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双文本阅读:纵囚而归(附答案与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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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双文本阅读:纵囚而归
(附答案与译文)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4题。
材料一:
太宗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
初即位,有劝以威刑肃天下者,魏征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
四年,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
六年,亲录囚徒
...,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然尝谓群臣曰:“吾闻语曰:‘一岁再赦,好人喑哑。
’吾有天下未尝数赦者,不欲诱民于幸免也。
”自房玄龄等更定律、令、格、式,讫太宗世,用之无所变改。
(节选自《新唐书·刑法志》)材料二: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节选自欧阳修《纵囚论》)10.材料二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有三处需要断句。
请用铅笔终答题卡上相应位置的答案标号涂黑,每涂对一处给1分,涂黑超过三处不给分。
宁以义A死B不苟C幸D生E而视死如归F此又君子G之尤H难者也
11.下列对材料中加点的词语及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录囚徒,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讯察复核囚徒的罪状,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
B.闵,怜恤、哀怜,与《陈情表》“夙遭闵凶”中的“闵”意思不同。
C.易,容易,与(种树郭橐驼传)“根拳而土易”中的“易”意思不同。
D.乌,哪里,与〈归去来兮辞〉“奚惆怅而独悲”中的“奚”都表示反问语
气。
1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材料一中贞观四年判处死刑人数少和贞观六年级即返家都表现了唐太宗天性仁爱宽容。
B.唐太宗解释自己即位以来没有多次赦免罪犯的罪因是不要让老百姓产生侥幸心理。
C.材料二第二段引入唐太宗思德感化的观点。
并通过分析双方的心理来对该观点进行批驳。
D.欧阳修批评唐太宗对囚犯施恩,认为对囚犯要施以刑罚,才能达到尧、舜、三王之治。
13.把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3分)
(1)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
(1分)
译文:
(2)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2分)
译文:
14.材料二对唐太宗“纵囚而归”的做法是从哪几个角度进行批判的?(3分)
【答案】
10.BEF
11.D
12.D
13.(1)到了(约定的)期限,囚犯都来到朝堂,没有晚回的,太宗赞许他们诚实守信,全部赦免了他们(的死罪)(“诣”“后”“嘉”各1分,句意1分)(2)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国家,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情理来博取名誉。
(“本”“逆”“干”各1分,句意1分)
14.①人情角度:用君子都特别难以做到的事情来期待小人中最严重的囚犯来做到,不合人情。
②恩德成效的角度:唐太宗施恩六年的效果都没有一天施恩的效果好,有矛盾;指出唐太宗所谓恩德效果不过是上下利用揣摩心理的假恩德和假信义,本质是沽名钓誉。
③法律建设角度:不能够作为常规的通行法律传承和运用,否则会使罪犯产生侥幸心理,对法律建设没有积极意义。
(每点1分,意思对即可)
【参考译文】
材料一:
唐太宗凭借英勇神武平定天下,但他天性仁爱宽容。
刚即皇帝位时,有人劝他用严厉的刑法整肃天下,魏征认为不可以,趁机向太宗上奏王道应以仁爱恩德
为根本,太宗欣然采纳了他的谏言,于是用宽和仁厚来治理天下,但在刑法方面格外慎重。
贞观四年,天下被判处死罪的只有二十九人。
贞观六年,太宗亲自讯察囚犯,同情犯了死罪的囚犯三百九十人,放他们回家,约定第二年秋天回来接受刑罚;到了(约定的)期限,囚犯都来到朝堂,没有晚回的,太宗赞许他们诚实守信,全部赦免了他们(的死罪)。
然而太宗曾经对群臣说:“我听古语说:‘一年中两次赦免犯人,好人不再发表意见。
’我拥有天下之后不曾多次赦免罪犯,是不想诱导人们对犯法免罪心存侥幸啊。
”自从房玄龄等人修订律、令、格、式后,整个太宗年间,一直沿用没有什么变更修改。
材料二:
信义可以在君子中施行,而种种刑罚则在小人中施行。
判刑列入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的,又是小人中特别坏的人。
宁愿为正义而死,不愿意苟且贪生,而视死如归,这在君子中也是很难做到的。
在唐太宗即位后第六年时,把判处死刑的犯人三百余人登记在册,放他们回家,约定好到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
这是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而希望小人中最坏的人能做到自然更难。
到了规定的时间,那些囚犯自动回来而没有延误。
这是君子难以做到的,而小人却很容易地做到了。
这难道近于人情吗?
有人说:罪大恶极,确实是小人了;如果对他们采取恩德感化的手段,就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
恩德感化愈深入人心,人的转变速度就愈快,有过这样的事。
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得到这种名声。
可是怎么会知道他在放回囚犯时,没有料到他们一定会回来希望可以赦免自己的死罪,所以才放回他们呢?又怎么会知道那些被放回的囚犯,没有料到他们自动回来就一定会被赦免自己的死罪,这才又回来呢?料想到囚犯一定会回来这才放他们回家,这是唐太宗从上面窥测到下面囚犯的内心想法;料想到一定会被赦免死罪这才回来,这是下面的囚犯在窥测上面的皇帝的内心想法。
我从中看到的是上下互相窥测对方的内心想法才形成了这种名声,哪里还有皇帝采取恩德感化的办法和囚犯遵守信义的事呢?不然的话,唐太宗在全国施行恩德感化的办法,到这时已经六年了,却不能让小人不犯极恶大罪,只凭一天的恩德感化,就能使囚犯视死如归,而且坚守信义,这是一种说不通的观点啊!
那么应该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说:对放回家去而又回来的囚犯,杀了他而不能赦免,然后再放出一批囚犯,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可以知道是被恩德感化所致。
然而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对放出的囚犯在他们回来后就赦免了死罪,可以偶尔做一次。
如果总是这样去做,那么杀人犯都不会被处死。
这可以作为国家的常法吗?不能作为国家的常法,这难道能说是圣人之法吗?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国家,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情理来博取名誉。