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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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的新举措
浅谈监狱工作的现场直接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监狱作为刑法执行机关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公众对监狱的执法期待也越来越高,监狱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在不断发生转移,由过去的防逃求稳,转变为现实的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执法的规范、公平正义,以取得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互统一。
看好大门已经不再是监狱工作的唯一重心。
要想做好监狱工作这个管理大量人的工作,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切的基础。
干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是监狱人民警察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对罪犯进行全方位监督控制以及教育改造的有效措施,是确保监管秩序稳定的有力保障。
直接管理制度是指犯人出工收工、开会、流动、计分、考核等活动都有民警亲自清点人数,亲自整理队形、亲自记录,亲自进行小结,严格执行每小时点名和夜间巡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犯人监舍进行搜查,监区民警要深入犯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做到管理视野必须覆盖到每一名罪犯、二十四小时掌握罪犯的动态情况、实时处理狱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在岗在位、在位尽责,做到对犯人24小时不脱管。
直接管理作为“三防”体系中人防的重要手段,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
第一、现场直接管理是监狱基层民警警务活动的基本内容,能使监狱基层民警保持对罪犯的直接观察、接触、了解、掌握,从空间和情感上保持同罪犯的“零接触”,是获取狱情的主要渠道,只有了解熟悉狱情,才能发现问题,及时清除隐患。
这样有利于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矫正和管理,对狱内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更有利于监狱人民警察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第二、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是发挥监狱职能作用、严格执法的重要内容,是规范罪犯
行为、提高改造质量的有效途径。
“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目前监狱工作的工作方针。
对服刑人员的大会教育、课堂教育、个别谈话、心理咨询、服刑指导都要由民警亲自去实施完成,只有直接与服刑人员接触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思想矛盾,解开思想疙瘩,才能有效地改造服刑人员的旧思想、旧观念,才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避免他们出狱以后的再次犯罪,才能真正贯彻好、落实好周永康书记提出的“首要标准”。
第三、劳动改造服刑人员是改造服刑人员的三大手段之一。
一方面只有民警有效的直接管理才能确保服刑人员严格按照劳动安全规范的规定使用劳动工具、操作机器以及配戴劳保用品,才能有效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才能彻底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在日常的生产劳动当中,民警的现场直接管理是否到位对产品质量好坏、劳动效率高低也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在面向21世纪的监狱工作中,更应重视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确保监狱职能的充分发挥。
要落实好直接管理制度,要避免以下几个问题,以防走进误区:一是混淆了直接管理与面对面管理根本区别;二是强调直接管理而忽视了特岗犯的“协管员”作用;三是片面突出直接管理的看台作用,而没有体现在管理水平的提高上。
就直接管理制度而言,对于强化监管秩序,推进监狱社会化进程有着美好的前景,但在制度的落实与推进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的问题与矛盾。
面对这些问题和矛盾,我们在落实直接管理,规范执法的时候,必须在“细”字上做好文章。
我认为主要做法是以我们监区一线警察为重点进行摸排,对强化直接管理要求是否有明确认识;直接管理的职责是否真正落实;监狱关于直接管理的规定是否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排查。
推进直接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直接管理必须要结合自身实际,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以强化素质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制度考核机制,加大监管机制等方面为突破口:
第一、进一步深化民警认识,努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民警是直接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者,民警能力的高低、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了直接管理的水平,因此监狱民警必须在自身素质、执法理念、知识结构、职业道德以及执行能力上全面提高,才能适应直接管理的要求。
要坚持从队伍建设着手,全面提高民警执法素质,要通过开展以案谈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全面提升民警直接管理责任意识,要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应急演练等活动,全面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要不断加大民警的岗位培训力度,注重实际能力突出,学用结合,全面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直接管理是要时刻与服刑人员直接接触的,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不能淡化自身敌情观念,不能放松警惕心,要牢固树立安全防护和戒备意识。
对服刑人员的管理既要严格,又要依法依规定办事。
绝对公平是很难做到的,但是绝对公正却是不难的。
日常管理中应当避免感情用事,避免将个人喜恶带到工作中来。
公正文明执法才能真正树立威信,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第三、落实直接管理,必须将工作做细、做实。
要严格明确民警的岗位划分和岗位责任,将所有问题明确责任归属才能避免在民警中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碰到问题才能积极主动的去解决。
第四、进一步细化责任划分,切实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确保工作有制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从根本上落实直接管理的效能。
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是保证直接管理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
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完善民警岗位工作标准,研究制定与直接管理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细则,确保对民警的考核既突出结果,又注重过程,努力建立起有利于在直接管理的制度体系,要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个体考核与群体考核相结合。
要全面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民警的个人潜能和主观作用,确保直接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罪犯不但提升了狱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而且使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谋事干事的气氛更加浓厚。
各级班子
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及时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促进监狱真正形成了“心齐、风正、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全监上下营造出了“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健康有为的工作环境,健康有序的制度环境,健康和谐的人际环境。
”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我在工作中对直接管理一点点地熟悉,一点点地加深理解,努力学习现场管理的成功经验并就自己的观察努力改进工作,在新时期,新执法要求的形势下,更快地适应社会对我们的执法要求,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伟大使命。
十六监区民警: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