程》)。

《教程》将于6月上旬下发至各区县。

三、培训方式以机顶盒视频教学和学员自学为主,教师面授和指导为辅。

培训采用理论授课、实践操作和临床见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考核培训对象中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必须参加考试。

男60岁及以上、女55岁及以上者可自愿参加。

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考试包括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两部分,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理论考试。

技能考试评分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制定,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理论考试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组织。

考试内容和范围根据《2013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大纲》和《教程》确定。

五、时间安排培训与考试工作将于2013年6月开始,10月底前完成。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7.09•【字号】京卫干人字[2013]26号•【施行日期】2013.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干人字[2013]26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9号)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的实际,现将2013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

根据国家人保部和卫计委有关职称文件精神,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二)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6号)执行。

(三)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四)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大赛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大赛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10.17•【字号】京卫科教字[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10.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大赛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13)28号)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为检验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效果,加强对住院医师的专业技能、临床思维、医疗决策、职业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的全面培养,我局决定开展2013年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强基础、重临床、塑能力、求胜任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北京市卫生局承办单位: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协办单位: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委员会内科和外科主任委员单位三、参赛对象培训专科为内科和外科、且具备参加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资格的全部在培住院医师(包括2013级住院医师中认定为直接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

四、赛程安排本次大赛按照内科和外科两个培训专科分别进行。

赛程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为:初赛:全体参赛对象参加复赛:初赛成绩排名前25%的参赛对象参加决赛:复赛成绩排名前25%的参赛对象参加竞赛内容:以现行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为依据,全面考查住院医师的临床综合能力。

内科和外科的竞赛方案分别见《内科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大赛方案》(附件1)和《外科住院医师临床能力大赛方案》(附件2)。

五、时间和地点(一)内科大赛初赛:2013年12月21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复赛和决赛:2013年12月28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二)外科大赛初赛:2013年11月30日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复赛和决赛:2013年12月7日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大赛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以及优秀单位组织奖。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通知【模板】

2020年北京市丰台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通知【模板】

2020年**市**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通知辖区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根据**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要求,北京地区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各考生须到试用医疗机构所在区县进行确认,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2020年起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现将**区现场确认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区各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2020年5 月11 日、12日为二、三级医院和军队医疗机构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5月13日、5 月14日、5月15日为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5月18日、19日、20日、21日为其他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市丰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层B107(医师资格现场审核处),具体地址为:丰台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

现场确认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

联系电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二、现场确认工作有关要求:(一)请考生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由所在医疗机构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相关负责人携带材料到**市丰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层B107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信息确认等工作;相关负责人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应认真核实,与考生一并承担因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所引起的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卫办字[2013]66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3.07.29【实施日期】2013.07.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京卫办字[2013]66号)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为提高卫生系统网站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现就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工作考核评议工作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二、考核评议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制定的《2013年度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评议指标体系》,作为本次考核评议工作的依据。

三、考核评议范围本次考核评议范围为各区县卫生局、卫生局直属单位和各医疗机构。

四、考核评议方式及要求本次考核评议工作采取单位互评、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互评参评单位根据《2013年度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评议指标体系》,被评单位间根据不同类别指标体系分类别进行互评,对每一项指标进行互评打分;互评工作需在8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完成,填写互评打分表(请从北京卫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表格,上报时以“‘单位名称’+‘网站互评结果’”文件命名)于9月1日前发送到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xinxi@邮箱,对延期提交或不提交互评打分情况的单位,将在其网站最终成绩中减5分。

一、二级医疗机构不参与互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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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北京丰台区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3月26日至4月2日。

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卫生局的统一要求,北京地区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自2013年2月27日起,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13年3月17日。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现将现场确认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一、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013年3月26日、27日为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3月28日、29日为其他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4月1日、4月2日为二、三级医院和军队医疗机构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局五层第二会议室(505房间),具体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3号;
联系电话:丰台区卫生局医政科63821573
二、现场确认工作有关要求:
1、请考生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由所在医疗机构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相关负责人携带材料到丰台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3、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网上报名必须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请各医疗机构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相关负责人及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京发改(2012)145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的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临床、公卫执业医师:310元/人;
2、口腔执业医师:410元/人;
3、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92元/人;
4、临床、公卫助理医师:290元/人
5、口腔助理医师:390元/人
6、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372元/人。

四、现场确认具体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考生,在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台、港、
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军队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人员如使用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相应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试用期满1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计使用时间满1年。

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7、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

8、按照规定交纳考试费。

五、现场确认依据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执行,请各单位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通知相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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